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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发电企业电站化学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序号控制节点标准分风险管控重点要求管控效果评估评审依据频次3.1.7电站化学13503.1.7.1启停操作403.1.7.1.1机组启动水冲洗201.应有机组启动过程中的水汽质量监督记录;2.机组启动时应按规定进行冷、热态水冲洗,并使水汽质量达到各阶段的要求(对直流锅炉尤应严格检查机组启动时,对凝结水、给水、锅炉本体依次进行水冲洗),应有相关记录1.无启动水汽质量监督记录,不得分;2.凝结水未达标回收,每次每项扣4分;并汽时蒸气质量不合启动标准,每项每次扣4分;直流锅炉冲洗未达标,扣610分。化学监督导则(DL/T246-2015)3.1.7.1.2热力
2、设备停备用保护201.停备用保护措施应合理完善,应含有不同停备用时间的不同保护方法;2.锅炉、汽轮机、凝汽器、加热器(含热网加热器)等所有热力设备,停备用保护实施过程的记录和停备用保护过程中的监督记录、保护效果记录完善1.机组停备用时,未实施任何保护措施或停用保护不当造成设备锈蚀,不得分; 2.停用保护措施实施不完善,热力设备没有全部得到保护或记录不全,每项扣46分。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DL/T 956-2017)3.1.7.2运行调整与控制310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 12145-2016)3.1.7.2.1预处理水20(1)澄清池5澄清池出水浊度,
3、如加石灰处理、残留碱度和pH值等指标应满足规程要求月平均合格率低于98%时,每项指标每降低1%,扣0.5分。(2)过滤器151.采用多介质过滤器,后接反渗透预脱盐装置的,过滤器出水浊度和SDI值满足规程要求;2.采用高效过滤器的,出水浊度、运行压差和出水指标应合格;3.采用活性炭过滤器的,截污能力不应下降,余氯去除合格;4.采用超滤、微滤膜处理的,出水浊度、过膜压差,如后接反渗透预脱盐装置,则SDI值等均合格1.指标月均合格率低于98%时,每项指标每降低1%,扣1.5分;2.压差大严重影响设备出力或周期制水量的,不得分。3.1.7.2.2钠离子软化器5使用钠离子软化处理设备控制出水硬度合格月均
4、合格率低于100%时,每降低1%,扣0.25分,扣完为止。3.1.7.2.3预脱盐水及疏放回收水15(1)各类蒸发装置101.蒸发器、多效蒸发和多级闪蒸产品应控制出水电导率或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2.反渗透器(或电渗析器)应控制出水脱盐率、回收率1.月均合格率低于98%时,每降低1%,扣1分;2.反渗透入口水余氯与SDI值任一项超标1次,扣2分,扣分累加,直至扣完。(2)疏放回收水5应控制化验疏放回收水的硬度和含铁量合格月均合格率低于98%时,每项指标每降低1%,扣0.25分,扣分累加。3.1.7.2.4锅炉补给水25控制除盐设备出水和除盐水箱出水水质,主要控制电导率、二氧化硅和pH值(应注意,
5、监督月报中统计的锅炉补充水是化学除盐设备的出水,而非除盐水箱出水,由于贮存过程中可能吸收了二氧化碳,或发生意外事故,除盐设备出水合格,但除盐水箱出水电导率与pH值可能不合格)1.电导率与二氧化硅月平均合格率低于100%,每降低1%,扣0.5分,直到扣完本项目标准分;2.出现一次pH值低于6.0(此pH值指未经氨化处理的水质),不得分。3.1.7.2.5主给水451.汽包锅炉:应按照不同参数、不同处理工况,分别控制给水pH值、氢电导率、氧、硬度、铁、铜等指标合格;2.直流锅炉:应按超临界参数、超超临界参数,按不同处理工况,分别控制给水pH值、氢电导率、氧、硬度、铁、铜、钠、二氧化硅等指标应合格按
