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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2人餐饮股东协议范本5人(四篇)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2人 餐饮股东协议范本5人篇一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2、,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商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治理小组组长, 组织规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规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担当;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淌资金治理,设立会计
3、和出纳人员,设立公正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当;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托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2人 餐饮股东协议范本5人篇二 甲方: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 身份证号码: 丙
4、方: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治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共享经济利益。 其次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工程和范围 经营工程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5、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视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商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安排与债务担当 1、盈余
6、安排: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安排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2、债务担当: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作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打算后另行商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成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商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7、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合作协议商定的退资事由消失;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发生合作人难以连续参与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固然退资。合作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固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 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
8、济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 合作协议商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
9、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打算权、监视权和详细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打算;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安排权; 3. 合作人安排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商定进展,合作经营积存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根据合作协议的商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 制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展赔偿; (二) 制止合作人参加经
10、营与本合作工程相像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展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连续 (一)在退资的状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连续以原企业名称连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汲取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连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连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以下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
11、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消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缘由。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当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托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当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挨次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
12、六条第一款的方法进展安排。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安排的方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担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假如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全都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
13、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峻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担当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展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打算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全都,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
14、局部;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治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2人 餐饮股东协议范本5人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全都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其次章 公司根本状况 其次条:加盟店中文名称:麦田咖啡(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 电话:? 8124235 邮 政?编 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15、对其债务担当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根本状况为: 甲方:麦田咖啡餐饮治理有限公司 住宅地: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方:,法定代表人: 住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16、,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安排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成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17、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商定 第九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3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至麦田咖啡餐饮治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其次期资金到位: 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25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20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入麦田咖啡餐饮治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全部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治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治理好本店,在与甲方相互协商的根底上,
18、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治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章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其次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供应);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展月度核算,并依据详细经营业绩状况,向出资方收取肯定的经营治理费用及赐予经营成效嘉奖,详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10%作为
19、甲方的经营治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10%的经营治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15%作为经营成效嘉奖给甲方; (三)、经营治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本钱。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消失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担当。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待,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20、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2人 餐饮股东协议范本5人篇四 第一条合伙宗旨 _。 其次条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2.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
21、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 1.盈余安排:以_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2.债务担当: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成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值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2、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展日常治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治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状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 (4)共同打算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制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3、,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制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制止合伙人再参加其它合伙。 4.制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连续 1.在退伙的状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连续以原企业名称连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汲取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连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连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
24、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消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缘由。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伙人或托付第三人,担当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挨次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方
25、法进展安排。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依本协议第五条其次款的方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担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担当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峻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打算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全都,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3.本合同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合伙人(签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