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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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_整治工作方案 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方案 2023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急品仓库发生一起特殊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解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233号)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心、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掩盖、零容忍
2、、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宏辉任组长,副区长李正金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教文体局、区卫生与计生局、区消防支队、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副局长谢云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1、全区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含停产企业); 2、居民集
3、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急货物站场、车站、危急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 四、整治重点 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2、安全治理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未经安全审查; 4、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监管措施不到位; 5、危急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人口密集场所、公共设施、爱护区域安全间距缺乏; 6、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未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定; 7、不依据储存介质的危急和禁忌特性储存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8、未建立危急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治
4、理台账; 9、未落实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急货物等作业活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10、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特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五、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头,到12月底完毕,分三个阶段进展: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街区)牵头、各有关部门详细组织实施,对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含停产企业)进展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催促企业进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至11月底)。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展集中打击和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退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峻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
5、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峻惩办一批非法违法企业责任人。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对企业的隐患整治状况开展“回头看”,对停产整改和长期停产企业要进展逐一复查,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稳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状况进展全面总结。 五、工作措施 1、严格实施顶格惩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发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马上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予以规定上限的惩罚;对于特别作业、油气及危急化学品罐区安全治理存在严峻漏洞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于不能满意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报请政府予以关闭。 2、严格实
6、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峻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制度,准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对没有落实“黑名单”制度的部门单位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3、严格实施事前问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检查督查走过场的,区安委办将开展警示约谈,启动事前问责程序。 六、职责分工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状况纳入各辖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一)全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各地各有关
7、部门负责详细实施。区安委会办公室详细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 各乡镇街道、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治理委员会是本辖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的专项整治。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三个必需”原则,负责组织职责内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部门职责分工。区安监局牵头整治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区经贸局牵头整治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危急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区公安分局牵头整治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急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企业和危货运输安全;区发改局(交通局)负责协作市交通运输局整治道路危急货物运输企业、铁路危急货物装卸站场、车站;区住建局负责协作市住建局整治城镇燃气经营、储存
8、企业;区教文体局牵头整治学校试验室使用危急化学品安全;区卫生与计生局牵头整治医院使用危急化学品安全;区交警大队牵头整治危急化学品货物运输及剧毒化学品运输;区消防大队牵头整治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快速部署,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园区、街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全掩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要快速部署全面开展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亲自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作业场所催促检查,每周一报工作状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区、乡政府“打非”
9、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发觉隐患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整改到位。区、乡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有关牵头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和监视检查,对督查发觉的问题要盯紧不放,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三)积极协作,协同发力。各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协作,协同发力。公安部门对状况严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准时介入,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峻打击。消防部门要全程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催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定。工商部门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催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协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
10、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加强调度,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园区、街区)、各部门于8月24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安委办,在方案中要明确专人报送专项整治工作,9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开展状况和工作开展周报准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关于马上深入开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急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的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创造电202358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2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
11、于山东润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22”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鲁政办创造电20236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聊安委发202327号)要求,市安监局讨论打算,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马上深入开展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涉及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和构成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的工商贸企业(以下简称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催促落实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涉及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12、责任,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制度,明确重大危急源、重要工艺装置设施、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要部位,并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推动安全标准化建立状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重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供应根底保障。 (二)严格条件,把好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新上化工工程,一律进入专业的化工园区或化工聚拢区,对不在化工园区或化工聚拢区建立的新建、改建、扩建醒目,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不符
13、合建立工程“三同时”要求的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工业建立工程,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要马上责令停建,对于非法建立和严峻违法的工程,要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或取消。 (三)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组织发动辖区内行业内企业有规划地开展政企协同联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活动,以此全面检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准时更新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台账,并保持其持续稳定好用;加强日常训练和战备,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施救力量。要催促企业针对演练
14、中发觉的问题,仔细落实整改,提高应急演练效果,增加应急救援实战力量,一旦发生突发大事或险情,要马上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快速组织力气进展抢救,妥当处置,科学施救,避开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削减损失和影响。 (四)马上组织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隐患排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要马上组织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内容如下: 1、危急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治理状况。重点检查企业氯气、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技术措施、安全治理措施落实状况。同时,要加强罐区作业的治理,完善罐区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15、 2、危急化学品库房治理状况。储存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要实行通风、降温、防水措施,尤其遇湿易燃物质的存放实行防水、防泄漏措施。 3、检修理、开车、停车等特别工况治理状况。应具体制定相应的科学完善的特别工况工作方案,对工作过程进展风险分析,辨识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制定并落实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 4、动火、受限空间等特别作业环节治理状况。要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安全标准(GB30871-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急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2353号)要求,标准作业票证审批,严格落实特别作业前的各项安全措施。 5、化工装置试车前的安全条件落实状况。建立单位要严格落
16、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标准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投料试车前制定科学完善的试生产方案,完成组织预备、人员预备、技术预备、物资预备等各项工作,落实“三查四定” (“三查”是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是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展审查和现场核查,对试生产条件进展确认。 6、外来施工队伍治理状况。企业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治理制度,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托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展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安全治理责任;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指定专职人员协调安全
17、治理工作;大型作业是否经过相关方论证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现场作业及相邻作业是否严格掌握现场人员。 7、储罐区治理和操作人员培训状况。操作人员要娴熟把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使用劳动爱护用品和应急防护器材,具备应急处置力量,特殊要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力量和中毒窒息的科学施救力量。 8、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状况。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安全分管负责人要每月深入重点危急区域值班、带班,催促加强夜间及节假日安全治理,严格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的重点整治和排查内容,马上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自查自纠,对发觉的问题和
18、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马上组织整改。 (二)拉网式检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根底上,组织2名以上专家进展拉网式检查,核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状况。对于没有根据要求仔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特殊是走过场、搞形式、敷衍应付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催促企业仔细排查并限期整改存在的隐患。 (三)市局抽查。市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企业进展抽查。抽查采纳明察暗访的方式进展,对抽查到的企业根据危急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进展逐项检查,并准时将抽查有关状况进展通报。对于发觉的重大安全隐患提交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市属开发
19、区安监局要针对被抽查企业发觉的问题举一反三,催促辖区内有关企业整改发觉的共性问题。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理清思路,细心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带队,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要强化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 高压态势,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治理漏洞,集中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严峻违规违章企业。切实把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实行政府购置效劳的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对发觉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前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于经整改仍不具备安
20、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予以关闭。对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急货物站场、车站、危急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重点排查地点,一旦发觉重大事故隐患,必需马上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马上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肯定安全。 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分别于每月月底前将专项整治的阶段性落实状况,填报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台账(附件)报送市安监局。 联系人: 邮箱: 燃气行业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行业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
21、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依据地区、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县住建局打算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全县自然气加气站、门站、液化气冲装站、销售点、住宅小区、餐饮经营场所等燃气用户安全治理状况。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县建立系统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经局领导讨论成立*县建立系统城镇燃气行业危急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详细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由吴建军同志担当,工作人员由燃气办、
22、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组成。 三、检查内容 (一)燃气经营企业(含液化自然气)安全生产治理状况。1、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状况。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各执行状况;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状况;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状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状况(包括管道占压状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准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效劳职责等;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状况。2、安全生产设施建立状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状况以及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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