6、一年的监督月报合格率统计,pH值、氢电导率、氧、铁、铜合格率未达98%,每降低1%,扣0.9分,扣分累加,直到扣完本项标准分。3.1.7.2.6凝结水及配置精处理装置的凝结水40凝结水:按照机组不同参数、不同处理工况,分别控制凝结水pH值、硬度、氢电导率、氧、钠、二氧化硅等指标;配置有精处理装置时,控制精处理装置前凝结水的氧与氢电导、硬度指标,同时控制精处理装置后凝结水的pH值、氢电导率、电导率、二氧化硅、钠、铁、铜等指标合格;对配有凝结水精处理装置的,对精处理装置的能否正常投运或退出的操作查定1.按一年的监督月报合格率统计,硬度、pH值、氢电导率、氧、铁、铜合格率未达98%,每降低1%,扣标
7、准分的5%,扣分累加,直到扣完本项标准分;2.不设置精处理高速混床的,凝结水氢电导率超过0.4S/cm逾24h,不得分;设置精处理高速混床的,氢电导率直流锅炉超过0.2S/cm(汽包锅炉超过0.3S/cm)逾72h,若高速混床出口水质合格,应纳入合格率统计扣分;若高速混床出口水质不合格,达到凝结水二级处理值不得分。3.1.7.2.7炉水40按锅炉参数及炉内处理方式加以评定,控制指标有pH值、磷酸根、电导率、二氧化硅、氯离子等应合格1.按一年的监督月报合格率统计,磷酸根、电导率、氯、铁、铜合格率未达98%,每降低1%,扣2分,扣分加和,直到扣完标准分;2.按一年的监督月报合格率统计,pH值月均合
8、格率低于100%时,每降低1%,扣2分;3.碱性处理工况,炉水pH值低于8.0,逾24h,不得分;4.pH值低于7.5逾4h不得分。3.1.7.2.8饱和蒸汽与过热蒸汽401.汽包锅炉(含自然循环炉与强制循环炉):按照锅炉参数,控制蒸汽钠、氢电导率、二氧化硅应合格;汽包锅炉按照锅炉参数,控制蒸汽钠、氢电导率、二氧化硅、铜、铁应合格;2.直流锅炉:按照锅炉参数,控制蒸汽钠、氢电导率、二氧化硅、铁、铜应合格按一年的监督月报合格率,统计钠、氢电导率、二氧化硅合格率未达98%时,每降低1%,扣2分,扣分累加,直至扣完本项标准分。3.1.7.2.9循环水水质处理301.采用阻垢、缓蚀、防污处理时,应控制
9、循环水的浓缩倍率、总磷含量、有机磷含量、pH值、酚酞碱度、甲基橙碱度、氯根、唑类含量、余氯含量等合格;2.采用弱酸处理,应控制循环水的浓缩倍率、pH值、全碱度、氯根、总磷(防污处理时余氯)合格;3.加杀菌灭藻剂处理时,应控制循环水中的余氯含量等;4.采用城市再生水时,应控制补水氨氮含量、循环水中的细菌总数、粘泥量、浊度等合格按照试验确定的,或工艺规定的各项运行指标进行统计,月平均合格率未达100%,每项指标每降低1%,扣3分。3.1.7.2.10发电机内冷水与热网循环水(或补充水)30(1)发电机内冷水20按照“水-氢-氢”系统或是双水内冷系统控制pH值、电导率、含铜量、硬度、溶氧量合格1.按
10、一年的监督月报合格率统计,pH值、电导率、铜、溶氧量等指标合格率未达100%,每项降低1%,扣1分,扣分累加,直到扣完标准分;2.对于水氢氢内冷水系统,pH值应在8.0-9.0;pH值低于7.5,扣10分;pH值低于7.0逾72小时,不得分;发电机定子不锈钢空心导线,pH值应在6.5-7.5。 pH值低于6.5,扣10分。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DL/T 801-2010)(2)热网循环水(或补充水)10热网循环水(或补充水)按碳钢或不锈钢材质、按介质温度90或90控制pH值与氯离子含量;热网补充水还应控制硬度按规程规定项目评分,月均合格率低于100%,每项每降低1%,扣1分;扣分
11、累加,直至扣完标准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3.1.7.2.11外排废水201.按照国标、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及电厂实施的排放水域等级确定的超标程度进行控制;2.工业废水重点控制排水pH值、石油类及悬浮物含量,悬浮物按受纳水体等级从严要求;循环冷却水排水,重点控制排水总磷与pH值;3.生活污水主要控制BOD5、化学需氧量CODCr1.按单因子评价,各类排水,各种污染因子每有一项超标,扣2分;2.应向总量控制过渡,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如果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则应按水量与污染因子之积计算扣分值,扣分累加,直至扣完标准分;3.如已实现无废水外排(或称废水零排放)则此项不扣分。3.
