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及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集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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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卫健委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及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集合3篇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顽强领导下,省卫生安康委仔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核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高层提倡依法防控理念,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标准防控行为,加快公共卫生地方立法,我委“坚持依法防控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获评安徽省2023年度“十大法治大事”,为建立安康安徽供应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立工作总结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立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立工
2、作总结 (一)依法履职力量进步明显 1.坚持依法防控,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法治教育,委领导和省疾控专家分别为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理论中心组作法治讲座,全面阐释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对法律法规、高层提倡依法防控理念,助力我省疫情防控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展;准时梳理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存在的问题,向省人大、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快推动安徽省卫生安康系统公共卫生法治建立的报告。依据省政府常务会安排,协作省司法厅完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立法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标准、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目前省政府已审议通过,报送省委待
3、议;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编印1000本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汇编,为疫情防控、领导决策效劳。 2.全力推动卫生安康地方立法工作。今年我委地方立法任务艰难,包括3件实施类、2件调研论证类。通过加强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省内外调研的根底上,各项立法任务序时推动。目前,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安徽省预防接种条例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均已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徽省传染病法治条例(制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方法(修改)2件调研类工程已启动调研论证工作,已形成法规草案,正积极开展省内调研工作。 3.开展法治审核和标准性文件清理。依据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打算法制审核
4、要求,严格落实标准性文件制定程序,完成了安徽省地方病患者治理效劳标准安徽省卫生安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安排和治理方法等标准性文件和安徽省突发大事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3年版修订送审稿)等重大决策事项共计31项合法性审查,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益医疗机构为合作的民营医疗机构出具发票等问题供应法律意见,进一步标准委机关行政决策,防范行政风险;加强标准性文件治理,开展民法典、野生动物爱护领域、阻碍统一市场、公正竞争等4次专项清理。完成省市场监视治理局推动实施公正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准时办理各类征求意见稿,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
5、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视治理条例等各类征求意见反应稿63件。 4.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通过办理诉讼文书、召开专家论证会、委领导出席庭审和建议相关处室出庭应诉等方式,进一步标准机关行政行为,指导基层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已办理2件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 5.完善法律参谋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力量。完成2023年省卫生安康委公职律师增报、年审事宜,连续聘请安徽省徽商律师事务所担当我委法律参谋,不断完善法律参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和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和推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助力机关人员提升依法行政力量。 (
6、二)推动政务审批工作改革创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卫生安康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我委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扎实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鼓舞社会办医。对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10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依据安徽省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简化局部医疗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对医疗机构环评实行分类治理,并与医疗机构登记并联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10部委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安康标准进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342号)要求,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
7、制。二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在对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权限下放至市县的根底上,除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给中心外,其他独立设置的各类医疗机构登记权限已于2023年全部下放至市县。对医师执业注册实施分级治理,除省属医疗机构外省级登记的医疗机构托付属地市级卫生安康部门负责执业注册,护士注册将参照医师注册模式,实行属地治理和分级治理相结合。三是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和电子证照。2023年7月启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电子化线上注册,2023年全面实现电子化注册治理,2023年7月底已在全省范围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实现医疗机构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
8、师、护士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年底系统中治理的医护人员和机构电子证照将100%实现生成、制发、申领和应用。四是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审批程序。全面实施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只需登记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面实施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不再发放妇产科医师各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五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在国家卫生安康委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由30日压缩至20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限由45日压缩至30日、医师执业注册和护士执业注册时限由20日压缩至12日的根底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9、将上述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2、15和1个工作日,医护人员注册实现“即时即办”、“立刻办”、“马上办”。六是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2023年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治理的通知,明确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托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试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给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供应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给等效劳。卫生安康行政部门可以将该托付协议作为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的登记依据,并在诊疗科目后备注“协议”。七是进一步精简审批申请材料。开展“减证便民”改革,对我委628项申请材料进展全面清理,对没有法律依据的,
10、直接取消;对能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申请人书面承诺、现有证照证明、部门内部查实、内部查验猎取相关信息、实地查证解决的,一律清理、无需申请人供应,共取消申请材料380余项,申请材料项清理比例达55.89%。并完成省政务效劳平台办理133个事项同步更新。 2.推动“互联网+监管”,实现卫行政审批“一网一门一次”。2023年7月,我委推行“审监分别”,整合归并审批职能,窗口主导全部行政审批工程的运行,全面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视、资源共享”的审批新模式。3年来,从政务效劳事项标准化建立、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着手,推动政务效劳“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实现“一
11、网通办”。省本级权力清单全部行政权力、公共效劳、其他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效劳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医师注册、护士注册、医疗机构登记变更校验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理。在政务效劳平台公布省级及以下依申请类权力事工程录清单和公共效劳名目清单。委网站办事指南与政务效劳平台同源公布、同步更新。依据政务效劳事项申请材料专项清理结果,动态完善省本级实施清单,并在省政务效劳平台进展实时调整。二是全部政务效劳“只进一扇门”。省本级权力清单全部行政权力、公共效劳、其他事项100%进驻省政务效劳中心,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
12、“一站式”办结。三是实行“最多跑一次”。我委权力清单中全部行政权力、公共效劳、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行“零跑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开展申请材料和办件结果寄送效劳,即办件当场办结、当场发放审批结果;限时办结件申请材料快递寄送窗口后台,审批结果由窗口后台快递送达当事人,逐步推动和实现“不见面审批”。 3.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全省共抽查13176家(抽查比例为12%),抽检样品7290份,任务完成率96.30%,实施行政惩罚1172起,全省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效果均得到显著提升。 (三)推动卫生安康监视执法手段 1.标准卫生
