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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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_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方法 托付人:xx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拍卖人:xx市财政局 标 的:市政府公务车辆约计108辆 本拍卖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制定。 一、 拍卖的有关概念 (一)拍卖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车辆的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二)拍卖当事人 1、拍卖人 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市直机关拟选择资质好,市场信誉高的拍卖机构。 2、托付人 托付人以市财政局为拍卖车辆法人作托付人。 3、竞买人 内部拍卖时,市直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在
2、职干部职工均具有竞买人资格。外部拍卖时,全部的社会自然人和法人均具有竞买人资格。 4、买受人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三)拍卖的程序 1、 拍卖托付 2、 拍卖公告与展现 3、 拍卖的实施 4、 拍卖价款的收付与拍卖标的的转移或者交付使用 二、 托付人与拍卖人的详细工作 (一)托付人工作 1、收集车辆标的及整理车辆标的的有关证件资料(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定编证、保险证、大路规费缴讫证等)。 2、托付拍卖人对车辆标的进展评估。 3、依据拍卖人供应的车辆评估报告确定拍卖底价。 4、与拍卖人签署托付拍卖合同。 5、向拍卖人供应车辆标的的有关资料(如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
3、费证、车辆定编证、保险证、大路规费缴讫证等的复印件)。 6、帮助拍卖人公开展现车辆标的。如供应展现场所,安排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等,使车辆展现能安全有序地进展。 7、参与拍卖会,监视拍卖活动的进展。 8、拍卖会完毕,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托付人供应成交车辆所属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资料及单位有关证件(如车辆过户证明、托付书、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车管部门表格等等)帮助买受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9、与拍卖人结算拍卖价款,拍卖活动完毕。 (二)拍卖人工作 1、核实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及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由托付人帮助拍卖人到车管部门核实)。 2、依据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及档案状况确定是否可
4、以拍卖。 3、对车辆标的进展评估,核实车辆的性能、状况及其瑕疵。 4、与托付人签署托付拍卖合同。 5、制定详细拍卖方案: 依据车辆所属单位进展分场拍卖。如:第一场拍卖会拍卖a、b、c、d四个单位的车辆;其次场拍卖会拍卖e、f、g、h四个单位的车辆;第三场拍卖会拍卖i、j、k、l四个单位的车辆。 6、内部拍卖阶段由市车改办发出拍卖通知,向社会公开拍卖阶段公布机动车拍卖公告: (1)在xx日报上登载拍卖公告。 (2)在xx电视台公布电视拍卖公告。 7、依照拍卖法制定拍卖报价名目与拍卖规章。 8、有序安全地组织车辆公开展现。 9、进行拍卖会。安排保安人员维持会场秩序。 10、拍卖会完毕后,拍卖人与买
5、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市车改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准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同时必需把全部的定编证收回。 11、各位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到拍卖机构后,再由拍卖机构将拍卖价款转帐到托付人指定的专用帐户。 三、 其它事项: (一)市车改办准时供应有竞买资格条件者的名单给拍卖人,以便拍卖人承受报名时核对。 (二)拍卖人免收托付人佣金,买受人在内部取得拍卖车辆拍卖的,买受人应付给拍卖人的佣金,佣金比例不超过拍卖车辆价款的5。 (三)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人免收托付人佣金,买受人应付的佣金由拍卖人按拍卖法的规定向其收取拍卖车辆价款的5。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农业局公务
6、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340号)、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动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本钱,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根本状况 (一)总体状况 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之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20个,实有人员22人,其中农业局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员11人(*于2023年2月调入农业局工作,但其行政编制仍在*乡);粮食局行政编制数
7、10个,实有人员11人。现有事业编制28个,实有人员26人。依据*府办发202351号文件精神,我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人秘股、农经股、生产股、农业信息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社会事业进展效劳站;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其中*县种子治理局、*县农业科学讨论所、*县良种场、*县蔬菜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农技站、*县农业局土肥站、*县农村科教(能源)站,*县农业局经济作物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仔细贯彻落实农业相关政策及法律;对全县农业生产构造调整进展编制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夫专业合作社;担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治理、农
8、业综合执法、植物检疫;担当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组织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立及培训工作。 (二)参改人员状况 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参改人员编制数20名,现有22人,其中正科级11人(含*)、副科级8人、科员3人。 (三)参改车辆状况 我局现有车辆编制数5个,实有车辆5辆,参改车辆5辆,其中取消车辆3辆,即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1辆;保存车辆2辆,即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详细为: 1、取消车辆。(1)一般公务用车。*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建议报废;*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
9、记注册,价格*万元,该车全部人为*县畜牧水产局,使用人为*县农业局,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2)执法执勤用车。*为*座*排量的*商务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2、保存车辆。(1)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座*排量的*小旅行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2)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座*排量的*牌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四)司勤人员状况 我局现有司勤人
10、员2人,其中在册正式人员1人、自聘人员1人。 二、执法执勤车辆改革 我局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3个,有用执法执勤车3辆,依据“保存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根据不超过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70%标准执行”的要求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保存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详细为: 1、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座*排量的*小旅行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
11、大修。 我局严肃承诺,不会因公车改革后执法执勤用车削减而影响工作的开展,不会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司勤人员安置 1、保存状况。根据1:1比例配置编制司勤人员原则,我局拟保存现有的2名司勤人员,其中在册正式人员1人、自聘人员1人。 2、总体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公开透亮”的总原则,对我局司勤人员进展科学民主安置。 3、安置状况。因我局保存2辆执法执勤用车,原有的2名司勤人员不需离岗安置。 四、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我局参改人员年补贴总额15.66万元(含粮食局和*),其中正科级8.58万元、副科级5.28万元、科员1.8万元。我单