12、1.7.3定期工作与重要实验1003.1.7.3.1氢气储罐301.应对氢储罐进行定期检验并有报告;2.应有氢储罐定期放水记录1.未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检验的,不得分;2.无定期放水记录,扣15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3.1.7.3.2氢气储罐安全阀20应由有资质单位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无校验报告或无记录不得分;报告不完整,扣2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3.1.7.3.3氢气储罐压力表10应由有资质单位每半年校验一次无校验报告或记录不得分;少1块的校验报告,每块扣3分,直至扣完。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13、3.1.7.3.4氢气系统的在线氢中氧、氧中氢、氢湿度(露点)表10应定期进行校验仪表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每块表扣1分。3.1.7.3.5电解槽总电压、隔间电压及整流柜电压、电流15应有定期测定记录电解槽总电压、隔间电压、整流柜电压、整流柜电流,少一项,扣3.75分。3.1.7.3.6电解液5应有定期化验记录无电解液的定期化验记录,不得分。3.1.7.3.7漏氢检测装置10漏氢检测装置应有定期校验记录无记录不得分,少一个,扣2分,直至扣完。3.1.7.4设备状况5603.1.7.4.1预处理设备40(1)沉淀、混凝、澄清设备201.石灰乳配制计量设备应完好,正常使用;2.混凝剂、助凝剂配制计
14、量系统不应有腐蚀;混凝土澄清池不应渗漏;3.不应存在冒气泡或“翻池”现象;4.管路和阀门不应存在内漏和外漏1.石灰乳配制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 2.设备系统腐蚀严重,澄清池泄漏的,扣4分;3.严重影响水质(例如“翻池”)的,不得分;4.一般泄漏缺陷问题,扣2分。(2)常规过滤设备201.滤料(石英砂、无烟煤、活性碳)等过滤材料性能应合格(不失效);2.过滤设备压差符合标准;3.过滤及反洗加药等系统无缺陷,不影响水质和水量;4.对于特殊水质(中水或污染水体)应进行中试试验1.过滤材料检验不合格,扣6分;2.压差超过规定值,扣10分;3.存在严重缺陷影响水质较重或影响产水量时不得分;存在一
15、般缺陷,影响水质程度较轻时,扣6分;4.对于特殊水质(中水或污染水体)未进行中试试验,不得分。3.1.7.4.2预脱盐设备201.预脱盐设备(蒸发器、低温多效、反渗透、电渗析等)运行正常,出力符合要求;2.脱盐率应达设计要求;3.系统无缺陷1.预脱盐设备出力达不到设计值,不得分;2.脱盐率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扣10分;3.按缺陷对设备出力、水质的影响评定,每项缺陷扣24分。3.1.7.4.3化学除盐设备40(1)离子交换再生系统101.对酸、碱系统特别注意人身危害及防护,洗眼器及冲洗淋浴器正常;2.酸、碱贮罐及传输配制系统不应有滴漏腐蚀;3.管道和阀门不应存在内漏和外漏1.存在酸、碱伤人危险的不
16、得分;洗眼器及冲洗淋浴器不能正常使用,扣4分;2.存在酸、碱贮罐等滴漏腐蚀,扣5分;3.存在一般管道阀门缺陷问题,扣2分。(2)离子交换除盐设备101.树脂不应污染、降解,无流失现象;2.除盐设备不应存在缺陷,管道和阀门不应存在内漏和外漏;3.进出口压差不应超过规定值1.发现树脂有污染、降解、流失导致供水pH值低于6,不得分;2.设备缺陷对水质、水量造成影响,扣3分,一般缺陷问题,扣1分;3.进出口压差超过规定值,扣2分。(3)除盐水箱及排水沟道101.除盐水箱有空气隔绝措施,使用效果应正常;2.排水沟道无腐蚀,不应影响到地基;3.地面不应积存水,管道和阀门不应存在内漏和外漏1.除盐水箱水质遭
