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规范(T-ZJVITIA 06—2022).pdf
《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规范(T-ZJVITIA 06—202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规范(T-ZJVITIA 06—2022).pdf(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ICS 03.220.20;33.040.40 CCS ZJVITIA M30 浙江省汽车工业技术 创新协会团体标准 T/ZJVITIA 052022 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报批稿)2022-07-29 发布 2022-08-10 实施 浙江省汽车工业技术创新协会 发 布 T/ZJVITIA 05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浙江省汽车工业技术创新协会提出。本文件由浙江省汽车工业技术创新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廖仕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谣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丽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
2、件主要起草人:张健、徐先女、方德初 T/ZJVITIA 052022 1 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的安全管理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充电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
3、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31525 图形标志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 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公用充电站 public charging station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主要由三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 非车载充电机,并能够在充电过程中对充电设备、动力蓄电池进行状态监控的公共场所。3.2 充电设备 charging equipment 与电动汽车成为动力蓄电
4、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包括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设备。3.3 充电系统 EV charging station 由充电站内的所有充电设备、充电电缆及相关辅助设备组成,实现安全充电的系统。3.4 供电系统 EV power-supply system 为充电站的运行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总称。3.5 监控系统 EV supervisor system 对充电站的供电状况、充电设备运行状态、环境监视及报警等信息进行采集,应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实现站内设备的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4 基本要求 4.1 充电站的运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充电站应
5、具备运营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4.2 充电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T/ZJVITIA 052022 2 4.3 充电站的运营应根据服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并制定岗位操作规程。4.4 充电站在选址、功能划分、运营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给周围环境、站内设备和人员带来的危害、必须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4.5 充电设备应符合 GB/T 18487.1、GB/T 27930、NB/T 33001、NB/T 33002 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充电站应具备充电停车条件。5 场站及选址要求 5.1 场站环境要求 5.1.1 充电站各场所应整洁、干净、卫生,充电设备、消防
6、器材、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干净。5.1.2 员工的交通工具应按指定地方停放,整齐有序。5.1.3 在不影响经营及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绿化工作。5.1.4 充电站内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污染和腐蚀介质,充电站车辆行驶范围内不应拉设充电线缆。5.1.5 工作环境明亮,营业间照度均匀,保持照明灯具及灯箱完好。5.1.6 充电站应设置进出口标识、车辆限速标识、行车引导线、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标识、公示牌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应符合 GB/T 31525 的要求。发现标识内容缺损、位置不正、表面不洁时,应及时维修、清洁。5.2 场站功能区要求 5.2.1 充电站宜明确划分变压器室、充
7、电机房、配电室、监控室、办公室、工作区(包括人行道、行车道、代充区、充电位)、安全撤离通道等功能区;安全撤离通道不应有任何杂物阻塞。各区域应分别进行防火设计。5.2.2 充电区宜加装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及必要的环境监控设备。5.2.3 充电设施、设备周边宜设置车辆限位器、防撞柱(围栏)或防撞警示灯;充电桩与被充电车车体应保持足够的距离,该距离不宜小与 1 m。5.2.4 充电站内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各类充电站内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 名称 充电区域(m)配电室(m)停车区域(m)监控室等其他建筑(m)充电区域(m)-10 5 5 配电室(m)10-5 5 停车区域(m)
8、5 5-5 监控室等其他建筑(m)5 5 5-注:配电室内变压器为干式时,配电室与充电区域的防火间距可减少至5m。5.3 选址要求 5.3.1 充电站在选之前应通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5.3.2 充电站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 GB 50058 的有关规定。5.3.3 充电站不应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5.3.4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6 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 6.1 巡检 6.1.1 应建立充电设备定期巡检制度,组建日常巡检维护
9、团队,规定巡检周期。6.1.2 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巡检频率不低于每日一次;自助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次数不低于三个月一次。T/ZJVITIA 052022 3 6.1.3 应建立充电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6.1.4 对于重点位置、核心区域、特定的时间等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的巡检要求。6.1.5 充电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恢复时应及时张贴明显故障标识,并公示故障信息。6.1.6 按设备需要每年应对充电设备做清洁除尘工作。每年至少应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测试,测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回路电阻连续性、
10、漏电保护动作有效性等。6.1.7 发现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应告知车主立即驶离,必要时应告知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6.1.8 日常巡检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对充电站的电源点、配电回路、充电设备进行现场安全检验,检验包括检查和测试,测试应采用专门的设备、仪器,设备、仪器应经过检定或校准;b)电源点的检查重点包括配电设施的完好性、保护接地线的正常连接等;c)配电回路的检查应自电源点至充电设备处,重点检查裸露处线路和管路的完整性、线路接头完好性等;d)充电设备的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接口无烧灼、碳化痕迹,充电电缆无过磨损,各接线端子、连接处无放电碳化痕迹,设备的显
11、示参数和信号指示正常、设备运行状态正常无异响,外观无破损、变形,底座或支架牢固完好,金属部位无锈蚀,各部位接地良好,无漏水痕迹,内部走线整齐有序,防尘网无破损,设备内部无垃圾等易燃物等;6.2 故障与应急事件处理 6.2.1 应制定故障处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故障分级、故障处理流程、故障处理时效要求等内容。6.2.2 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6.2.3 应能对充电设备故障情况实时监测和预警。6.2.4 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如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按要求向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报告。做好详细记录
12、,整理好现场事故处理报告并及时备案。7 人员安全管理 7.1 岗位要求 7.1.1 充电站应设置负责人、安全员、运行维护人员、充电操作人员、监控人员岗位。7.1.2 充电站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电动汽车安全知识、用电安全规范、电动汽车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触电急救法,考核合格后上岗。7.1.3 安全员和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电工操作证,充电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和岗位规范进行操作。7.1.4 充电站负责人全面负责充电站的安全、日常运营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安全员负责充电站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巡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协助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运行维修人员主要负责充电设备的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规范T-ZJVITIA 062022 电动汽车 公用 充电站 运营 安全管理 规范 ZJVITIA 06 202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