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所得税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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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所得税政策解读最新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年29号公告号公告财税(财税(2014)75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年64号公告号公告财税(财税(2014)109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40号公告号公告财税(财税(2014)116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33号公告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48号公告号公告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34号公告号公告财税(财税(2015)34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
2、总局2015年年17号号财税(财税(2015)63号号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年29号公告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五个问题: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三、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三、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四、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
3、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四、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背景三种类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背景:背景:近年来,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事项日益增多。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将其拥有或控制的经营性资产划拨给国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对于此类事项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4、,在实际税收征管和纳税申报过程中,税企双方经常出现理解不一、引发分歧的情况。公告对该类事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一)企业接收政府企业接收政府投资资产投资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作为作为股权投资划入企业股权投资划入企业,属于政策性划转(投资)行为,按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属于收入范畴,因此,企业应将其作为国家资本金(资本公积)作为国家资本金(资本公积)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另外,由于该项资产价值通常由政府在划转时直接确定,因此,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按其
5、实际接收价值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二)企业接收政府(二)企业接收政府指定用途资产指定用途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无偿无偿划入企业划入企业,凡划出单位或业务监管部门指定了专门用途,且企业已按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了管理,就具备了财政性资金性质。因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其中,无偿划入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该项资产实际接收价值确定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三)企业接收政府(三)企业接收政府无偿划入资
6、产无偿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处理企业无偿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无偿划入资产,属于上述(一)、(二)项情形以外的(税法另有规定除外),企业应按政府确定的该项资产的实际接收价值,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应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上述处理的政策依据是: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收入总额分为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三类,显然,该项收入如果不属于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就应当属于应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分
7、为两种处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凡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说明该事项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因此,不能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不能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作为收入处理的入处理的,说明该事项不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而是接受捐赠行为,因此,应计入收入总额
8、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出台背景出台背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15号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第八条规定: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未超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未超过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过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9、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税会差异,尽可能使税收与会计协调一致,税会差异,尽可能使税收与会计协调一致,方便纳税人纳申报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但方便纳税人纳申报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但15公告施行后,部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固公告施行后,部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的处理上存在分歧,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的处理上存在分歧,29号公告对这类问题进行了明确。号公告对这类问题进行了明确。四种有歧义的情况进行解读。四种有歧义的情况进行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
10、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一)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最低折旧(一)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协调年限的协调企业会计折旧提足后,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已没有会计折旧,但由于前期已提折旧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调增,也就是说,税收与会计之间差异部分已实际进行了会计处理,因此,应当准予将前期纳税调增的部分在后后期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减期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减。这样处理,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本原则,也与15号公告第八条规定不冲突。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二)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最低折旧(二)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
11、的协调年限的协调如果企业固定资产采用的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视同会计与税法无差异,按15号公告规定应按会计年限计算折旧扣除,不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这样处理,大大减少纳税调整成本,符合15公告的立法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三)会计上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的税会差异协调(三)会计上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的税会差异协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进行纳纳税调增税调增。另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由于企业
