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每日一练(15.9.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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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每日一练(2015.9.1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2、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2、某县
3、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选项A说法错误。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
4、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选项B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16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选项D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
5、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3、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6、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据此可知,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强调的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要求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合法排污造成污染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免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已。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据此可知,甲化工厂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乙化工厂排污并未超标,不承担行政责任。4、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
8、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
9、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选项C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5、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
10、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选项A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
11、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据此可知,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才能行使代位权。选项B说法错误。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选项C、D说法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12、)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据此可知,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6、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 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
13、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案中,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乙厂
14、违反甲厂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商业秘密。8、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正确 B.错误 C.正确 D.错误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第种说法正确。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15、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据此可知,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第种说法错误。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注意辞退和开除
16、公职是不同的。第种说法错误。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此时不属于任职回避的情形。第种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种说法正确。检察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二)提出检察
17、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四)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保护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六)有其他功绩的。第种说法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9、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
18、权利。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 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 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 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19、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律师可以在场。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
20、提出意见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10、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
21、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B.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C.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D.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选项B、D正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
22、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据此可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后,乙公司再签的合同属于全新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没有任何承继关系,所以乙公司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要单独计算工作年限。选项C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1、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
23、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 A.省政府发改委 B.省人大常委会 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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