13、安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托付省卫生安康委综合监视所行使行政惩罚权相关事宜的通知,托付委综合监视所统一行使我委行政惩罚权;印发省级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以考核促进执法标准。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工作,开展卫生监视稽查工作,掩盖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完成监视执法案例评查工作,共评比出省级优秀案例6件,其中2件被国家卫健委评为全国优秀案例。 2.设立疫情防控投诉举报转办平台。制定印发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省直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治理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在委综合监视所设立了疫情投诉举报转办平台,承受广阔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省各级各
14、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作风漂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监视。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共接转群众监视举报投诉20235件,累计收到办理回复20233件,回复率99.8%。 3.加强医疗机构监视执法力度。一是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仔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双随机”监视抽检工作,重点加大非法器官移植等等领域综合整治和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开展乱象整治“回头看”,会同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制定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表,推动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15、压实医疗机构及相关机构自我治理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行业守法成为常态,促进医疗美容产业标准安康进展。 4.推动不良执业记分工作。催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记分工作,将记分工作和治理状况作为评价医疗效劳监管成效、单位年度目标治理业绩考核和负责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截至2023年11月,平台已注册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1224个、账号2975个,累计收录各类不良执业记分记录29464条,累计记分53043分,涉及10716家医疗机构、7279名医务人员。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冲突纠纷 1.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安徽省卫生安康系统2023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关于进
16、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卫生安康系统后疫情时期信访工作处置预案卫生安康政务信访专题通报等文件,指导全省卫生安康系统做好信访工作;仔细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划,完成每季度至少一天的接访下访任务。同时,坚持批阅群众来信,了解群众诉求,准时与相关处室讨论解决的方法,全年共批阅群众来信95件,催促解决了一大批难以化解的信访案件,全部信访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民群众的满足率明显提升。一年来,未发生20人以上进京群体访,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不良影响和极端恶性大事,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的状况。 2.行政调解取得新进步。2023年,我委始终把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摆
17、在突出的位置,针对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行政调解工作,以平安医院建立工作为抓手,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协调机制,积极协作司法、银保监部门加强“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立。仔细落实关于进一步标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与监管工作的通知,理顺全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和投诉处置渠道,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做好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均由医院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安康行政部门受理,便捷了群众诉求实现,提高了行政调解效率;举办省级医疗纠纷处置和平安医院建立工作培训班,各地市及省属医院负责医疗纠纷工作的骨干300余人次参训,有效提升卫生安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气构医疗纠纷化解力量。截至目前,全省医疗纠纷通过医调委调解胜利率到
18、达93.3%。 (五)全面提升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力量 1.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建立委机关每年至少组织2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制度。2023年,党组中心组通过班子成员领学、沟通互学、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和中共中心关于印发法治中国建立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条例。为机关全体人员配备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宪法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党纪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导读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籍。 2.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注意社会宣传,完成
19、“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向各市及委直属单位转发国家卫生安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进展宪法宣传学习,并组织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进展宪法法律学问测试;印发根本医疗卫生与安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会同合肥市开展根本医疗卫生与安康促进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一法一条例”广场宣传活动,印制3万份宣传海报并发放至省市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法治文化建立,积极报送“法润江淮”优秀视频、漫画、故事等文化作品和优秀法治人物、法治大事。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立重点工作规划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安康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根本医疗卫生与安
20、康促进法,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加快推动我省公共卫生立法步伐,做好安徽省传染病防治法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方法立法工作。 (二)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打算法制审核工作,确保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打算依法科学;连续完善省级卫生安康信用信息网站,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完善全省医疗效劳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监管,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立;不断创新执法手段运用,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做好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治理。 (三)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制定我委普法责任清单、法治宣传要点;创新宣传方式,做好根本
21、医疗卫生与安康促进法学习宣传,提高全民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仔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卫生安康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效劳单位和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对卫生安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冲突。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指导基层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订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冲突纠纷、爱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篇2】卫健委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及2023年法治工作规划 2023年以来,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2、思想,落实省市卫健委各项任务工作要求,连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固安康扶贫工作成效,不断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计生效劳体系建立。到目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现将全年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状况 1.建立了高效协同的防控治理和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成立永新县卫生安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的通知等方案,成立了由县卫健委党工委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县卫生安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和两个专家组,各工作组、专家组及各卫生医疗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完善了区域分级防控救治体系。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设立
23、发热诊室、预检分诊和发热留观室。县人民医院作为县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设置独立的发热门诊,发热病人留观区,疑似患者救治隔离区,亲密接触者集中隔离区和转归留置隔离区等,做到分级留观、分类隔离,精准收治,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对疑似病患实行120专车接转治理,目前各医疗机构仍常态化疫情防控并连续发挥哨点监测作用。3、秋冬疫情防控预备。一是连续实施风险人员入口治理,强化境外人员和动态中、高风险区人员入县及其他高风险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到入县应管尽管,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二是强化进口冷冻海鲜等产品检测治理,防范非人员性的其他途径传播管控。三是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验室已建成使用,同时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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