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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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依据社会救助暂行方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遭受突发大事、意外损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别缘由导致生活陷入逆
2、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临时无法掩盖或救助之后根本生活仍有严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赐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准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连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二、实施内容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别的家庭和个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大事(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受其他特别困难,导致根本生活临时消失严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
3、增加超出家庭承受力量,导致根本生活临时消失严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别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行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连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依据救助对象根本生活需要,可实行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供应临时住宅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状况外,实行实物发放要严格根据政府选购制度执行。 3.转介效劳。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状况供应转介效劳。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
4、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帮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准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效劳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依据当地经济社会进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赐予实物救助或供应转介效劳,实物救助标准以满意救助对象根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赐予救助,应根据个人自付费用分
5、段分档进展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掌握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状况赐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掌握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根据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状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托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详细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根据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
6、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状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根据肯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实行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协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准时讨论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标准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标准使用治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究多元化
7、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治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准时拨付、标准使用和效益发挥。发动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气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视检查,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表达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深入基层,联系困难群众,切实帮忙
8、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创立宜工宜商宜居宜创业的水乡新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埗镇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暖和”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暖和”活动,要全面树立科学进展观,仔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高埗镇的实际状况,努力实践、表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坚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准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加“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有道路。 二、对象的标准和确定程序 扶贫济困对象的标
9、准,依据全镇的实际状况,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为这次扶贫帮困的重点对象。扶贫济困对象确实定程序,其确定与上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但凡申请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对后统一报镇社会事务办,经过仔细审核、同意后,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建立档案进展治理。 三、参与人员、方法 参与人员有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编职工;镇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会正副会长;各村(居民)书记、主任、副书记、驻村挂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等,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保户家庭。依据统计,参与结对帮扶的人员共269人,承受帮扶的困难户269户71
10、0人。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后,滤布每年对消失贫困户脱贫、新增加贫困户,以及参扶人员变动的状况,都将准时进展调整个别结对关系。另外,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建议社会热心人士参加扶贫济困活动。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协调,参与帮扶工作的人员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帮扶对象要常常进展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殊是重要节日要进展慰问。二是尽量帮忙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实物和经济
11、扶助的总价值不低于500元。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展“科技扶贫”、“学问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鼓舞自主创业,让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五是进展动态治理,随时了解和把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状况,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应准时向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由镇委、镇政府就有关问题进展统筹解决。 另外,各村要设立一名扶贫济困负责人,由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的干部担当。帮扶人员进展帮扶活动时,要通过村的扶贫济困负责人进展沟通、联系,承受帮扶的贫困户联系帮扶人员也要通过村帮扶负责人。因此,村帮扶负责人要仔细做好协调工作,准时、适当地安排帮扶人员帮忙解决
12、贫困户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时间安排 工作预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主要是审核贫困户名单,确定帮扶对象,安排好结对对象,确定结对方案。 发动大会:20xx年1月17日,召开发动大会。 实施落户:20xx年1月17日至春节前,参与帮扶的全体人员联系帮扶对象,扶贫济困活动全面绽开。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方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方法(省政府令268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3、。 一、目标任务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治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连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根本生活。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范围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14、)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别困难人员。 (二)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原则上,低保标准可根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根据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 (三)申请认定 低保工作程序根据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15、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详细申请、确认程序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规定执行。 (四)动态治理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大事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县级民政部门应当依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状况,准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打算。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
16、通协调,定期会商沟通状况,讨论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资金统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状况,推动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构造,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治理状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治理标准。 (三)强化考核监视。建立健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低保制度的催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视,增加约束力和工作透亮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
17、案4 依据屯溪区20xx年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屯帮扶组20xx1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确保到20xx年末,区域内城镇困难群众稳定实现家庭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对全镇摸底评议选定的8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以下,20xx年贫困线标准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难户开展帮扶,依据困难户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进展力量和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工作规划和帮扶措施,建立一户一档,按期按质完成帮扶任务。 二、帮扶工作措施 (
18、一)兜底保障脱困 1.民政救助帮扶。针对没有劳动力量或临时无法通过帮扶解困的困难群众,主要是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将其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发动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的分散供给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实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有暴力行为等不宜集中供给的除外);对城镇困难群众遭受突发大事、意外损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别缘由,而其他制度临时无法掩盖,主动帮助其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各种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主动帮助其提交帮扶“特惠”政策资金补助。 2.残疾人扶持关爱。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技能培训、托养效劳实施力度,逐步改善残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困难残疾人产
19、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费支出。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区残联、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补助根底上,镇级赐予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其次人民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在区级补助2023元,住院一年在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0230元的根底上,镇级赐予一次性补助2023元(坚持住院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赐予医药费帮扶补助,区级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根底上,镇级赐予每户每年一次补助2023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二)产业脱困 1.产业帮扶。大力实施园区、龙头企业、农夫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
20、农场)带动和困难群众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的产业帮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进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有劳动力量的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和进展特色种养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山场林地水面等资源,以及传统种养业的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带动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旅游帮扶,积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众依托景区,进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来增加收入。 2.电商帮扶。把握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将电商帮扶纳入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电商人才培训,主动帮忙困难群众对接流通市场,引导重点流通和餐饮企业在同等条件
21、下,优先选购困难群众的特色产品,对困难群众开设网站赐予技术支持。 3.资产收益帮扶。鼓舞农村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盈利分红,最大限度释放困难群众资产潜能,让农村困难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就业脱困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询问等效劳,促进转移就业。鼓舞城镇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帮忙有就业力量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稳定就业(有相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持续就业超过6个月)的“零就业家庭”每户嘉奖10
22、00元;连续开发卫生保洁员、巡河员、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根据就地就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并赐予肯定经济补助,每人每月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900元,人员补助费用由镇财政担当。 (四)安康脱困 大力推动根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立,实行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标准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效劳,为有签约需求的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效劳协议,开展安康治理和安康效劳,从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根据签约效劳包个人自付金额局部赐予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对因病致困的特别困难家庭,准时将其纳入根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长期特慢病困难
23、群众以及根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按比例再赐予医疗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区级根底上,镇级赐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教育脱困 健全掩盖各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学段全掩盖,应助尽助。对屯溪区籍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承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大学、高等职业)的在校学生,赐予教育补助。在区级教育资助标准根底上,镇级再赐予500元/生/学年(区级教育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生/学年,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生/学年)。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治理,精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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