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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地震灾难应急预案 地震中文:地震,又称地震和地面振动,是由地壳快速释放能量引起的振动,会产生地震波。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防地震灾难应急预案的文章19篇 ,欢迎品鉴! 防地震灾难应急预案篇1 1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削减地震灾难给工程和监理部人员所带来的损失和爱护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监理部在遇到地震灾难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项目部成立地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作好地震应急工作中的预备工作,对突发大事和紧急大事组织人力和物力。必要时项目部组织成立现场地震自救队以确保人员和物质的安全。 3.2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地震情报,帮助领导做好地震应急的前期预备工作
2、。 3.3办公室主任负责地震应急期间的信息联络,事先公布各方有关人员的联络电话。 4地震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地震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联系电话: 副组长: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当地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4622023 成员:*公司*监理部全体成员 5应急预备响应预案 5.1监理部得到地震灾难消息后,要随时与当地地震局部门取得联系。不要轻信无依据的谣言,不要轻举妄动,在项目部总监的指导下,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鉴定的信念确保人员和物质安全转移。 5.2地震发生前后,要关掉室内电源、燃气阀门、备好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5.3准时通知人员疏散到比较空旷的区域,躲
3、开高大的建筑物、破墙等。在平房内的人员尽量躲出室内,楼房内来不急躲避的人员,要找主墙的三角区、卫生间、壁橱等狭小的区域、或比较坚实的桌子、床下,用沙发垫、提包等物爱护好头部避开吊灯、吊扇等易掉落物品伤人。等待时机准时脱险。 5.4室内避灾要打开门窗,严防受灾门窗变形无法逃命。物品摆放要下重上轻,严防积累过高倒塌伤人。 5.5灾后救人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实施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多,后救少。先救生,后救死。先救易,后救难。先救动,后救净。力争削减伤亡事故。 5.6准时备好救援工具及药物,确保埋压人员的饮水和食品。埋压过久的人员救出后,准时蒙上双眼,防止见光受损。被救人员不易过急大量饮水和进食。准时
4、与抢救人员取得联系,挣分夺秒抢救伤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严防余震发生连续伤人。 5.7确保道路畅通,支配抢救值班车辆,准时联系*人民医院抢救人员,联系电话:64622023挣分夺秒抢救伤员,保证救援不受阻碍。 6灾后防疫 灾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及消毒工作,严防疫病发生。 防地震灾难应急预案篇2 为提高本校应对突发地震灾难大事的力量,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削减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地震救灾领导小组 本校地震应急工作由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5、长: 张某某(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 郭某某(副校长) 莫某某(副校长) 成员: 各科室、各学部主任及各班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保某某,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郭某某担当,学保某某主任买买提沙某某担当副主任。 2、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灾情、应急工作状况的上报,协调领导开展抢险救灾,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校抗震救灾领导下的协调及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险搜救、抢救等自救互救工作。 (3)成员职责: 学保某某主任:负责每天向上汇报状况,做到有事报状况,无事报安全,准时向全校老师发出领导小组的通知,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和
6、警报,并将收集到的状况向组长汇报,确保政令畅通。并负责在发生灾难过程中对伤员应急抢救,准时与120取得联系,抢救车准时抢救,并向指挥长报告伤员人数和状况。 思政办主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难学问的宣扬训练,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学问的普及训练,广泛开展地震灾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阔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平稳办副主任:负责警报,一旦发觉地震马上拉响警报预警,并马上向安全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训练局报告,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并快速实行措施切断电源,关闭煤气等易燃易爆设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在灾难期间对同学进行心理询问和疏导,消退同学心理上的恐慌,尽量稳定同学心
7、情等。 后勤办主任:仔细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乐观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实行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气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负责同学在地震灾难期间以及灾后同学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防止非地震灾难造成的同学人身损害和非地震灾难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加强校内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按要求做好安全排查有关工作。 各学部主任:负责本学部、各班级同学紧急疏散及撤离秩序、安全管理,每个楼层必需支配二至三名科任老师(每个楼道口两名)负责楼道口秩序,严防楼道拥挤踩踏
8、事故发生。负责带领同学撤退,到达安全场地后清点同学人数。准时向指挥部报告同学人数。做好撤离后同学安全管理和心情稳定工作。 二:应急预备 1、避震疏散方案 疏散目的地:运动场、实训楼后面等 疏散挨次:首先实训楼二楼、三楼同学,然后教学楼一楼、二楼同学 2、宣扬训练。每个班级支配1个课时,学习地震学问、防震避震学问、自救互救学问等,利用校内广播、班班通、板报等多种形式宣扬防震减灾学问。开展一次避震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应急力量。 3、应急物资。后勤办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瓶装水、食品、抢救物品、药品等),结合学校实际,利用现有的条件储备肯定的应急物资。 三、应急响应 1、启动预案。突发
9、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自动启动本预案。 2、紧急避震 (1)上课时间:上课老师快速组织同学就地避震,然后根据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紧急疏散到操场避震,训练同学不要实行盲目的行动。校内其他人员遵上操作。 (2)课间时间:在老师组织下先就地避震,然后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快速向操场撤离。校内其他人员遵上操作。 (3)马上停止一切活动,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快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旁),靠外墙的同学尽量往里靠。 (4)在操场或教室其他地方的师生,应当到室外合适的地方(如:空旷场地或到疏散区)去躲避,原地不动蹲下,双手爱护头部。留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急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 3
10、、紧急疏散 (1)要有挨次地疏散,从就近楼梯下楼,下楼时要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相互拥挤,避开跌倒。 (2)相关老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同学有秩序地疏散,同学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快速,排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需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快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疏散过程中,可以用书包、双手等护头,以防被砸伤。 (5)疏散途中尽可能不要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6)各班同学到达集中地后,要马上原地蹲下,爱护头部。等到疏散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马上清点人数,并向指挥长报告。 4、紧急处置 (1)成
11、立营救小组:依据建筑物内埋压人员数量,成立营救小组。 (2)进入营救地点,设置警戒范围,在老师的指导下,快速精确判定埋压位置。 (3)采纳挖掘、手抬、手剔等方式使受难者快速脱离险境,适时向指挥部报告营救进展,必要时准时向当地政府、训练主管部门恳求支援。营救过程中,留意避开破坏被埋压者的生存环境。 (4)对营救出的受难者由学校医护人员临时处理,伤势严峻者快速送往四周医院。 5、灾情报告 突发地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马上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状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收集学校地震应急中实行的基本措施,起草学校地震应急状况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批阅、批准,震后半小时内将学校地震应急状况报告报训练
