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核心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合同担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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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合同担保一、担保的概念1、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2、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丛合园: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物 防 劫(2 0 0 7 年)与 担保法(1 9 9 5 年)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 物权法。二、担保方式我 国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1、保证的概念(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保证这种担保方式必须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
2、3)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 保 证 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第三人(保证人)保证主债权债务关系 隹*p .债权人债务人(被保证人)【例】关于保证这种担保方式中的保证人,说法正确的是()。A、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B、只能是第三人C、只能是债务人D、经债权人同意,可以是第三人【参考答案】B【例】担保方式中的保证要求()订立书面保证合同。A、债权人和债务人B、保证人和债权人C、保证人和债务人D、主合同当事人【参考答案】B2、保证的方式(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也即
3、:只有当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府先后顺序】(2)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即: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然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氏先后顺序(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则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例】下列选项中,关于保证的概念和方式的表述,正 确 的 是()。A、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B、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
4、带责任保证C、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不得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D、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E、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参考答案】B D E【例】甲向银行贷款50万元,乙公司在贷款合同的担保人栏目中加盖了公司的印章,甲逾期没有还款。下列对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正确的是()。A、银行有权要求乙公司对5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B、乙公司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是连带保证,可拒绝银行的要求C、在贷款合同的担保人栏目中只有乙公司的
5、印章,不能视为担保D、银行必须先向甲追偿,经强制执行仍不能获得清偿时,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参考答案】A3、保证人的资格(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2)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绝对不能)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绝对不能)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相对不能)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相对不能)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例】下列组织或机构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A.非银行金融机构B.国家机关C.企业D.公民【参考答
6、案】B【例】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民个人不得作为保证人B.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D.学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保证人E.国家机关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参考答案】AC D E4、保证合同的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保证的方式;(3)保证担保的范围;(4)保证的期间;(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例】担保法规定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A.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 额 B.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式C.保证的期 间 D.保证担保的范围E.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参考答案】AC D E
7、5、保证责任(1)保证范围第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2)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注意: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规定相同)(3)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例】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A、主债权及利息B、债权人的间接损失C、违约金D、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8、费用E、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财产损失【参考答案】AC D E【例】关于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O A、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B、保证人对保证期间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仍需承担保证责任C、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继续在原有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D、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参考答案】D(二)抵押1、抵押的概念(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2)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
9、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抵 押 物 主 债 务债 务 人 债 权 人X主)债务人一债权人(抵押权人)J(抵押人)(抵押权人)用 物第 三 人(抵押人)【例】关于抵押物的说法,正 确 的 是()。A、不能是第三人提供的财产13、只能是债务人提供的财产C、必须转移占有D、不必转移占有【参考答案】D2、抵押物可以抵押的财产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建筑物 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该建筑物占用 范 围 内 的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二 律 一并抵押);土地所有权;耕 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二律 一并抵押);学 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
10、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1【例】按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是()。A、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相;产;(如,违法、违章建筑)交通运输工具;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B、抵押人使用的宅基地C、抵押人拥有的尚在建造中的住宅D、学校设施E、抵押人以招标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考答案】ACE3、抵押
11、权的设立0 抵押物为不动产(合 同+登记f设立):第一,抵押合同签订生效时,抵押权未设立,债权人还未取得抵押权;第 二 只有办理抵押权登记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权人才能成为抵押权人。2 抵押物为动产(合同f设立,登记f对抗):第一,抵押合同签订生效时,抵押权设立,债权人取得抵押权,成为抵押权人;第 二 但未办理抵押权登记,该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同时声明该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作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C、抵押权自签订之
12、日起设立D、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参考答案】A2【例】建设单位将自己的一批建筑设备抵押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设备转移给银行占有B、抵押权自签订之日起设立C、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尚未设立D、设立的抵押权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参考答案】B【例】在下列()等客体上设立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A、建设用地使用权B、城市房地产C、车辆D、机器E、土地所有权【参考答案】AB【例】当事人以()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A、推土机B、商务写字楼C、大学教学楼D、原材料E、正在建造的幼儿园【参考答案】AD4、抵押的效力(1)抵
13、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2)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3(3)抵押物转让第一,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处。第二,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不是抵押人)清偿。(4)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例】关于抵押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14、抵押权的费用B、抵押人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后,可以转让抵押物C、除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外,抵押物的转让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D、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E、抵押权可以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参考答案】A C5、最高额抵押权(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 范围。理解:(1)最高
15、额抵押以一次订立的抵押合同,进行一次抵押物登记,对一个时期内多次发生的债 权作担保。(2)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3)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债 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46、抵押权的实现(1)实现方式第一,抵押权人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抵押财产的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这完成。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
16、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第三,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第四,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 务 人(不是抵押人)清偿。(2)受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例】甲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 值6 0 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贷款5 0万元、从丙银行
17、贷款1 0 0万元、从丁银行贷款2 0 0万元、从戊银行贷款2 0 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 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丁银行于6月1 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戊银行于6月1 2日签订了抵押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甲的公寓被依法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共收入4 0 0万元,则对拍卖款分配正确的是()。A、乙、丙、丁、戊各得1 0 0万元B、丙得1 0 0万元,丁得2 0 0万元,乙得2 0万元,戊得8 0万元C、乙无权分配,丙得8 0万元,丁、戊各得1 6 0万元D、乙无权分配,丙
18、 得1 0 0万元,丁 得2 0 0万元,戊 得1 0 0万元【参考答案】B(=)质押1、质押的概念0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50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0 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注意:抵押与质押最主要区别)质 物 主 债 务债 务 人 愦 权 人?主)债务人一债权人(质权人)/(出质人)(质权人)4物第三人(出质人)【例】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A、担保财产是否为第三人的财产B、担保财产变卖后的剩余部分是否归债务人C、担保财产是否转移占有D、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19、E、担保财产是否包括不动产【参考答案】C E2、质押的分类(1)动产质押第一,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第二,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第三,不得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流质条款无效)第四,动产质押的设立(合 同+交付向设立)质押合同签订生效时,质权未设立,债权人还未取得质权;只有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后,质权自交付时设立,债权人才能成为质权人。【例】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乙,而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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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工程师 课程 讲义 合同 管理 核心 知识点 第一章 三节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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