12、位不实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五、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 我局取消的公务用车数为3辆,于2023年5月31日统一停驶封存在*有*广场,车辆移交工作负责人由县种子治理局局长*详细办理,联系电话*,同时,根据*县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移接交表的要求,将3辆取消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各类保险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一并移交,并供应了3辆所移交车辆无违章记录证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精确按时完成这次车改工作任务,成立由*为组长,*、*为副组长的县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车改工作的协调联系。 (二)明确目标责任。
13、为确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车改任务,局车改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仔细负责,夯实责任,对车改工作中消失的新问题要准时解决,确保车改工作顺当实施。 (三)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治理,严格根据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准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承受广阔干部群众监视。对租赁用车费用也将严格掌握,并将一同纳入“三公经费”预算治理。 (四)加强监视检查。局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工作,对留用执法执勤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及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展着重监视,建立完善的监视
14、检查机制。对发觉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订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省反对铺张条例,加快推动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本钱,依据中心关于全面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心关于厉行节省反对铺张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保障公务出行。创新公务交
15、通分类供应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本钱,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根本原则 1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存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2厉行节省,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本钱。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消失“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 3严密部署,各负其责。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重点抓好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公车改革工作。
16、 4标准透亮,承受监视。坚持公开、公正、公正,严格标准操作程序,仔细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准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承受社会监视。 (三)总体目标 xx年1月底前根本完成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省可控、车辆治理标准透亮、监管问责科学有效,根本形成符合xx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全部参与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心部署后再
17、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治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舞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供应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标准治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存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垂直治理系统驻本县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属地化原则,与本县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县公车改革同步推动,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应。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公务用车效劳平台 保存肯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
18、后保存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各部门,由县机关事务治理局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实行统一集中治理(乡镇、开发区保存的车辆,留在所属地,由机关事务治理局统一治理),为党政机关及单位公务出行供应保障,主要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大事处置等不行猜测的特别任务。在社会化交通方式供应缺乏或本钱过高的状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地、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调研等公务出行需要。待平台稳定运营后,适时托付具备治理资质的单位或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相关企业,实行市场化模式运作。 (二)确定保存公务用车数量 各级党政机关保存的公务用车数,要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掌握,根据只减不增的原则,
19、合理保存全县公务用车数量。 1从严核定保存车辆编制。整体统筹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保存公务用车数量。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定编严格根据中心确定的可保存工作用车岗位范围确定。担当特别机要保密通信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车辆,经核定后按编制保存。 保存车辆实行编制治理,并按以下原则确定编制总额: 参改单位各保存一辆应急用车,根据“三定”方案,人员编制在40人以上的增加一辆应急用车。 担当特别机要保密通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按现有数量保存机要通信车辆。 副科级及以下参公治理事业单位不单独核定车辆编制,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车辆编制。 县委、县人大、县
20、政府、县政协调研、视察、巡察等工作用车,纳入其他车辆中,根据不超过原有车辆数的35%核定编制。 除中心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依据县政府公布的xx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名目,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县直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治理局会同县财政及有关部门,依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按不超过现有车辆数45%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县机关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实行统一治理和调度。中心确定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车辆,在机关入户的,必需理顺关系,确保执法执勤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保存数量。我县配备保存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委、市场监视治理和林业
21、(含森林公安)。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存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车辆编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及以下不超过60%的比例核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交通补贴,每多保存1辆,每年按6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存车辆详细比例可依据自身状况分别讨论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消失“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开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以下垂直治理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保存比例根据当地同级保存比例执行。 (三)完善公务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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