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0讲_税务行政法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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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教材变化 本章考点详讲 本章重点总结本章考情分析本章的地位:非重点章,主要以程序性内容为主。本章的重点:本章共有三节,重点节是第一、二节。本章的题量:2题。本章的题型:单选题、多选题 。本章的分值:2.5分左右。本章教材变化本章教材无变化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3.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4.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5.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6.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要达到的目的:(1)要熟记相关的罚款数额。(2)了解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主
2、要区别。(3)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规则、裁量规则的适用。【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1)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2)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知识点二】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1.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
3、派出机构不具有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2.管辖: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知识点三】税务行政处罚程序1.简易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基本要点主要规定特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条件(1)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2)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
4、件2.一般程序基本要点主要规定听证的概念听证是指税务机关在对当事人某些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按照一定形式听取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听证的范围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知识点四】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知识点五】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1.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2)合理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公开原则(5)程序正当原则(6)信赖保护原则(7)处罚与教育相
5、结合原则2.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4)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6、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5)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税务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6)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7)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8)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涉及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税务人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税务机关决定回避。(9)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不得因
7、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10)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1)对情节复杂、争议较大、处罚较重、影响较广或者拟减轻处罚等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本小节总结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2.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公民:50元以下简易程序;2000元以上一般程序(听证)。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简易程序;10000元以上一般程序(听证)。3.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15+3%4.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1)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
8、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3)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4)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5)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务行政处罚种类的有( )。A.罚款B.加收滞纳金C.停止出口退税权D.税收保全措施【答案】AC【解析】选项BD属于税款征收措施。【例题2单选题】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
9、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 )。A.不得超过1000元B.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C.不得超过30000元D.不得超过10000元【答案】A【解析】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1.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要达到的目的:掌握哪些适用复议前置?哪些适用复议选择?2.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一般情况下与特殊情况下的复议机关。3.税务行政复议程序要达到的目的:了解申请、受理、决定的具体规定。【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适用复议前置的范围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
10、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2.适用复议选择的范围(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2)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4)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5)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包括颁发税务登记;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6)资格认定行为。(7)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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