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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内容介绍一、任务分析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安全,根 据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1 9 9 7 年2 月原劳动人事部颁布了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 简 称 规程)。该 规程对在以水为介质的额定热功率2 0.1 M W 或额定出水压力20.IKPa 的固定式热水锅炉及符合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汽水两用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工作中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自身和他人权益,本任务主要是介绍该 规程中与司炉人员有关的内容。二、相关专业知识(一)对锅炉使用单位的要求1.新制造的锅炉必须有铭牌
2、,并应装在明显的位置。铭牌上至少应载明下列项目(1)锅炉型号。(2)制造厂锅炉产品编号。(3)额定热功率(M W)o(4)额定出水压力(M Pa)o(5)额定出口/进口水温()o(6)制造厂名。(7)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8)制造年月。对散装出厂的锅炉,还应在锅筒、集箱等主要受压部件的封头上打上钢印,注明该部件的产品编号。2.使 用 锅 炉 的 单 位 应按 照 原 劳 动 人 事 部 颁 发 的 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3.使 用 锅 炉 的 单 位 应按 照 原 劳 动 人 事 部 颁 发 的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搞好锅炉及热水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4.司 炉 工 人 须 按
3、原 劳 动 人 事 部 颁 发 的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考 试,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且只能操作不高于考试合格类别的锅炉。5.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制订突然停电时的操作方法和程序,并使司炉掌握。6.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水处理措施,使锅炉运行时的锅水、补 给 水 符 合G B 1 5 7 6 1 9 9 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有关规定。7.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认真执行排污制度。8.为了操作、检修的方便和安全,锅炉应装设扶梯,对于操作部位较高,操 作 人 员 立 足 地 点 距 离 地 面(或 运 转 层)高度超过3 n l的锅炉,应装设平台和防护栏杆等设施。锅炉
4、的平台、扶梯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扶梯和平台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能顺利通向需要经常操作和检查的地方。(2)扶梯和平台应防火、防滑。(3)扶梯、平台和需要操作及检查的炉顶周围,都应有铅直高度不小于1 m的栏杆、扶手和高度不小于8 0 m m的挡脚板。(4)扶梯的倾斜角度以4 5。5 0 为宜。布置上确有困难时,倾斜角度可以适当增大。(二)锅炉的主要附件和仪表详见课题四。(三)热水系统及附属设施1 .钢制锅炉的出水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出口热水温度加2 0 相应的饱和压力。2 .在热水系统的最高处及容易集气的位置上应装设集气装置。3 .热水循环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定压措施和循环水的膨胀装置。采
5、用高位水箱作定压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位水箱的最低水位应高于热水系统最高点1 m以上,并满足使系统不汽化的要求。(2)设置在露天的高位水箱及其管道应有防冻措施。(3)高位膨胀水箱的膨胀管上不应装设阀门。(4)高位补给水箱与系统连接的管道上应装设止回阀,系统中应有泄压装置。采用气体加压罐作定压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气体加压罐上应装设压力表。(2)气体加压罐内的压力应保证系统不汽化。(3)当采用不带隔膜的气体加压罐时,加压介质宜采用氮气或蒸汽,不应采用空气。采用补给水泵作定压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系统中应有膨胀水箱或泄压装置。(2)间歇补水时,补给水泵停止运行期间,热水系统
6、的压力降不得导致系统汽化。4 .强制循环热水系统至少应有两台循环水泵,在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水泵总流量应满足最大循环水量的需要。在循环水泵前后的管路之间应安装一根带有止回阀的旁通管,以防止突然停泵发生水击。5 .热水系统的回水干管上,应装设除污器,并应定期排污。除污器应安装在便于除污的位置。(四)对锅炉房的要求1.锅炉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2)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防冻措施。(3)锅炉房应防止积水。(4)锅炉房内地面应平整无台阶。(5)锅炉房承重梁柱等构件,与锅炉应有一定距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受高温损坏。2 .锅炉房每
7、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前端的总宽度(包括锅炉之间的过道在内)不超过1 2 m,且面积不超过2 0 0 m 2 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只开一个出口。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门住。3 .在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处,应有足够的照明。(五)锅炉作业人员的要求1 .司炉工人应熟悉与运行锅炉有关的热水循环系统,搞好安全运行。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违章作业。2 .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锅炉压火以
8、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3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 0、(铸铁锅炉4 0 )时,(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3)循环泵或给水泵全部失效时。(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6)补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8)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4.对备用或停用锅炉,必须先将锅炉及除污器内的水垢、污物、泥渣清除,然后采取防腐措施,并定期
9、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以保证防腐措施有效。采用湿法保养的锅炉,还应有防冻措施。锅炉停用后,应及时清理受热面管子表面和烟道中沉积的烟食和污物。对长期停用的锅炉,还应将附属设备清刷干净。(六)锅炉的检验1.在用锅炉的检验工作包括运行状态下定期外部检验、定期停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检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2.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外部检验,一般每两年 按 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1)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
10、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3)发生重大事故后。(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3.定期停炉检验的重点(1)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2)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在开孔、焊缝、扳边等处应检查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3)管壁有无磨损和腐蚀,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及吹灰器吹扫区域的管壁及低温区管壁。(4)胀口是否严密,管端的受胀部分有无环形裂纹。(5)锅炉的拉撑以及与被拉元件的结合处有无断裂、腐蚀和裂纹。(6)受压元件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7)锅筒和砖衬接触处有无腐蚀。(8)受压元件或锅炉构架有无因豉墙或隔火墙损坏而发生过热。(9)进
11、水管和排污管与锅筒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1 0)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的通道是否堵塞。(1 1)自动控制、信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1 2)水侧内部的水垢、水渣是否过多。4 .锅炉进行水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地升降,当水压上升到额定出水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到试验压力。焊接的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5 m in,然后降到额定出水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水压试验应在环境温度高于5c时进行,否则必须有防冻措施。水压试验用水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的温度,以防锅炉表面结露,但也不宜温度过高以防止引起汽化和过大的温差应力,一般为2 0 7 0。5 .锅炉进行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情况为合格:(1)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2)胀口处在降到额定出水压力后不滴水珠。(3)铸铁锅炉锅片的密封处在降到额定出水压力后不滴水珠。(4)水压试验后,无可见的残余变形。6.锅炉检验结果应计人锅炉技术档案,并有检验人员签字。三、任务实施学 习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