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人防车位买卖合同(4篇).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车位买卖合同人防车位买卖合同(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位买卖合同人防车位买卖合同(4篇).docx(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车位买卖合同人防车位买卖合同(4篇)如何写车位买卖合同(推举)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买受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建立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现定名 嘉和城。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商定的开工日期为:,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商定的竣工日期为:。 其次条商
2、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现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现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 车位【工程名称:, 房屋代码: ,所在层:-1层到-1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车位 ,属框架剪力墙构造,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1 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商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
3、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第四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以下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年月日 。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5)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
4、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因出卖人缘由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拖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以下第(3)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协作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拖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如出卖人逾期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已付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
5、金。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以下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现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置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车位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根据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佰拾 万仟佰拾元)整。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商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
6、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进展处理: 1 、方式一 (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肯定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肯定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积差异比肯定值在0.6%至1%之间(含1%)局部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商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肯定值在1%以上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协作出卖人办理退房
7、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在0.6%至1%之间(含1%)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1%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全部。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肯定值在0.6%至1%之间(含1%)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1%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消失差异的,不得另行结算。 2 、方式二 双方自行商定如下: (1)合同商定
8、面积为暂测面积,最终以房产局核定的面积为准并办理产权证。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按个(不按面积)为单位进展销售,本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已就商品房实地观察,并就其位置、大小(面积)、四至及附属设施的状况完全了解,并确认无异议。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商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条款确定的房价总金额计价,不进展调整;对于面积差异局部,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 (2)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消失差异的,不另行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总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9、1)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2)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3)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其他方式:(详见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
1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实行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 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商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工程
11、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建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验收合格的。 如遇以下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受不行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行抗力事由之日起6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1)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承受后(以政府部门接到资料的日期为准)等待验收或丈量的; (2)非出卖人缘由,遇到协作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标准性文件和政策、命令、活动以及其他直接影响工程进展之政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东盟博览会),或社会特别大事的(如暴动骚乱等); (3)非出卖人缘由,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八小时(每八个小时计算一天,
12、超过四小时但缺乏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或气象部门记录连续两天或两天以上日降雨量(指日均小时平均降雨量)到达中雨及以上的;及其他影响工程进度,但是出卖人无法事先预见和掌握的客观缘由(如战斗、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出卖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7级以上大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难、交通管制、强制拆迁、施工时间限制、恶性传染病等)导致工期受影响的; (4)政府通知停工、制止车辆进出商品房施工场地而影响工期的; (5)在施工过程中,政府规划部门批准或打算规划变更,设计变更等导致工期延长的; (6)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买受人未向出卖人全额支付房款的(包
13、括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以及以担保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项缘由造成推迟交付的,出卖人应在合同商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卖人寄出时间为准)将调整后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迟缘由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别缘由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
14、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30%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商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
15、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削减的; (2)该商品房构造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商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非因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商定处理);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买受人已就商品房实地观察,并就其位置、大小(面积)及附属设施的状况完全了解,并确认无异议。买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
16、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赐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正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
17、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商定如下: 1、如消失以下状况,出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担当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商定付清总价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商定履行相应义务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商定付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修理基金等)。 2、如消失以下状况,视为房屋已交接给买受人,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相关权利义务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届满之日
18、起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必需支付延期收房期间的物业治理费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费用,并由其自行担当延期收房的全部责任。 (1)因买受人所留通讯地址错误、不详或地址变更未通知出卖人,导致交房通知无法送达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根据入伙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 (3)在房屋经建立、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的状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屋或拒绝签署房屋交接书的; (4)因买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关费用等缘由导致甲方延期交房的状况; (5)因买受人缘由未能在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前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状况; (6)其他非出卖人缘由导致买受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车位 买卖合同 人防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