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间)精编版[4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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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安全操作规程目录1. 安全生产总则2.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 易燃易爆品安全操作规程5.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6.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7.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8. 登高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9.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11.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12.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3.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14.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5.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6. 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17. 四柱油压机安全操作规程18. 机械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19. 冲床安全操作规程20. 仪表车床安全操作规程21. 普通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2、22. 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23. 刨床安全操作规程24.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25.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26. 锯床安全操作规程27. 攻丝机安全操作规程28. 折边机安全操作规程29. 镗床安全操作规程30. 磨床一般安全操作规程31.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32. 液压机安全操作规程33. 卷圆机安全操作规程34. 线切割安全操作规程35. 抛光机安全操作规程36.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37. 炊事员安全操作规程38. 清洁员安全操作规程39. 门卫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总则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
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新入厂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3、 电气、焊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4、 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5、 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6、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
4、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7、 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8、 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9、 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10、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12、 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
5、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14、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15、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6、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17、 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18、 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19、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20、 凡进入锅炉房、变电站、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21、 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
6、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22、 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7:52:16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和故障,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企业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1. 我公司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原则:实行以预防为主,日常维护保养和专业检修相结合。2. 操作工在上岗之前,必须通过各种不同方式的学习或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操作规程、基本技能。3. 班前保养,上班前对机床各油孔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润
7、滑,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各活动部位、操作系统的灵活情况。必要时进行慢速热机,倾听运转是否正常,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4. 在操作使用过程中,要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的运转状况,倾听运转声音,观察运转情况,注意从产品质量状况中分析设备情况,保证设备经常处于清洁、润滑、灵活的最佳状态下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设法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办法。5. 班后保养,每日下班前擦拭设备,清洁设备,保证设备外无油污、铁屑等脏物,导轨、滑杆、丝杆等摩擦部位要反复擦拭润滑,对机床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主机电源。6. 严禁超载、超负、超范围使用,职能部门有权对违章者给予必要
8、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7. 机修工要掌握全厂生产设备的数量、机型、性能、精度和结构特点,通过种种途径学习设备维修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8. 机修工在修理设备时,要积极主动修理,加快修理速度,保证维修质量,减少故障停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9. 积极开展设备故障分析,凡发生故障,应认真记录其系统、部件、零件、分析故障原因,并采取防止故障的措施。10. 对反复出现难于查找或比较复杂的部位的设备故障积极提倡开展QC活动进行技术攻关。11. 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进行全公司设备维护保养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扣除其当月的设备维护保养费。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1. 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及由公安机关
9、所认定的剧毒化学药品试剂,应严格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2. 化学危险品须专门场地、室、柜、专人保管,严格建立收发登记制度。危险品柜内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定期检查,认真核对数量与质量,做好数据统计,达到帐物相符,确保安全第一。3. 易燃、易爆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存放地点应配备消防器材。4. 领用危险品时,除按一般的物品的领用程序办理外,还须按下列情况具体办理:a) 易燃、易爆品必须经分管实验室(或仓库)的领导和安全保卫负责人签名核准。b) 领用剧毒品,应提交使用方案及所需数量,需严格审查,严禁超量领取。通过后由实验室(或仓库)分管领导批准。c) 领用剧毒品应严格遵照审批的数量,由两人
10、领取。同时加强监督。剩余试剂应及时存放回实验室(或仓库)危险品柜内,严禁带出工作区。使用结束后的危险品废液必须妥善处理。 5. 在保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 如发生烧伤、中毒等状况,应学会必要的应急措施,情况严重请拨时120急救;如发生爆炸和火灾时应该拨报119,同时主动扑救。发生意外,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6. 在各实验室(或仓库)禁止一切非实验所需的加热行为(如:用电炉做饭、煮水、取暖等)。7. 实验室内的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强腐蚀、剧毒及有害菌种)按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上报领导和公安部,配合公安部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
11、定严格整顿处理。8. 对违反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理。易燃易爆品安全操作规程本操作规程适用度于:氧气瓶(焊)、氧气切割、乙炔瓶。1. 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橡胶软管、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 ( 割 ) 具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 10 米 以上。如条件限制,
12、也不准低于 5 米 ,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 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 40 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沙、蒸气加热解冻。 7.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立即卸压。 8.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 行车工应经车间领导同意,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才
13、能单独操作。2. 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零件失灵严禁吊运。3. 吊运时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鸣铃起吊,作业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4.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为“0”位。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行车扶梯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查修理,不准行走,
14、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到另一台行车。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零件时,应先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负荷要均匀,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9.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10. 大吨位物件起吊时,应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徐徐运行。缓慢升高,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11. 行车运行时不准有人上下,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12.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时吊件未
15、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13.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车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14. 落地行车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起吊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边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15.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好“十不吊”。(1)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3) 绳索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5) 歪拉斜挂不吊;(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 用三角带或绳子吊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吊;(8)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6、10) 具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不吊。16.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17. 挂钩人员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18. 起重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19.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20. 吊运物件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较高大物件时,重心要平稳,放置倒下伤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1. 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
17、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3. 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4. 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5.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6.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7. 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超载、偏载行驶。8. 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9.
18、 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10. 空车上下斜坡 ,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11. 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12. 遵守“七不准”(1)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3)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5)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7)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13. 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货叉在
19、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14. 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15. 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16. 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17. 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18. 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19. 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汽车
20、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5)检查液压系统压力是否正常。(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l1000(水准泡居中)。(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
21、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条件。(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11)应预先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既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22、(1)起升或下降: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a) 6.6kV为3m, b) 66kV为5m, c)
23、 275kV为l0m。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提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2)回转::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3)起重臂伸缩时:不得带载伸缩臂杆。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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