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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转让协议通用15篇土地转让协议 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方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其次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
2、转让地块,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商住工程,乙方受让后根据规划进展建立。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担当该局部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全部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恳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局部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头,按
3、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行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需实行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大事的状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大事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局部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 假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
4、纳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需在一年内开工修建。 第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管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村民小组政府开发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转让给乙方开发种植中药材。 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使用和经营治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属干预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三、乙方承包期限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现种植烤烟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边玉米地,全部大约壹佰亩地,全部转让给乙方。 四、乙方承包土地转让费捌仟叁佰元为一年,叁年内乙方必需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转让费,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权干预乙方使用。 五、甲方转让期限为叁年,如期限已满,乙方还要连续承
6、包,甲方要先给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甲方。 六、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内如遇到政府和群众的任何干预,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债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如甲方不执行协议,甲方要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如乙方不执行协议,甲方不退还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九、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运输畅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十、承包的期限从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 乙方:_ 甲乙双方证人:_ 合同日期:20_年7月3日 土地转让协议 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公平互利
7、的前提下协商打算,甲方志愿将自己从莘庄村二组及白庙村罗庄农夫手中租赁的34.4亩土地及桃树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全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界限及面积等 土地位置在莘庄村东大渠以东至吉太大路北侧,其中莘庄村二组18.4亩,白庙村罗庄16亩,共计34.4亩。包含土地上种植的.全部桃树,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全部归乙方使用。 二、土地转让时间: 20_年11月01号-20_年10月31号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每亩七年全部使用权为柒千元,共计( ),乙方取得使用权后每亩每年付土地租金五百元。(其中白庙村罗庄16亩付给甲方,由甲方付给农夫,莘庄村1
8、8.4亩由乙方付给农夫)。 四、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签字后核算甲乙双方共同债务,甲方应担当债务(),扣除甲方债务( )后剩余金额为( ),乙方将剩余金额分两次付给甲方,在签字之日付( ),剩余局部金额( )在20_年07月01号前付清,甲乙双方分担的债务明细单作为合同附件。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预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惩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
9、后续所投入资金1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六、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甲方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在合同生效前全部电费人工费应有甲方付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全都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 土地转让协议 4 甲方:_身份证号码:_ 乙方:_身份证号码:
10、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征得甲方家庭成员同意,甲方自愿将其本户取得的政府返还补偿用地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因政府征收寻旺乡西南村 队的集体土地,建立桂平市第五中学,其中征收甲方土地_ 亩。编号为:_ 号。根据规定,甲方被征收土地后,取得的25%政府返还补偿用地一块,面积: _亩,座落于长安工业集中区农户土地被征安置区(返还补偿用地的性质以甲方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征地合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甲方将被征地取得的上述返还补偿用地转让给乙方,价格根据甲方被征地面积计算为_ 万元/亩。合计转让价款为 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给甲方(乙方已付定
11、金的应予扣减),甲方应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执。 三、甲方保证: 1、保证被征用地无权属纠纷,负责与政府办理好一切征地的手续。 2、保证返还补偿用地交由乙方使用,保证返还补偿用地相关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无条件帮助乙方办理有关土地产权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 3保证处理因征地及领取返还补偿用地产生的纠纷。 4、负责本户全部家庭成员同意转让返还补偿用地给乙方。 5、保证在交付所转让的土地和帮助乙方办理手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双方成交后甲方将与政府所签的征地协议书原件一同转交给乙方。 四、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五、本合约违约金为转让价的两倍,如因日后政策
12、变化或不行抗力的损失,导致的利益风险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如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一方违约解除本协议,本协议仍旧适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以及甲方收到款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乙方:_ 村委会:_ _年_月 _日 土地转让协议 5 转让方: 受让方: 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伊川县白沙乡孟村的洛阳市中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转让给乙方。四至为:东邻道路,西邻孟村,南邻洛阳市科恒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北邻曹文
13、治厂。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先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20xx年8月30日前待甲方与外乡地全部人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需保证对所转让的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担当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需保证所转让的.厂房、附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需办理好与本厂土地全部人(孟村村委)将本厂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厂内全部房屋全部权归乙方全部
14、,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要任何理由进展干预。 (2)自20xx年8月30日本厂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便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5月30日 土地转让协议 6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根本状况: 1、乙方购置甲方坐落在_市_区(县)_
15、路 _号厂房_层,厂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万元(大写)。 (1)_年_月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
16、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全部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帮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需通知治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展工商
17、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帮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撤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工程。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需遵纪守法,遵守治理制度,照章纳税, 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帮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预。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18、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治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地转让协议 7 转让人: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协议甲方为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协议乙方同意受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治理规定、_及其它有关规
19、定,参照国内和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局部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 1.2 甲乙双方必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及_与土地治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协议”)。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土地开发和经营治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的经济实体,具有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供应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供应以下文件: (1)投
20、资审批部门签发的工程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供应复印件)。 3.甲方确实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力量。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局部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立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平方米(以土地治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