12、、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无新生重大灾情的,震后2小时、6小时内分别做好续报工作。以后每天报告1次。 6、伤员处置 发觉有人受伤马上组织学校有关人员赐予临时救治,伤势严峻者马上送往四周医院。确定有师生未撤离时,马上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实施营救。营救埋压人员按现场营救工作程序实施。 7、同学安置 (1)学校要准时向上级了解地震趋势看法,根据上级的要求,做好师生安置工作。 (2)学校要准时通知同学家长到校接走同学,确保同学被安全接走。对留置师生,学校统一支配食宿,集中分发食品、饮用水和日用品。 (3)领导小组负责向训练主管部门提出置留师生所需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所需物品由训练部
13、门协调民政部门赐予解决。 8、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条件:人员抢救工作结束,次生灾难的后果基本消退,全体师生得到妥当安置。达到上述条件,由领导小组宣布地震应急和救援工作结束,并向训练主管部门报告。 (2)地震应急结束前,学校要支配专人检查学校财物、锁紧门窗、关掉水源、切断电源。必要时,支配专人加强学校值勤。 (3)若学校被当地政府选定为地震临时避难场所,学校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派人参加临时避难场所的建设,为避难群众供应用水、供电保障。 防地震灾难应急预案篇3 为使地震火灾等突发性大事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大事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依据我校突发性大
14、事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防地震火灾安全应急预案。 一、紧急疏散 1、听到警报后,由各班负责人组织本班人员快速、有序第地撤离办公楼到楼前空旷地段。 2、撤离挨次,以班级为单位,快速自然形成单列纵队,快速撤离办公楼。切莫慌张失措、快速奔跑,造成秩序混乱。 3、校领导要保证有效指挥,按要求进疏散至办公楼前空旷地段后,办公室快速清点人数后向局领导报告。 二、紧急避震 1、听到警报声,要保持镇静,应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 2、在办公室的人员应马上就近躲避,身体采纳俯卧或蹲下的方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爱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态:将一个胳膊弯起来爱护眼睛不让异物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
15、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爱护自己。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纳以下姿态: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交叉,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遇到地震引发火灾时,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待摇摆停止后向安全地方转移。转移时要弯腰或匍匐、逆风而行。 6、疏散后的集结点为空旷的地方,并要用双手抱头,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三、火灾现场处置 1、发觉火情马上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马上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全部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珍贵物品、帐
16、册等。 5、爱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6、依据火灾状况,疏散人员。 7、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准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的火场总指挥报告状况,带领职工听从统一指挥。 四、有关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干部职工必需马上到岗到位,凡发觉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亲密协作,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需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凡因个人缘由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 防地震灾难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履行中国地震局在国家地震应急响应
17、中的职责,协调、有序、高效应对突发地震大事,最大程度地削减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影响,帮助政府做好.稳定工作。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中国地震局应对突发地震大事(含火山灾难大事)的应急活动。 1.4地震大事 1.4.1大陆地震灾难大事 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依据灾难程度,地震灾难大事共分四级。凡符合下列地震灾难大事分级判定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该级地震灾难大事: 1.4.1.1特殊重大地震灾难大事 (1)造成了300人(含)以上人员死亡的地震。 (2)
18、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含)以上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含)以上的地震,可初判为特殊重大地震灾难大事。 1.4.1.2重大地震灾难大事 (1)造成了5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下且较严峻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级(含)以上、7.0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难大事。 1.4.1.3较大地震灾难大事 (1)造成了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含)以上、6.5级以下的地
19、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难大事。 1.4.1.4一般地震灾难大事 (1)造成了2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造成了肯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含)以上、6.0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难大事。 1.4.2大陆其它地震大事 我国大陆发生的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地震戒备。 1.4.3.、澳门和.地震大事 .、澳门特殊行政区,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和.地区及.海峡发生的地震。 1.4.4国外震灾大事 毗邻国家发生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的地震和国外发生且造成特殊重大灾难的地震。 1.4.5火山灾难大事 境内火山喷发或出现多
20、种剧烈临喷特别现象。 1.5工作原则 地震大事发生后,有关各级地震机构马上自动根据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并加强地震灾难现场科学考察和讨论工作。 应对特殊重大地震灾难大事,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对重大地震灾难大事,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难大事,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对
21、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帮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难大事,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帮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包括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特别时期地震戒备以及火山灾难等地震大事,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或以下级别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帮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根
22、据中国地震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司室、直属单位和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依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视震情和灾情等状况,中国地震局组织、调配全国地震系统力气开展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组成,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特殊重大地震灾难大事,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 应对重大地震灾难大事,启动中国