12、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进行纳税调增,并未税前扣除,所以,尽管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已经减少,但此时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未调整,仍可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这样处理,符合税法和15号公告的立法意图。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年2929号公告号公告(四)会计与税法折旧方法不同导致的税会差异协调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公告明确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而不必按15公告规定看会计上是否已按加速折旧处理。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财税(财税(2014)75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年64号公告号公告201
13、42014加速折旧新政加速折旧新政一、政策出台背景一、政策出台背景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方案。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475号,对有关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国家税务总局结合财税201475号和现行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及管理规定,制定了64号公告。财税201475号总局总局2014年年64号公告号公告20142014加速折旧新政加速折旧新政 国务院: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
14、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根据实施情况,适时扩大政策适用的行业范围。20142014加速折旧新政加速折旧新政
15、财税(财税(20142014)7575号:号:1、明确小微企业规定。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2、加速折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3、一次性扣除表述:。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20142014加速折旧新政加速折旧新政 20142014年第年第6464号公告:号公告:1 1、明确六大行业固定资产确认口径:、明确六大行业
16、固定资产确认口径:指以上述行业业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业收入总额50%50%(不含)以上的企业。(不含)以上的企业。2 2、关于符合多个加速折旧政策:自行选择,不得改变、关于符合多个加速折旧政策:自行选择,不得改变 3 3、研发仪器、设备确定:按研发费、高企相关规定。、研发仪器、设备确定:按研发费、高企相关规定。对已享受加速折旧的,加计扣除时,按会计确认金额进对已享受加速折旧的,加计扣除时,按会计确认金额进行加计。行加计。4 4、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包括自行
17、建造。5 5、加速折旧:。允许按不低于、加速折旧:。允许按不低于 或选择或选择 进进行加速折旧。行加速折旧。6 6、一次性扣除表述:。可以一次性在计算、一次性扣除表述:。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重组政策企业重组政策 出台背景: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国发201414号)号)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040号公告号公告 财税(财税(20142014)116116号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
18、局20152015年年3333号公告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848号公告号公告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财税(财税(2014)109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40号公告号公告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的修订和补充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一、调整了两个比例一、调整了两个比例将适用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的股权收购股权收购和和资产资产收购收购中,被收购股权或资产比例由不低于75%调整
19、为不低于50%,大大扩展了适用特殊性处理的企业重组。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二、明确集团内股权、资产划转税务处理二、明确集团内股权、资产划转税务处理明确了对集团内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行为,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交易双方均不交易双方均不确认所得确认所得。这将大大降低集团内企业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符合四个条件,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备注:关于“划转”1、划转概念、划转概念:属于计划经济背景的术语;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本没有划转这一概念。2
20、、划转的实质、划转的实质:是“赠与”还是“业务单元转移”。转移业务单元是欧盟税法下一种单独的企业重组类型,符合条件的业务单元转移可享受所得不确认待遇,即我国税法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目前我国的企业重组中没有这一类型,应该是添补了税法空白。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3、划转的类型本文件将划转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一是直接控制直接控制情形下发生的三种类型的划转情形下发生的三种类型的划转。(1)A企业100%控股B企业,A企业将其财产无偿划转给B企业母子无偿;(2)A企业100%控股B企业,A企业将其财产有偿划转B企业母子有偿;(3)A企业100%控股B企业,B企业将其财产无偿划转给A企
21、业子母无偿。二是二是同一控制同一控制情形下的划转情形下的划转。如A企业100%控股B企业与C企业,B企业将其财产划转给C企业子子无偿。财税(财税(20142014)109109号号三、此文具有溯及力通知是2014年12月25日发布,生效日期却是2014年1月1日,此处法的生效问题实质上也是法的溯及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040号公告号公告财税(财税(2014)109号的配套政策号的配套政策主要内容:明确四种资产(股权)划转情形享受税收优惠明确四种资产(股权)划转情形享受税收优惠 修订修订109号文号文“原账面净值原账面净值”确定计税基础的瑕确定计税基础的瑕疵疵12
22、个月内某些事实的发生导致税收待遇的变更个月内某些事实的发生导致税收待遇的变更明确情形变更导致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明确情形变更导致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时的处理原则时的处理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040号公告号公告一、明确四种企业资产(股权)划转情形享受一、明确四种企业资产(股权)划转情形享受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母母子子”有偿划转的财税处理有偿划转的财税处理公告第一条第(一)项:“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按接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
23、公司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处理。母公司获得子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处理。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税基础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040号公告号公告会计处理:母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子公司 贷:资产贷:资产子公司:借:资产借:资产 贷:实收资本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溢价)资本公积(溢价)税务处理: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原计税基础确定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
24、040号公告号公告“母母子子”无偿划转的财税处理无偿划转的财税处理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040号公告号公告会计处理:母公司: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溢价)贷:资产子公司:借:资产贷:资本公积(溢价)税务处理: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
25、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2015年年4040号公告号公告争议:争议:公告规定母公司层面按冲减实收资本?公告规定母公司层面按冲减实收资本?这是公司减资的会计处理:除非母公司股东会议作出特别决议减资,并修订公司除非母公司股东会议作出特别决议减资,并修订公司章程,走减资程序,否则,冲减实收资本会违反公司章程,走减资程序,否则,冲减实收资本会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资本维持原则的。即便母公司进行减资的话,资产也即便母公司进行减资的话,资产也应该是划转给母公司的股东而不是其全资子公司!应该是划转给母公司的股东而不是其全资子公司!提示提示:是否这种情形下的划转母公司需要公司法层面是否这种情形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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