17、受异常污染、无空气隔绝措施的,不得分;2.由于沟道贴面或勾缝侵蚀,影响到地基的,不得分; 3.地面积水或沟道溢水,扣2分。(4)EDI(电去离子)设备101.进水水质应合格,膜间不应有结垢、腐蚀现象;2.设备进出口压差不应超标,出力不应下降;3.加盐设备应正常,设备电流、电压运行稳定1.EDI设备出力下降或进出水水质不合格,不得分;2.压差超标或膜间有结垢腐蚀现象,扣5分;3.其它设备一般缺陷问题,扣2分。3.1.7.4.4软化设备20(1)再生系统101.食盐贮存及配制计量系统不应腐蚀;2.氢钠交换系统的酸液贮存配制及计量系统不应有腐蚀1.食盐系统严重腐蚀,或酸系统腐蚀滴漏的,不得分;2.氢
18、钠交换系统的酸液贮存配制及计量系统有腐蚀,扣5分。(2)软化设备10树脂不应有流失现象,树脂不应污染,交换容量不应下降,不应影响周期制水量;氢钠交换器配置合适1.按对出水水量、水质影响评定,氢钠交换系统产品水pH值低于6,不得分;2.水嘴破碎,树脂流失的,不得分;3.树脂污染影响水质,扣5分。3.1.7.4.5内冷水系统,辅机冷却水系统与热网系统30(1)内冷水系统10应有水质净化、pH值调节措施;无水质净化、pH值调节措施,本项不得分。发电机冷却水处理导则(DL/T1039-2016)(2)辅机冷却水(开式、闭式)101.工作介质应达规定温度,水质应合格; 2.淡水冷却时不应结水垢;海水冷却
19、时,不应有腐蚀和海生物污塞1.达不到规定温度、水质不合格,不得分;2.结水垢影响冷却效果的,存在腐蚀泄漏、污塞等缺陷,扣5分。(3)热网系统10厂区内热网交换器不应有结垢、腐蚀及污塞1.存在腐蚀或严重锈蚀的不得分;2.一般缺陷问题,扣2分。3.1.7.4.6凝结水精处理设备50(1)再生系统20再生液配制传输系统不应泄漏,再生塔及树脂输送系统不应有缺陷,未发生过树脂流失1.树脂流失进入热力系统,不得分;2.再生系统泄漏,损坏地面,扣16分;3.使用硫酸再生,有伤人危险的,不得分。(2)过滤设备101.管式过滤器工作应正常,压差不应过大,应按规定周期或压差进行清洗;2.前置阳离子交换器工作应正常
20、、压差不应过大,应按规定进行再生;3.过滤器出口水含铁量应合格1.管式过滤器或交换器差压大,影响出水量的,扣3分;2.管式过滤器或前置阳离子交换器存在一般问题,扣2分;3.出水含铁量不合格,根据含铁量情况,扣710分。(3)精处理除盐设备201.混床工作应正常,压差不应过大,出水水质应正常、周期制水量不应下降;2.分床式的除盐设备压差不应过大,出水水质应正常、周期制水量不应下降;3.粉末树脂覆盖过滤器能正常铺、爆膜,压差不应过大,出水水质应正常;4.所有精处理设备能正常投运和退出1.出水不合格不得分;2.混床、分床存在缺陷影响到水质,扣8分;3.粉末树脂覆盖过滤器存在问题(铺膜不均匀,爆膜不彻
21、底的),扣6分;4.精处理系统有一般缺陷问题的,扣4分。3.1.7.4.7循环水处理设备50(1)防腐防垢处理设备201.采用阻垢处理,了解水质稳定剂(或其复配剂)加药系统工作状况;2.采用加硫酸降低碱度联合处理工艺,考察加酸后的循环水对混凝土构筑物、对混合器或人身不应有侵蚀、伤害风险,计量及酸贮存设备应正常;3.采用加石灰处理,检查石灰粉仓上卸料情况、石灰计量、浆液配置应正常、pH调节与机加池运行情况及排渣应畅通;4.采用弱酸树脂脱除碳硬或其他交换处理工艺,交换器及再生系统不应存在缺陷;5.对于浓缩倍率超过5倍者,检查不应造成循环水悬浮物、浊度过高,可能由于飘尘影响结垢,应有旁流过滤设备1.
