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G04城市市政规范】CJJT97-2003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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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CJJ/T 97-2003城市规划制图标准Stand ard f or d rawing in urban planning2003-08-19 发布 2003-12-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发布城市规划制图标准S ta n d a rd f o r d ra w i n g i n urb a n pl a n n i n gCJ J/T 9 7 -2 0 0 3 J 2 7 7 -2 0 0 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曰期:2003年12月01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2 0 0 3北 京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Sta n d a rd f o r d ra wi n g i n urb a n pl a n n i n g CJJ/T 97-200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云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开本:8 S 0 X 1 1 68毫 米1/32印张:1%字数:3 8千字 2 0 0 3年1 1月第一版 2 0 1 3年1 1月第七次印刷 定价:10.00元 统一书号:1 51 1 2 1 7 2 9 4 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 1 0
3、0 0 3 7)本社网址:h ttp:/网上书店:h ttp:/www.ch i na-bui di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第17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公告现 批 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为行业标准,编 号 为C J J/T 9 7 2003,自2 0 0 3年1 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 0 0 3年8月19日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计标函(1 9 8 7)第7 8号文的要 求,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
4、上,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城市规划各种图纸的 具体制图要求;3.城市规划的用地图例、规划要素图例。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浙 江 省建 设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 路省府二号楼;邮政编码:3 1 0 0 2 5)本标准参加单位:杭州市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章 济 宏 张 晓 红 吴 为 侯 成 哲次1 总 则.12 一 般 规 定.22.1 图纸分类和应包括的内容.22.2 醒.22.3 S 界.22.4指北针与风象玫瑰.32.5 比例、比例尺.42.6 规划期限.42.7 酬.52.8 署名.52.9编绘日
5、期.52.10 图标.52.1 1 文字与说明.72.12 图幅规格.72.1 3 图号顺序.92.14图纸数量与图纸的合并绘制.92.1 5 定位.92.1 6 地形图.1 03图例与符号.113.1 用地图例.113.2规划要素图例.13本标准用词说明.25条 文 说 明.2751总 则1.0.1为规范城市规划的制图,提高城市规划制图的质量,正 确表达城市规划图的信息,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 规划可参照使用。1.0.3本标准未规定的内容,可参照其他专业标准的制图规定 执行,也可由制图者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但不得与本标 准中的内容相矛盾。