21、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全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美元,_平方米合计为_美元(usd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治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协议双方签字日后_天内,即_年_月_日前支付_%,计_美
22、元(usd_); 本协议签字日后_日内,即_年_月_日前付清余额_%,计_美元(usd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协议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日内,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展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展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
23、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帮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根底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协议所称根底设施包括以下局部: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协议所称根底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协议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根底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坦、撤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用地。 8.3 乙方
24、工程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供应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根底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立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坦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担当。 根底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局部由甲方建筑,并担当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根底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连接局部)的乙方自用设施局部由乙方建筑,并担当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供应必要
25、帮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展建立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根底设施。乙方建立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担当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供应施工便利,但详细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
26、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需在_年_月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并须在_年_月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协议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
27、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区的有关规划、_建立单位规划、建筑治理公约及各类治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协议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工程须符合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治理机构担当,乙方应按_区市政市容治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治理费。该治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全部经济协议、契约、凭证等必需进展登记的文件,均应
28、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连续使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
29、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缘由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连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连续使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时间供应场地的; (2)乙方对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
30、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协议”、_区建立单位规划、建筑治理公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第10.3条规定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根据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订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局部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依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
31、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托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连续的,违约方应连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 符合以下状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协议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消失下述状况,同时应以以下方式担当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
32、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状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赐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依据本协议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详细方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协议总额的”30%及本协议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
33、违约赔偿。 11.6 假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立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立期限届满之日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行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行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立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超出_个月不到_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超出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连续履行本协议。守约方要求连续
34、履行本协议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连续履行本协议。 12.不行抗力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由于战斗、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商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天内,供应不行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行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行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打算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前款所称自然灾难仅指严峻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难。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
35、、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章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协议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全部或局部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协议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可另行达
36、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全都,可对本协议进展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担当。 16.3 本协议生效后,国家或_市修改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公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准时修订本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以下文件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区建立单位规划、建筑治理公约; (2
37、)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区市政根底设施使用和爱护治理方法。 (5)“出让协议”(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打算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协议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协议用中文和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协议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
38、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协议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转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转变之日起_天内通知协议的另一方)。 16.7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土地转让协议 8 甲方:_ 乙方:_ 居龙村第十生产队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给9户农户作为长期性的自留地,现甲方在20_年7月17日晚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对此地进展充分协商,最终以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全都通过将该分得自留地同意转让给乙方长期性使用,经双方本着互利友好的.协商同意签订如下转让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四
39、至范围,东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队2.5米大路和陈有志大路。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东至西49.3米,南至北三点平均53.5米,总面积2630.7平方米,共3.95亩,每亩单价:22023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给甲方(9户),同时甲方将土地交给乙方长期使用。 四、假如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权属边界有纠纷,甲方必需出面协商处理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五、如遇到国家征用该土地与甲方无关,其征用的一切赔偿费归乙方全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9户) _ 农户代表签名(盖手印):_ 乙方签名盖手印:_ 日期:_年_月_日 土地转让协议 9 甲方: 身份证: 住宅: 乙方: 身份证: 住宅: 依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充分协商全都,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全部权(以下将宅基地及上盖房屋通称为“房地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的状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图见附件)及上盖房屋(建筑面积为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 东邻: 西邻: 南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