23、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 应对较大地震灾难大事,视情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应对一般地震灾难大事,视情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2.1.1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1)统一领导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 (2)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3)建议启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4)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工作。 (5)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紧急救援队伍参加抗震救灾行动。 2.1.2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 (1)
24、统一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2)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3)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 (4)指挥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台站,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呈现场应急工作,帮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帮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2.1.3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1)向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并适时汇报地震现场工作组工作。 (2)指导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台站
25、,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呈现场应急工作,帮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协调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帮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2.2工作机构及职责 2.2.1局机关司室 (1)震灾应急救援司: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应急各项工作;组织并审核提出灾情、社情、经济、人文和救灾等基本状况以及震害快速评估结果和帮助决策看法;汇总提出派遣各级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调用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建议方案,会同有关司室详细组织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并协调开展工作;组织开呈现场灾难损失评估、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和科学考察工作;就国际救援需求会同国际合作司提
26、出建议;牵头对境内国际国内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总结地震应急工作。 (2)局办公室:值守地震应急;向中共.和国务院报送派遣救援队、我国政府进行救济、中共.和国务院向灾区发慰问电等建议;汇总、分办地震应急各类信息;向国务院报送震情、灾情、社情和救灾等信息;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地震应急状况;管理地震大事应急工作的新闻报道。 (3)监测预报司:审核供应震情和地震序列等信息;提出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中监测预报人员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组织管理地震现场监测、震情会商、震后趋势推断和预报工作;协调灾区及其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
27、监测预报工作。 (4)震害防备司: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震观测;参加灾区地震现场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和科学考察工作;帮助灾区政府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难预防,协同指导灾区重建工作。 (5)国际合作司:与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协调接受国际搜寻与救援队伍来华救援事宜,并负责境内有关涉外事务的落实,涉台问题报国务院.事务办公室批准。 (6)进展与财务司:负责地震应急救援经费的调整和追加申请落实工作。 (7)其他司室: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地震应急工作。 2.2.2局直属单位 (1)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并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28、供应灾情、社情、抗震救灾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等信息保障;为国家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供应信息通讯技术、装备、交通及其他物资等保障工作;参加地震现场灾难损失评估和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供应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帮助决策建议。 (2)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速报地震参数;准时发送地震信息短信;供应灾区.、经济和人文等基本状况以及帮助决策看法;提出震后趋势推断的初步看法;保障信息网络的畅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正常运作;派出本单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队员参与现场应急工作。 (3)中国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为中国地震局首脑机关应急区供应通讯、交通、安全、电力、食宿等后勤保障服务。 (4)其他
29、直属单位: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参与地震应急工作。 2.2.3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1)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领导下,根据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工作,向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震后趋势推断等信息。 (2)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3)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难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4)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供应保障。 (5)其他省级地震工作机构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中国地震局
30、地震现场指挥部、地震现场工作组的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参与灾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6)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大陆地震灾难大事应急响应 3.1临震应急响应 当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对于预报区可能造成地震灾难、或者涉及预报区周边重要地区的临震应急时,地震部门应急响应如下: 3.1.1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依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视情建议召开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状况、部署应急预备工作。 (2)组织、
31、协调预报区的震情跟踪和应急预备,必要时向预报区派出震情跟踪专家小组,加强震情跟踪。 (3)直属单位地震监测力气和应急人员依据中国地震局的调配,进入预报区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并帮助预报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对预报区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易发次生灾难源等进行应急危急评估。 3.1.2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1)预报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开展强化震情跟踪、加密观测、会商,对预报区的各种基础设施、重大生命线工程和易发次生灾难源等进行危急评估和震害猜测工作。 (2)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提出备震和应急工作建议,视情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伍做好紧急救援