22、阻垢处理设备有腐蚀的,扣6分;计量存在问题的扣6分;药剂质量有问题,不得分;2.硫酸处理现场无人身冲洗装置,扣10分;存在泄漏危及地基、沟道、人身安全,不得分; 3.石灰处理系统存在缺陷的,扣6分;4.弱酸树脂或其他交换装置存在缺陷,扣6分;再生剂(硫酸)存在伤人及排出废液侵蚀沟道的,不得分; 5.如果凝汽器管有结垢(或腐蚀)现象,判定防垢(或防腐)处理存在问题,扣10分;如果设计并安装了旁流过滤设备而未投用,而且有尘埃、煤灰成垢现象时,不得分。(2)杀菌灭藻及缓蚀处理设备301.采用加氯机,应按氯气瓶管理规定严查泄漏情况,并按压力容器监管;2.采用电解制氯,应注意检查设备的严密状况,腐蚀状况
23、;3.采用加次氯酸钠或二氧化氯,应了解所用杀菌灭藻剂的种类、特性及存放环境、加药、计量设备的工作状况1.在加氯机或电解制氯装置处,如果存在氯气泄漏、腐蚀严重者,未按压力容器监管,不得分;2.电解装置或加氯机存在缺陷、影响使用,不得分,不影响使用,扣3分;3.杀菌灭藻、缓蚀处理及其加药计量设备投运不正常,影响使用的扣15分,一般缺陷问题,扣3分。3.1.7.4.8废水处理设备30(1)水平衡及水务管理101.应有水平衡图,水平衡图应合理;2.各种水的消耗量应符合水平衡试验的结果,主要用水应有指示流量及累计流量;3.流量计应定期校验;耗水、用水指标应合理1.未作水平衡试验或无水平衡图,不得分;2.
24、未能进行清浊分流和复用,扣5分;废水产生量过大,形成稀释排放的,不得分;3.实际运行情况的水量与水平衡试验结果相差10%20%,扣5分;4.相差20%以上,扣10分。(2)废水处理设备201.再生废液中和设备的混和应均匀;pH值调节控制不应存在问题;2.混凝、澄清设备、过滤设备、沉淀设备、隔油处理设备应正常发挥作用;3.泥渣浓缩造粒设备应能正常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4.应实现废水达标排放1.设备未通过地方环保部门验收,扣20分;2.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如果存在缺陷并可能影响排水达标者,分别扣46分,影响水质超标者扣10分,未经处理稀释排放,本项不得分;3.泥渣过滤造粒设施不能正常造粒者
25、,扣2分;仅作化学浓缩,扣4分;配置有该类设备而未投入使用者,扣16分。3.1.7.4.9水处理设备控制系统及室内管理30(1)水处理设备控制系统及设备10控制系统及设备的功能(连锁、保护、调节、程控)应全部实现,功能应合理如果程控装置及设备有缺陷,每项扣1分。(2)水处理设备仪表10pH表、电导率表、钠表、硅表、液位计、热工仪表(压力、流量)、再生用酸碱盐浓度计等应运行正常如果仪表有缺陷,每项扣1分。(3)室内管理101.设备管道涂色应正确;2.防锈漆层不应起皮脱落;3.设备不应存在腐蚀;4.管道应标明介质流向;5.阀门应有标牌编号;6.水处理室地面应整洁,无积存水,无杂物堆积;7.排水沟防
26、腐措施应得当根据缺陷情况,每项扣1分。3.1.7.4.10给水及炉水加药设备101.加药设备应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加药的要求;2.如采用OT工况,加氧设备应严密可靠,且能够灵活调节1.如果给水加药设备不正常造成给水pH值或氧浓度偏离标准值,不得分;2.如果炉水加药设备不正常造成炉水控制指标偏离标准值,不得分。3.1.7.4.11制氢设备200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1)电解槽301.电解槽外观应整洁,垫片处无溢漏;2.电解槽小室电压应正常;3.电解槽温度不应过高,电解槽出口氢氧两侧气液混合体温度差应符合要求;4.氢中氧
27、和氧中氢含量应符合标准;5.电解槽出力应达到设计要求1.电解装置存在宏观缺陷及外观较差,扣3分;2.氢、氧分离器在运行中温度差超过3,扣3分;相差5,扣15分;相差7,不得分;3.电解液溢漏,浓度(或密度)不合格,扣9分;4.氢中氧含量超过0.5%扣6分;5.氧中氢含量达0.8%1.5%,扣12分;超过1.5%不得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2)氢、氧分离冷却器、碱液循环系统与冷却水系统等201.氢、氧侧液位应正常;2.碱液过滤器与冷却水过滤装置工作应正常;3.碱液循环泵运行应正常;4.冷却水系统运行应正常1.检查有损坏鼓包现象,扣8分;2.出现液位报警的,扣10分;3.出
