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环报告表[2019]3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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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陵环报告表201934号山东德厦钢结构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山东德厦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田园路6号(卓尔铸造院内),建设年加工1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陵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1403-33-03-008369),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可行。一、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营运期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
2、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保证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等级标准。2、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控制措施,保证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3、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组立焊接、抛丸工序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组立焊接、抛丸工序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须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保证外排废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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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报告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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