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新材料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_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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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建筑新材料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_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 漏征漏管即相对纳税人而言的躲避纳税义务,相对税务机关而言的税收征管“盲区”,始终是令税务机关非常头痛的问题。究其根源,不外乎有两种缘由。一种是主观上有意识偷逃税行为。经营者明知是违法行为,但受利益驱使,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税务机关管理和检查不行能完全到位,有意躲避税务机关管理而达到偷逃税目的。另一种是主观上无意识偷逃税行为。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扬未准时到位,有的经营者缺乏相关税收法律学问,有的没有主动纳税意识,认为只有税务机关上门才成为真正纳税人,无形中已构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
2、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斗争也更加激烈,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实行各种手段躲避纳税义务,致使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中产生一些类型各异的漏征漏管户: 一是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准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准时照实申报纳税。经营者认为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不办理税务登记不是违法经营,至于纳税事宜到了非办不行再办不迟,从而躲避纳税义务。 二是实行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留业等手段躲避纳税义务。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经营者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留业,躲避税务机关管理。 三是利用国、地税机关税收征管范围个别政策界定模糊,躲避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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