6、1.0.4城市规划图纸,应完整、准确、清晰、美观。1.0.5城市规划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2 一 般 规 定2.1图纸分类和应包括的内容2.1.1城市规划图纸可分为现状图、规划图、分析图三类。2.1.2城市规划的现状图应是记录规划工作起始时的城市状态 的图纸,并应包括城市用地现状图与各专项现状图。2.1.3城市规划的规划图应是反映规划意图和城市规划各阶段 规划状态的图纸。2.1.4本 标准不对分析图的制图做出规定。2.1.5城市总体规划图应有图题、图界、指北针、风象玫瑰、比例、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署名、编制日期、图标等。2.2图 题2.2.1图题应
7、是各类城市规划图的标题。城市规划图纸均应书 写图题。2.2.2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应填写图标内的图名并应书写图题。2.2.3 图题的内容应包括:项 目 名 称(主题)、图 名(副题)。副题的字号宜小于主题的字号。2.2.4图题宜横写,不应遮盖图纸中现状与规划的实质内容。位置应选在图纸的上方正中,图纸的左上侧或右上侧。不应放在 图纸内容的中间或图纸内容的下方。2.3 图 界2.3.1图界应是城市规划图的幅面内应涵盖的用地范围。所有 城市规划的现状图和规划图,都应涵盖规划用地的全部范围、周 邻用地的直接关联范围和该城市规划图按规定应包含的规划内容2的范围。2.3.2当用一幅图完整地标出全部规划图图
8、界内的内容有困难 时,可将突至图边外部的内容标明连接符号后,把连接符号以外 的内容移至图边以内的适当位置上。移入图边以内部分的内容、方位、比例应与原图保持一致,并不得压占规划或现状的主要内容。.2.3.3必要时,可绘制一张缩小比例的规划用地关系图,然后 再将规划用地的自然分片、行政分片或规划分片按各自相对完整 的要求,分别绘制在放大的分片图内。2.3.4城市总体规划图的图界,应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全 部范围。可做到城市规划区的全部范围。2.3.5城T p分区规划图、详细规划图的图界,应至少包括规划 用地及其以外50 m内相邻地块的用地范围。2.4指北针与风象玫瑰2.4.1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图
9、和现状图,应标绘指北针和风象 玫瑰图。城市详细规划图可不标绘风象玫瑰图。2.4.2指北针与风象玫瑰图可一起标绘,指北针也可单独标绘。2.4.3组合型城市的规划图纸上应标绘城市各组合部分的风象 玫瑰图,各组合部分的风象玫瑰图应绘制在其所代表的图幅上,也可在其下方用文字标明该风象玫 瑰图的适用地。2.4.4指北针的标绘,应符合现行 国 家 标 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 0 0 1的有关_定。2.4.5风象玫瑰图应以细实线绘制 风频玫瑰图,以细虚线绘制污染系 数玫瑰图。风频玫瑰图与污染系数玫瑰图应重叠绘制在一起。图2.4.6结合风象玫瑰2.4.6指北针与风象玫瑰图结合一 图标绘的指北针
10、起标绘的,如 图2.4.6。2.4.7指北针与风象玫瑰的位置应在图幅图区内的上方左侧或 右侧。2.5比例、比例尺2.5.1城市规划图上标注的比例应是图纸上单位长度与地形实 际单位长度的比例关系。2.5.2城市规划图,除与尺度无关的规划图以外,必须在图上 标绘出表示图纸上单位长度与地形实际单位长度比例关系的比例 与比例尺。2.5.3在原图上制作的城市规划图的比例,应用阿拉伯数字表 示。城市规划图经缩小或放大后使用的,应将比例数调整为图纸 缩小或放大后的实际比例数值或加绘形象比例尺。形象比例尺应 按 图2.5.3所示绘制。1 0 0 0 50 1 0 0 2 0 0 3 0 0 40 0 mI I
11、 卷!I t I I 窗图上一小格代表地形实物实际长度为50 m 图2.5.3形象比例尺图式2.5.4城市规划图使用的比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5.5城市规划图比例尺的标绘位置可在风象玫瑰图的下方或 图例下方。2.6规 划 期 限 2.6.1城市规划图应标注规划期限。2.6.2城市规划图上标注的期限应与规划文本中的期限一致。规划期限标注在副题的右侧或下方。2.6.3城市规划图的期限应标注规划期起始年份至规划期末年 份并应用公元表示。2.6.4现状的图纸只标注现状年份,不标注规划期限。现状年份应标注在副题的右侧或下方。2.7.1城市规划图均应标绘有图例。图 例 由 图 形(线条或色块)与文
12、字组成,文字是对图形的注释。2.7.2城市规划用地图例,单色图例应使用线条、图形和文字;多色图例应用色块、图形和文字。2.7.3城市规划图的图例应按本标准第3.1节规定的图例绘制。2.7.4绘制城市规划图使用本标准规定的图例、其他专业标准 规定的图例或自行增加的图例,在同一项目中应统一。2.7.5城市规划图的图例应绘在图纸的下方或下方的一侧。2.8署 名2.8.1城市规划图与现状图上必须署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正式 名称,并可加绘编制单位的徽记。2.8.2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在图标内署名;没有图标的城市 规划图,在规划图纸的右下方署名。2.9编 绘 日 期2.9.1城市规划图应注明编绘日期。2.9