28、现碱液循环泵出力不足或电解槽温度高等缺陷,扣4分;4.氢气产出系统、碱路或水路系统如果出现故障,影响制氢的,不得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3)整流系统、液位报警及远程显示装置201.整流柜工作应正常,电压、电流调节装置应可靠,整流柜冷却元件应起作用;2.自动保护装置应可靠并正确动作;3.液位报警装置工作可靠;4.各种远程显示仪表可靠,显示数据准确1.整流柜工作不正常,电压、电流调节装置有缺陷,整流柜冷却元件不起作用,不得分;2.自动保护装置动作不正确,不得分;3.液位报警装置不可靠,有缺陷,扣8分;4.影响信号的传输与显示或仪表显示不准确,扣4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
29、177-2005)(4)氢气贮罐201.了解氢罐校验监管情况;检查其外观无鼓胀、漆层无脱落现象;特别注意已服役10年以上的氢罐以及3MPa氢气贮罐,了解其封头无鼓包现象,查看并联氢罐压力等级应相同;了解材质应合格,全部焊缝进行过无损探伤,进行过定期检验; 2.检查其贮罐场地应整洁,无空气管与罐体连接;应特别注意高寒地区及氢气湿度不合格(有结露现象)的制氢设备1.氢罐漆色不正确,漆层起皮脱落,扣4分;发现有鼓包变形缺陷和无检验记录不得分;2.场地不平整,杂草丛生,扣2分;除规定的氢气管与氮气管外,如发现有其他管道与氢罐连接或有接头,扣12分。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30、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5)制氢室及贮氢间通风201.查看通风孔及百页窗换气孔不应被遮挡,如室顶有隔梁时,应分别设置通风孔;2.门窗应向外开启,应使用木质及其他不会产生静电及火花的门窗;3.如设机械辅助通风时,应是防爆型1.关闭或阻塞通气孔,不得分;2.通风孔设备不符合规定,扣8分;3.没有使用防爆型机械辅助通风设施,不得分。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6)压力表及各类过程控制仪表30氢气中氧气的含量表、氧气中氢气的含量表及氢气湿度(露点)表是必备仪表,应配备齐全、工作正常、指示准确1.不设置氢中
31、氧含量表和氧中氢含量表,不得分;2.无在线湿度表,扣15分。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7)除湿干燥装置201.制氢设备应配置氢气除湿干燥装置;2.除湿干燥装置的冷却部分工作应正常,干燥剂未失效1.未配置除湿干燥装置,或除湿干燥装置存在缺陷退出运行,不得分;2.在正常运转中如果露点温度达不到要求,含湿量超过规定,扣10分。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DL/T 651-2017)(8)制氢室安全防爆201.制氢室的灯具、空调等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没有氢气积聚的控制室可以是非防爆电气设备。2.制氢室门旁应装有消除静电铜板,
32、站内消防设施、工具、用品符合防爆要求;3.制氢室顶部应装有氢气报警装置;4.制氢室周围道路间距符合规定,应有明显的防火警告标志1.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不得分;2.制氢室没有除静电设施、站内消防设施及工具、用品不符合防爆要求,不得分;3.制氢室顶部未装有氢气报警装置的,扣10分;4.道路间距不满足规定,不得分;无明显的防火警告标志的,扣4分。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9)充氢装置(未设电解制氢设备)201.氢瓶汇流排严密无泄漏,符合设计规范;2.氢气瓶或集装瓶的布置、外观、附件、储存等符合规程要求 1.氢瓶汇流排不符合
33、设计规范,不得分;2.氢气瓶或集装瓶设备和附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供氢站设备(未设电解制氢设备)修改后1.氢瓶组汇流排严密无泄漏,符合设计规范;2.氢气瓶或集装瓶的布置、外观、附件、储存等符合规程要求 1.氢瓶汇流排不符合设计规范,不得分;2.氢气瓶或集装瓶设备和附件不符合要求,扣标准分50%。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2.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3.1.7.4.12水汽系统在线化学仪表30(1)水汽在线化学仪表201.水汽系统在线化学仪表应按照要
