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docx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修正)_物业经理人 辽宁省建立工程造价治理方法(2023修正)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260号 辽宁省建立工程造价治理方法业经2023年9月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陈政高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29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局部省政府规章的打算业经2023年8月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 李希 2023年8月6日 九、将辽宁省建立工程造价治理方法其次十二条修改为:“建立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在承接工程
2、造价询问业务时,应当与托付人订立书面建立工程造价询问合同,并将合同报市建立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辽宁省建立工程造价治理方法(2023修正本) 第一条 为加强建立工程造价治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掌握建立工程造价,保证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立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立工程造价及其监视治理活动,适用本方法。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造价治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确定的建立工程造价
3、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建立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立工程造价的监视治理工作。 省、市建立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立工程造价机构(以下简称建立工程造价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担当建立工程造价的详细工作。 进展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行政治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立工程造价的相关监视治理工作。 第四条 建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建立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效劳和协调作用。不得通过制订行业规章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阻碍公正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
4、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滥用权力,限制会员开展正值的经营活动或者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第六条 建立工程造价应当依据建立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根据建立工程工程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编制确定,根据建立程序有效掌握。 建立工程投资估算掌握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掌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掌握工程结算。 第七条 建立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一)估算指标、概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及标准; (三)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五)工程造价信息; (六)国家和省公布的计价方法; (七)国家和省规
5、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八条 建立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立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建立工程造价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省建立工程的实际需要,准时组织编制、修订和补充定额工程、定额单价表、工程造价指数和结算规定,定期整理新材料、新工艺、新构造、新技术的补充定额工程,为建立工程造价活动供应依据。 建立工程造价机构应当依据市场变化,准时调查整理有关建立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劳务等方面的市场参考价格信息,为工程造价活动供应参考。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依据本企业治理水平和技术力量,参照国家和省建立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企业施工定额。 企业施工定额中的商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建设 工程造价 管理办法 2023 修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