13、.2编绘日期是指全套成果图完成的日期。复制的城市规划 图,应注明原成果图完成的日期。2.9.3修改的规划图纸,成为新的成果图的,应注明修改完成 的日期。2.9.4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在图标内标注编绘日期;没有阍 标的城市规划图,在规划图纸下方,署名位置的右侧标注编绘曰期。2.1 0 图 标2.10.1城市规划图上可用图标记录规划图编制过程中,规划设2.7 图 例计人与规划设计单位技术责任关系和项目索引等内容。2.10.2用于张贴、悬挂的现状图、规划图可不设图标;用于装 订成册的城市规划图册,在规划图册的目录页的后面应统一设图 标或每张图纸分别设置图标。2.10.3城市规划图的图标应位于规划图的
14、下方。2.10.4图纸内容较宽,一幅图纸底部难以放下图标的规划图,宜把图标等内容放到图纸的一侧(图2.1 0.4a);幅图纸下部图题 风象玫瑰比例尺!图例|K制图区ij|单位署名、日期区!图标区!图题 风象玫瑰、比例尺区制图区_ _ _ _ _图标区 一单位署名、日期区 图2.10.4图标位置能放下图标的规划图,图标应放在图纸的下方(图2.10.46)。2.1 1文字与说明2.11.1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数字、代码,均应笔画清晰、文 字规范、字体易认、编排整齐、书写端正。标点符号的运用应准 确、清楚。2.11.2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标准简化汉字。涉外的 规划项目,可在中文下方加注外文;
15、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计 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代码应使用规定的英文字母、年份应用公元年表示。2.1 1.3文字高度应按表2.1 1.3中所列数字选用。表 2_11.3 文 字 高 度(mm)用于蓝图、缩 图、底图3.5、5.0、7.0、1 0、1 4、2 0、2 5、3 0、3 5。用于彩色挂图7.0、1 0、1 4、2 0、2 5、3 0、3 5、40、45。注:经缩小或放大的城市规划图,文字高度随原图纸缩小或放大,以字迹容易辨认为标准。2.1 1.4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字体应易于辨认。中文应使用宋 体、仿宋体、楷 体、黑体、隶书体等,不得使用篆体和美术字 体。外文应使用印刷体、书写
16、体等,不得使用美术体等字体。数 字应使用标准体、书写体。2.1 1.5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数字,应用于图题、比例、图 标、风 象 玫 瑰(指北针)、图例、署 名、规划期限、编制日期、地名、路名、桥名、道路的通达地名、水 系(河、江、湖、溪、海)名、名胜地名、主要公共设施名称、规划参数等。2.1 2图 幅 规 格2.12.1城市规划图的图幅规格可分规格幅面的规划图和特型幅 面的规划图两类。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规格幅面绘制的图纸为规格幅面图纸;不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 号、4号规格幅面绘制的规划图为特型幅面图纸。2.12.2用于晒制蓝图的规格图幅宜符合表2.1 2.2的规定和
17、图 2.1 2.2的格式。表 2.1 2.2 晒制蓝图的规格图幅(mm)基本幅面0号1号2号3号 4号b x 18 41 x 1 1 8 959 4 x 8 4142 0 x 59 42 9 7 x 42 0 2 1 0 x 2 9 7C1 05a2 5图2.1 2.2规格幅面图纸的尺寸示意2.12.3用于复印的规格图幅,可根据现有复印设备和材料规格选用。2.12.4特型图幅的城市规划图尺寸不做规定,宜有一对边长与 规格图纸的边长相一致。2.12.5同一规划项目的图纸规格宜一致。2.13.1城市规划图的顺序宜按布局规划图排在前,工程规划图 排在后;基础图排在前,规划图排在后;现状图排在前,规划
18、图 排在后的原则进行编排。2.13.2城市规划图缺省或增加时,图纸的编排顺序应为:1城市总体规划图威省时,图纸编排顺序号不空缺,下面 序号的图纸的序号应紧接着上面依次往下排。2城市总体规划图增加时,增加的图纸应按插入编排顺序 号:属主要城市规划图,应按现状图在前,规划图在后的顺序插 人在总体规划图之后;属专业规划的图纸,应按现状图在前,规 划图在后的顺序插在近期建设规划图的前面,图纸编排顺序号应 依次往后推。城市分区规划与城市详细规划图纸缺省或增加时也应符合上 述编排顺序。2.14图纸数量与图纸的合并绘制2.14.1城市规划图的数量应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规划内容的 实际情况、规划工作需要表达的
19、内容决定。规划图的数量应按照 有关规定执行。2.14.2同种专业或不同专业内容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在不影响 图纸内容识别的前提下,均可合并绘制。2.1 5 定 位2.15.1城市规划图的定位应包括规划要素的平面定位、竖向定 位、时间定位。2.15.2城市规划图的平面定位应是对规划要素平面图上两个点 的坐标定位;一个点加上一条不通过该点的直线的定位;一个点 加上一条直线的方位的定位。1点的平面定位,单点定位应采用北京坐标系或西安坐标2.1 3图 号 顺 序9系坐标定位,不宜采用城市独立坐标系定位。在个别地方使用坐 标定位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与固定点相对位置定位(矢量定位、向量定位等)。2直线的平面定