34、求配备;2.在线化学仪表显示准确,能正常投/退1.在线化学仪表未按照要求配备,不得分;2.仪表显示不准确,不能正常投/退,每台扣2分。发电厂在线化学仪表检验规程(DL/T677-2018)(2)水汽采样架10水汽采样架应能正常投用,各种水样流量与温度控制应满足仪表运行要求,采样架应定期进行冲洗1.水汽采样架有明显缺陷,水样流量与温度不能满足要求,影响仪表测量,扣5分;2.运行维护不到位,没有定期冲洗记录,或规程上没有明确规定,扣2分。发电厂在线化学仪表检验规程(DL/T677-2018)3.1.7.4.13其它附属设备101.化学酸、碱及加药间通风设施完善,符合规范;2.各类箱罐的液位计显示正
35、确,完好无泄漏;3.防止化学药品对人身伤害的设施如淋浴器、洗眼器、急救药品按规定配备齐全,完好1.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或不完善,扣35分;2.液位计显示不正确,有缺陷的,扣3分;3.没有按规定配置淋浴器、洗眼器、急救药品的,不得分。3.1.7.5规程与台帐603.1.7.5.1各类表单与记录201.水汽质量运行日报所列标准应正确,其单位应规范并合乎法定计量单位,主要监督项目应齐全,不应有同一笔体、同样数字持续24h以上现象,不应有只列范围、不填数字现象;2.预处理、预脱盐、化学处理、精处理、循环水处理、制氢设备运行日报登录应规范、工整;3.仪表定期校验记录应规范;班长日志及水汽值班日志登录应工整
36、清晰;4.机组启动过程中的汽水监督记录应完整清晰 1.所列标准有误时,每项扣2分;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每项扣1分;只写范围而无具体数据的,扣2分;有明显虚假现象,不得分; 2.预处理、预脱盐、化学处理、精处理、循环水处理、制氢设备运行日报不规范,扣4分;字迹潦草涂改者,每处扣1分;3.未定期校表的,每项扣2分;4.记录过于简单扣2分;书写单位符号不正确或别字、错字的,每处扣1分。3.1.7.5.2氢站设备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与测试记录201.对电解槽、氢氧产出系统、碱液系统、冷却水系统、控制系统、整流系统及氢罐等制氢设备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与记录;2.校验与外观检查记录应详细、清晰1.检查项目不能
37、满足有关规定或没有检查记录,不得分; 2.检查记录不完整的,扣4分。3.1.7.5.3规程、图册、有关管理制度修订以及技术资料编制20规程制度应完整、规范、齐全,引用标准符合国标、行标、企标;技术资料齐全,资料与档案管理规范;应有设备台账、系统图与必备的资料,应准确使用术语与法定计量单位1.规程制度资料不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2.规程制度及各种档案、资料、表单中发现有技术错误,术语、单位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1分;严重技术错误,不得分。3.1.7.6专业管理2803.1.7.6.1入厂药剂及水处理材料质量检验101.再生剂(盐酸、硫酸、液碱、食盐)、炉内处理药剂(磷酸三钠、氢氧化钠、氨、联氨
38、)与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水质稳定剂、硫酸、杀菌灭藻剂)等大宗药剂含量应合格,杂质不应超标;2.树脂、滤料等水处理材料质量应合格,满足要求1.化学药剂含量(或纯度)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种,扣2分;2.树脂、滤料等水处理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化学监督导则(DL/T246-2015)3.1.7.6.2油品管理与油质监督40(1)油品管理(含六氟化硫气体)101.应制定油脂管理制度;2.新油在注入设备前应经过取样、检验合格;3.如果需要混油,应进行混油试验;4.六氟化硫气体按照其管理导则进行检验1.无油脂管理制度,不得分;2.新油(汽轮机油、新抗燃油、新变压器油、重要辅机用油)没有按标准要求取样、
