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02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演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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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演变摘要 古时继承制度主要通过“遗嘱”来完成,其继承制度的发展史可以分为习惯法使其、制定法时期以及制定法与习惯法并存时期,古时的继承制度中继承的包括地产、王位等,这些继承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秩序维护的必要法规。本文介绍了继承制度的演变,对古代继承制度的建立以及不同时期继承规则的不同进行了论述,以期对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演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关键词:中国古代;继承制度;演变引言我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与现代民法中作为专门法律术语的“继承”要宽泛的多,其中既包括地产、王位以及其他的指定义务的认同行为也包括死后的葬礼安排等,通过对中国古代继承制度演变的探究,可以为当前我国的继承法有更为深入
2、的了解。一、继承制度的习惯法时期 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产权主要是对家庭财产的管理权继承,这种产权继承完全依赖于身份继承.。东汉时期的赵宇写的吴越春秋记在晚年,叹老将至,制定了算是传说中最早的遗嘱,从而对继承情况进行了说明。一般认为,中国史籍中的继承最早出现在春秋晚期,也就是“左传”的案例。继承人将继承从继承财产和继承只是为了财产继承的目的,战国后,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破坏宗族制度,使家庭财产不再强大,不只是长子继承了期待权;另一个前提是,父母有权力分裂任何财产,大公社家庭的瓦解和小家庭的形成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 商鞅变法使家庭变小,最主要为“废井田,开阡陌”
3、以及“分户令”两条法令。“废井田,开阡陌”以及“分户令”的政策使旧公社组织完全打破,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从公社到一个农民个人,再之后秦朝整个国家已经开始制定户籍登记,人们通过户籍与国家的直接接触,这是中国的“户启民”开始。秦实施的“分户令”之后,权威的家长逐渐失去了,甚至出现“诸子均有继承权”的情况,汉代成立后,虽然在法制上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秦朝(汉承秦制),但是在法律思想上,早在汉初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关于继承的法令中,秦朝家庭秩序所带来的家长权威弱化的现象被否定了,由父母处置财产,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也是法律允许的。二、制定法时期中国古代的财产继承制度是由国家通过调整颁布的正式颁布是从唐代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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