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大学毕设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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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油气田产能建设项目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21.1 目的21.2 适用范围21.3 编制依据22 现场布置22.1 基本要求22.2 具体规定32.2.1 大门设置32.2.2 七牌一图设置42.2.3 现场围挡72.2.4 场地硬化72.2.5 材料堆放82.2.6 库房管理82.2.7 目视化管理82.2.8 属地管理82.2.9 门卫制度83 安全卫生防护83.1 防护设施配备83.1.1 登高架设、交叉作业及洞口、临边的防护设施83.1.2 安全保护装置83.1.3 电气防护用具93.1.4 坑支护及降水设施93.1.5 消防设施93.1.6 卫生防护设施93.
2、1.7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93.2 基本要求94 环境管理144.1 环保设施144.2 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155 施工机具及设备165.1 基本要求166 电气安全管理176.1 专业人员要求176.2 电气防护176.3 配电线路176.4 配电箱及开关箱186.5 配电室196.6 用电设备207 管理措施201 总则1.1 目的为贯彻落实油田公司HSE管理方针,提高油田基本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2 适用范围油气田产能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组织实施的油田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屋建筑工程、油气处理厂站、管道工程
3、、防腐保温工程、送变电工程、道路工程、系统配套工程等。1.3 编制依据GB 2894安全标志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JGJ 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1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Q/CNPC 124-2006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4部分:油田建设2 现场布置2.1 基本要求2.1.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规定。2.1.2 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性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时,不应
4、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2.1.3 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应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2.1.4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应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应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2.1.5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2.1.6 现场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安全有效。2.1.7 应
5、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2.1.8 在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设置遮栏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设置相应的围扩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应擅自进人施工现场。2.1.9 应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2.2 具体规定2.2.1 大门设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采用钢结构搭设,具体效果图如下:2.2.2 七牌一图设置:施工现场大门外设置七牌一图,具体具体效果图如下:2.2.3 现场围挡:施
6、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宜选彩钢板与架管搭设完成,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米,除施工现场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确保围挡无破损,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和厕所等。2.2.4 场地硬化: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应硬化,道路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2.2.5 材料堆放:2.2.5.1 现场内各种材料应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2.5.5.2 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2.2.6 库房管理:施工现场库房应符合建
7、筑结构和防火要求,应建立库房管理制度,设专(兼)职库房管理员,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2.2.7 目视化管理:目视化管理按照塔里木油田公司现场目视化管理标准执行。2.2.8 属地管理:2.2.8.1 属地应根据区域划分,设属地管理牌,并安排具有管理能力、责任心强且熟悉本区域职责的管理人员担任属地主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理念。2.2.8.2 属地主管管理所辖区域,保证其自身及在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安全。2.2.8.3 属地主管制定和落实辖区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确保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2.2.9 门卫制度:施工现场应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大门处设置门卫岗,有遮阳防雨等基本防护
8、功能,门卫应具备履行其岗位职责的能力。3 安全卫生防护3.1 防护设施配备3.1.1 登高架设、交叉作业及洞口、临边的防护设施,应包括:a)登高架设防护设施:脚手架、梯子、安全网、操作平台;b)交叉作业防护设施:防护棚、防护门及各类隔离、屏蔽设施;c)洞口、临边防护设施: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等设施。3.1.2 安全保护装置,应包括:a)机械卷扬系统的行程限位器、起重变幅指小器、缓冲器、制动器、轨道终点车挡等。b)电气控制系统的过流、过压、接地、接零、熔断保护以及各用电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和小刑电动工具的触电、漏电保护器等。c)受压容器的安全阀、汪力表、水汪计、温度计及警铃、警笛。d)各类金属外壳
9、的工具材料库房及办公、休息室的接地、接零保护。e)机械设备上的防护装置。f)各类信号装置及施工作业场地和道路的夜问照明。3.1.3 电气防护用具,应包括:a)电气绝缘用具: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b)登高安全用具:升降板、脚扣。3.1.4 坑支护及降水设施,应包括排桩或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土钉墙、逆作拱墙等防护设施及真空井点、喷射井点、管井、集水明排、截水、回灌等地下水控制设施。3.1.5 消防设施,应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自动报警及喷淋系统。3.1.6 卫生防护设施,应包括通风、除尘、降噪、隔离、屏蔽等设施。3.1.7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包括头部、面部、听觉、呼
10、吸、手部、脚部、坠落及个体全身防护用品。3.2 基本要求3.2.1 安全防护设施的选刑、配套安装及使用时应做到:a) 产品的设计符合标准要求。b)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图纸及技术资料应齐全。c) 配套安装应与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相符。d)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产品,立即停止使用。3.2.2 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准许使用。3.2.3 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保护装置如因施工工序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拆除或移位的,应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拆移,同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防护措施,完工后应及时恢复。3.2.4 当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后方可拆除。3
11、.2.5 拆除复杂和危险胜比较大的设施和装置时,应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派专人监护。3.3 登高架设、交叉作业及洞口、临边的防护设施3.3.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J 130的规定。3.3.2 门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应符合JGJ 128的规定。3.3.3 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应符合JGJ 128的规定。3.3.4 梯子:梯子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J 80的规定。3.3.5 安全网:安全网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5725的规定。3.3.6 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设计、安装技术要求应符合GB 4053.3的规定
12、。3.3.7 防护盖板:防护盖板的设置与管理应符合JGJ 80的规定。3.3.8 防护棚、门:防护棚、门的设置与管理应符合JGJ 80的规定。3.3.9 操作平台:操作平台设置与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J 80的规定。3.3.10 基坑防护:基坑支护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JGJ 120的规定。3.4 电气防护装置3.4.1 接地:接地装置安装及运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GJ 46的规定。3.4.2 保护接零:保护接零设置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GJ 46的规定。3.4.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装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运行和管理应符合GB 13955及JGJ 46的规定。3.4.4 防雷:防雷装置的安全
13、技术要求应符合JGJ 46的规定。3.4.5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设计、制造、选择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8196的规定。3.4.6 电气防护用具:电气防护用具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DL 5009.2和DL 5009.3的规定。3.5 消防设施3.5.1 管理要求3.5.1.1 易燃仓库四周,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 m 的平坦空地;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 ,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3.5.1.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a)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b
14、)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日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3.5.1.3 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之问,防火问距不应小于30m 。3.5.1.4 仓库内应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3.5.1.5 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20kg的灭火器,大刑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m2的,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捅、消防水池和黄沙池等设施,且周围不应堆放物品。3.5.1.6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及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备一个种类的灭火器。3.5.2 消防水池3.5.2.2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
15、(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0m。3.5.2.3 消防水池周围应有消防车道,且该车道应能通向被保护区域。3.5.2.4 消防水池的水一经动用,应恢复,其补水时间不应超过48h。3.5.2.5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的消防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保护措施。3.5.2.6 独立的消防水池的水应经常处于流动状态。3.5.2.7冬季时,消防水池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3.5.3 灭火器材3.5.3.1 手提式灭火器:手提式灭火器的结构性能要求应符合GB 4351.1的规定。3.5.3.2 推车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结构性能要求应符合GA 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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