20、位应采用通过直线上两个不同位置点的平 面坐标定位;通过线上一点的坐标加上线的走向方位定位;与已 知直线的平行距离定位。3定曲率曲线平面定位应采用曲率中心点坐标加巳知曲率 半径定位,两已知直线插人定曲率半径曲线的定位。4变曲率曲线平面定位应采用方格网法定位。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不得使用变曲率曲线定位。2.15.3城市规划图的竖向定位应采用黄海高程系海拔数值定 位。不得单独使用相对高差进行竖向定位。2.15.4城市规划图的时间定位应绘出分期建设的用地范围、建 设时序或规划中不同期限的目标内容。2.1 6 地 形 图2.16.1城市规划使用的地形图,应采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最新 公布的地形图纸。2
21、.16.2城市规划使用的地形图,必须及时由测绘单位对已改变 了的地形要素进行修测、补测、清绘后方可使用。2.16.3城市规划使用的地形图,不得使用不同比例尺的地形 图,经缩小、放大、拼接后的地形图;不得直接将小比例尺的地 形图纸放大作为大比例尺的地形图纸使用。2.1 6.4.城市规划图上应能看出原有地形、地貌、地物等地形要 素。2.16.5使用有地形底纹的图纸绘制城市规划图时,地形底纹的 色度要浅、淡;不同的规划图,可根据需要对地形图中的地形要 素做必要的删减。103图例与符号3.1用 地 图 例3.1.1用地图例应能表示地块的使用性质。3.1.2用地图例应分彩色图例、单色图例两种。彩色图例应
22、用 于彩色图;单色图例应用于双色图,黑、白图,复印或晒蓝的底 图或彩色图的底纹、要素图例与符号等。3.1.3城市规划图中用地图例的选用和绘制应符合表3.1.3的 规定,彩色用地图例按用地类别分为十类,对应于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 3 7中的大类。中类、小类彩色用地图例在大类主色调内选色,在大类主色调内选择有 困难时应按本标准第3.1.5条的规定执行。3.1.4城 市规划图中,单色用地图例的选用和绘制应符合表 3.1.4的规定。单色用地图例按用地类别分为十类,对应现行国 家 标 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 3 7中的十大 类。中类、小类用地图例应
23、按本标准3.1.5条规定执行。3.1.5总体规划图中需要表示到中类、小类用地时,可在相应 的大类图式中加绘圆圈,并 在 圆 圈 内 加 注 用 地 类 别 代 号(图 3.1.5)。o o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 图3.1.5中 类、小类用地的表示11表3.1.3彩色用地图例代 号颜 色颜色名称说 明Rmio中铬黄居住用地CY 8 0mioo大红公共设施用地MY 1 0 0M 6o nm m C20B L 3 5熟褐工业用地W紫仓储用地Tb i _ 4。中灰对外交通用地SY OM OC OB L O白道路广场用地UY 60M 7 0C 3 0赭石市政设施用地G丫 抑B H H H
24、 H H IH c 4中草绿绿地DHHHHHHH|H mioB L 3 0草绿特殊用地EE 1Y 3 0C 1 0C 2 0淡绿淡蓝其他用地水域注:表3.1.3中颜色一栏里所写的Y代表黄色,M代表红色,C代表青色,BL 代表黑色;数字代表色彩浓度值。制图软件Ph o to sh o p中可查到。12表3.1.4单色用地图例说明居住用地 6/4+b为线粗,为间距由绘者自定(下同)公共设施用地(6/2+2)+(6+2)工业用地(6/4 +2 )x (6/4 +2)仓储用地(6+2)x (6/4 +2)对外交通用地 6/2道路广场用地 6/2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b+2 绿地小圆点2 x 2错位特殊用地
25、(+6/4)+(+6/4)+(+6/4)+(+6)+-水域和其他用地(2 +6/2)+(2 +6/2)短画长度自定,错位。符号错位3.2规划要素图例3.2.1城市规划的规划要素图例应用于各类城市规划图中表示 城市现状、规划要素与规划内容。3.2.2城市规划图中规划要素图例的选用宜符合表3.2.2的规 定。规划要素图例与符号为单色图例。表 3.2.2 城市规划要素图例图 例名 称说 明城 镇直辖市数字尺寸单位:m m(下同S:!1_13续表3.2.2图 例名 称说 明城 镇省会城市也适用于自治区首府:4地区行署驻 地城市也适用于盟、州、自治州首府: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市县级设市城市 :2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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