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1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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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16篇)财务治理制度免费 财务治理制度篇一 (一)、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仔细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规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规划的完成。 (二)、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帐目清晰,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当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根据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状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觉铺张现象,准时向领导提出改良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仔细执行会计法,爱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把握专项经费的状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依据学校进展方针批准的规划和预算,准时合理地供给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规划。贯彻艰难创业,勤俭节省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规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根据财务制度、现金治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标准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帐目清晰,日清月结,帐帐
3、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依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准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仔细执行会计法,爱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治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根底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需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展。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需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当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准时立卷归档。 三、仔细执行现金治理制度,认真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
4、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依据,报表准时精确,状况真实牢靠。 六、参加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规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省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准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治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选购须统一编制选购规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选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选购规划和选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展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选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置的物品由总务处治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选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5、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置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状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十二、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需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治理人员帮忙查阅,不得随便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
6、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视,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承受和协作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视、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状况。 财务治理制度免费 财务治理制度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治理和会计监视,标准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治理和会计监视,标准财务行为,适应社会
7、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治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担当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独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需设立会计机构,依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
8、人员,准时、精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视。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治理,努力降低本钱、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需自觉 地承受集团公司财务监视治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当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治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供应担保,因特别缘由需供应担保的,必需经集团公司批准。 其次章 集团公
9、司财务治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规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治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治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展指导、检查、考核。对发觉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订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治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状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加投资工程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视;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治理,并向集团供应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加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安排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
10、如投资、融资、利润安排等)向集团决策层供应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工程参加股权治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嘉奖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展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治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治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依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安排和资金调拨,依据集团进展需要,筹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
11、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照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详细实施方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规划财务部备案,承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视。 一、做好各项财务治理根底工作,健全内部会计治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治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标准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治理。 (1)每年1月中旬
12、,依据集团预算治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争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精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准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依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展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工程,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需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需采纳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
13、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需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需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便核销。各企业坏帐预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预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方法根据集团公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治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展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需查明缘由,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需报集团批准前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展利润安排时,须统一根据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
14、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规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治理和会计监视,标准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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