32、预备。 (3)强化对预报区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防震减灾学问的宣扬。 (4)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应急预备。 3.2震后应急响应 3.2.1应急期开头 地震灾难大事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及所属有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依据地震灾难大事级别,中国地震局进行应急响应,启动特殊重大和重大地震灾难大事应急响应的同时,中国地震局宣布本部门震后应急期开头。 3.2.2I级响应 应对特殊重大地震灾难大事,实施I级响应,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3.2.2.1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33、依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提请启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并向灾区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推断;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准时报送和续报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4)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并对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5)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国际救援队伍是否来华开展救援工作的初步看法。 (6)视情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调用飞机进行航空遥感、航空摄影,
34、快速猎取灾情信息。 (7)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 (8)帮助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和.稳定工作。 3.2.2.2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速报地震参数。 (2)准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和震后趋势推断等信息。 (3)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并履行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供应保障。 (4
35、)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调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灾难救援队伍和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5)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关心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6)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听从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
36、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3级响应 应对重大地震灾难大事,实施级响应,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3.2.3.1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依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准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状况。 (2)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并向灾区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推断;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准时报送和续报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4)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并对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
37、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5)向国务院提出国际救援队伍是否来华开展救援工作的初步看法。 (6)视情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调用飞机进行航空遥感、航空摄影快速猎取灾情信息。 (7)向国务院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 (8)帮助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和.稳定工作。 3.2.3.2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速报地震参数。 (2)准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和震后趋势推断等信息。 (3)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38、。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并履行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供应保障。 (4)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调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灾难救援队伍和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5)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关心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6)市(
39、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听从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4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难大事,实施级响应,视情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3.2.4.1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依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状况。 (2)向灾区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3)加强震情监测、
40、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推断。 (4)视情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对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5)指导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帮助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做好.稳定工作。 3.2.4.2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速报地震参数,并准时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和震后趋势推断等信息。 (2)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视情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为中国地
41、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供应保障。 (3)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4)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关心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5)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听从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
42、作。 3.2.5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难大事,实施级响应,视情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3.2.5.1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依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状况。 (2)向灾区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呈现场应急工作。对地震灾难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推断。 (4)指导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5.2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快速启
43、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和震后趋势推断等信息。 (2)视情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指挥部,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供应保障。 (3)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本部门地震应急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的领导下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的协调、指导下,依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视情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4)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在中国地震局的组织、调配下,关心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呈现场应急工作。 (5)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听从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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