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合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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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钦州市、县(区)机关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合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0月目 录一、项目背景4二、总体规划4三、建设内容5四、公车租赁6五、给予支持7六、投资预算8一、项目背景2017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成为公务用车的必选车型。并且在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新能源战略中明确要求,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占比超过50%。2018年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要求,当前我国电动汽车已经进入快速推广应用时期,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
2、超过500万辆,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与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此,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党委和政府机关要率先完成规划建设。二、总体规划根据实际统计的数据,钦州市、县(区)的党政机关行政中心配套了少量充电桩,但和泊车位的数量相比,距离自治
3、区要求完成100个停车位以上的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达到既有停车位的10%的最低指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在新能源汽车的公务用车配比上距离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计划通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从优选择社会上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在钦州市投资建设充电桩及配备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一并运作。建设所需的资金均由中标运营公司承担。三、建设内容 建设充电桩共78个,其中慢充74个,快充4个。根据充电桩的建设应考虑对公众开放的原则,以及建设需要,经现场踩点,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如下:(一)市行政信息中心规划充电桩分别安装在市政信息中心后面马路的路基, 17个慢充,覆盖34个泊位。电力需求:14KW*17=238KW
4、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17*10400=176800元(二)灵山县委大院规划由于灵山县委大院外为商业街,无停车位,因此充电桩只能建设在大院内部,规划位置为进门左手边的位置。规划安装3个慢充桩,覆盖6个泊位。电力需求:14KW*3=42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3*10400=31200元(三)灵山县政府大院规划在大院门口规划充电桩数量1个快充桩,3个慢充桩,覆盖8个泊位。电力需求:120KW*1+14KW*3=162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1*84000+3*10400=115200元(四)浦北县开投大厦规划规划2个快充桩,10个慢充桩,覆盖24个车位。电力需求:120KW*2+14KW*10=3
5、80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2*84000+10*10400=272000元(五)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规划充电桩规划安装在门口的左右室外停车场。规划17个慢充,覆盖34个泊位。电力需求:14*17=238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17*10400=176800元(六)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规划道路北侧的充电桩从区行政中心取电,道路南侧的充电桩从钦北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后院的配电房取电。北侧8个慢充,覆盖16个泊位,电力需求:14KW*8=112KW南侧8个慢充,覆盖16个泊位,电力需求:14KW*8=112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16*10400=166400元(七)钦州港区管委规划规划1个快充桩,2个
6、慢充桩,覆盖6个泊位电力需求: 120KW*1+14KW*2=84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1*84000+2*10400=104800元(八)钦州保税港区规划规划3个慢充桩,覆盖6个泊位。电力需求:14KW*3=42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3*10400=31200元(九)三娘湾管理区规划规划3个慢充桩,覆盖6个泊位。电力需求:14KW*3=42KW充电桩建设资金需求:3*10400=31200元四、新能源汽车租赁在上述钦州市党委、政府办公大院停车场建设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满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同时向社会开放,满足社会新能源汽车用户对充电的需求。根据需要,中标运营公司计划租
7、赁钦州新兴街1号政府第一宿舍临街5个门面用来作为新能源汽车运营、展示、配套中心。在新能源展示中心后面的大院停车场安装2个快充,2个慢充。配套提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平台的车辆,同时成为钦州市党政机关、县(区)政府机关等公务出行用车的选择,并且要求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占比不得低于10%。新能源汽车投放及运营。中标运营公司投入新能源汽车50台,采用北汽新能源汽车EC200: 灵动版4座2厢,电池容量20KWH,续航200公里,最大时速100km/小时,快慢充都支持,快充需要1-2小时充满,慢充充电时间约为6小时。所有车辆都进入平台运营,钦州市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注册中标运营公司公务出行平台;政府机关和
8、县区机关有驾照人员注册成为中标运营公司公务出行会员用户。公务员在使用车之前根据本次出行的性质选择是个人出行还是公务出行,公务出行则将用车需求发送相关行政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用车,按月结算。个人出行则和公务无关,由用车人自行向平台下单用车。无论公务出行还是个人出行均按照0.88元/公里;0.15元/分钟计费,且日最高费用不超过160元。公务出行在单车收入超过500元/月后按半价结算。电价收取:在中标运营公司所建设的充电桩充电的每度电电价收费标准为收取当地每度电电价基础上,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加收服务费的总和。五、给予支持(一)市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专用泊车位由市节能办公室协调,县(区)范
9、围的新能源汽车专用泊车位由各县(区)节能办公室协调,并相应与中标运营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二)市、县(区)节能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用车机关,在现有的停车位规划基础上根据各单位需要设立并免费提供“新能源汽车专用泊车位”,供中标运营公司建设充电桩及供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辆作为停靠站点和充电站点,与中标运营公司签约为期5年的合作协议(详见附件2),免费提供停车位。按照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先的原则鼓励公务员因公出行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三)供电部门负责建设充电桩所需的电容。(四)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按照国家或省市关于新能源充电设施的相关政策予以补贴。(五)后续钦州市充电桩建设按照市场运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标运营
10、公司参与规划和投资建设的竞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政府鼓励并引导网约车、物流车、出租车、公交车、公务用车、校车等置换成新能源电动汽车。(六)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给予开通“绿色通道”,简化项目有关程序和手续。投入项目类型数量规格设备采买成本施工成本材料成本费用汇总备注交流慢充桩74双抢,14kw325,600222,000222,000769,600一次性直流快充桩4双抢,60-120kw288,00016,00032,000336,000一次性充电桩平台(软件)1引道智充服务号,后台软件750,000750,000一次性电动汽车50EC200,北汽新能源3,925,0003,925,000一次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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