39、化验验收,扣5分;3. 使用混油没有进行混油试验,扣2分;4.六氟化硫气体未验收,扣5分。 1.电厂用磷酸酯抗燃油运行与维护导则(DL/T 571-2014);2.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T 7595-2017);3.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722-2014);4.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DL/T 595-2016);5.涡轮机油(GB11120-2011);6.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2536-2011);7.电厂辅机用油运行及维护管理导则(DL/T 290-2012)(2)油质监督(含六氟化硫气体)301.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
40、、断路器油按规定周期、项目进行监督;2.六氟化硫按规定监督1.不按规定周期和项目监督,每项扣3分;2.六氟化硫未按规定监督,扣6分。1.电厂用磷酸酯抗燃油运行与维护导则(DL/T 571-2014);2.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T 7595-2017);3.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722-2014);4.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DL/T 595-2016)3.1.7.6.3化学运行与检修技术管理(凝汽器管腐蚀、结垢、泄漏情况)40火力发电厂机组大修化学检查导则(DL/T1115-2019)(1)凝汽器管腐蚀情况15检查凝汽器管汽水侧表面、水室、端板腐蚀情况,查
41、看管样及检修记录;查阅水质资料与运行表单1.凝汽器管材受到损坏,未查明原因的,不得分;存在应力腐蚀断裂现象,或局部腐蚀深度超过0.2mm,不得分;2.运行水质控制、监管不力引起的腐蚀,扣7.5分。(2)凝汽器结垢与污塞情况101.检查汽轮机真空下降或凝汽器端差上升情况,并分析凝汽器管结垢与污塞情况;检查凝汽器结垢、污堵给机组运行工况带来的影响;2.应严格控制试验确定的浓缩倍率、pH值、碱度、有机磷、硬度等参数;3.了解循环水质变化情况1.如果确认是由于结水垢,影响真空、端差,扣7分;2.循环水质控制指标超出试验确定的值,各项控制指标月均合格率低于98%,扣6分;3.补充水水质发生变化,没有及时
42、进行水质稳定试验,影响水质指标的,扣5分。(3)凝汽器泄漏情况151.新投产机组出现凝汽器管泄漏,应检查管子内应力检验情况与安装质量情况;2.检查凝汽器出现泄漏的原因(点蚀、脱锌、脱镍、氨蚀),并检查判定与循环水水质控制及停用保护情况的关系;3.了解凝汽器泄漏的次数及累计时间、凝汽器管堵管数量与比率1.新机组出现凝汽器管泄漏,不得分;2.因循环水水质控制及停用保护造成凝汽器泄漏,扣7.5分;不按3级水质异常处理原则操作,扣7.5分;3.泄漏堵管率达5%,不得分。3.1.7.6.4化学运行与检修技术管理(四管腐蚀结垢情况)40火力发电厂机组大修化学检查导则(DL/T1115-2019)(1)水冷
43、壁管25查看管样,查阅化学检修报告,了解四管爆漏情况1.如存在结垢,要了解垢量及沉积速率并了解其主要组成,以判断是腐蚀产物还是沉积物;2.垢下腐蚀,判断是碱腐蚀还是酸腐蚀,如是酸性腐蚀,是均匀酸性腐蚀,还是闭塞区局部酸性腐蚀;3.了解水冷壁管失效情况,了解腐蚀穿孔、腐蚀脆爆与结垢超温蠕胀的爆破情况1.水冷壁管沉积率超过清洗标准,达到80g/(m2a)以上,不得分;水冷壁管沉积率接近清洗标准,达40g/(m2a)以上,扣12.5分;2.出现垢下腐蚀,达0.3mm以上的深坑,扣12.5分;3.水冷壁管产生穿孔、脆爆或结垢超温蠕胀的爆破,不得分。(2)过、再热器管及省煤器管15查看管样,查阅化学检修报告及照片,检查化学监督月报:1.过、再热器其内外壁不应有氧化皮,内壁不应有盐垢残留,不应有腐蚀坑;高温过、再热器热段使用不锈钢材质不应有氯脆倾向;2.省煤器管内沉积物不应很多,沉积率不应异常高(尤其是直流锅炉),不应有腐蚀坑1.过、再热器管有0.3mm以上氧化皮,不锈钢材质有氯脆倾向,酌情扣4.57.5分;2.省煤器管沉积速率超过水冷壁向火侧的沉积速率,扣7.5分。产生腐蚀坑,扣12分。3.1.7.6.5化学运行与检修技术管理(汽轮机结盐与腐蚀)30查阅大、小修化学检查报告及照片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