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生猪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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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生猪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 概述11.1任务由来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21.4 项目初筛4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1.6环境影响报告的主要结论62 总则72.1编制依据72.2 评价目的112.3 评价工作原则122.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22.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42.6 环境保护目标162.7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172.8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12.9 选址可行性分析27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53.1建设项目概况353.2主要工艺过程和物料平衡483.3污染源强及污染物排放量分析56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34.1自然环境
2、概况734.2区域污染源调查844.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65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98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85.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165.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175.4声环境影响分析1265.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305.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335.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335.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385.9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385.10 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1425.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142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36.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1436.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1486.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566.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586.5固废污染治理措施159
3、6.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606.7生态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606.8风险防范措施1616.9 “三同时”环保设施165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77.1经济效益分析1677.2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677.3 小结1698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1708.1环境管理1708.2环境监控计划1728.3 竣工验收监测计划1738.4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1748.5 风险应急预案与环境监测方案1758.6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指标180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839.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39.2建议与要求186附件:附件一 项目委托书P1附件二 关于市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区定点生猪屠宰场项目备案的通知P
4、2-3附件三 污水接管承诺P4附件四 污水处理厂的批文P5-6附件五 企业营业执照P7附件六 建设单位承诺书P8附件七 规划红线图P9附件八 无害化处置协议P10-11附件九 危废暂存承诺P12附件十 关于对区龙冈镇镇区、鞍湖中心社区集中区及输变电及节能装备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13-18附件十一 项目拆迁证明P19附件十二 产业定位相符性证明P20附件十三 用地性质证明P21附件十四 监测报告P22-37附件十五 项目合同P38-42附图:图2.6-1 环境敏感目标图图2.8-1 区龙冈镇总体规划图图2.9-1 本项目与市区生态红线相对位置图图3.1-2 周边现状图图3.1
5、-3 项目现场照片图3.1-4 平面布置图图4.1-4 地理位置图图4.1-3 水系图图5.3-5 非正常工况下100天后CODMn影响范围(叠加平面布置图)图5.3-6 非正常工况下1000天后CODMn影响范围(叠加平面布置图)图5.3-7 非正常工况下10年后CODMn影响范围(叠加平面布置图)图6.3-1 厂区分区防渗图IV1 概述1.1任务由来2012年国家商务部、卫生部、农林部等九部委发布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现有屠宰厂与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故整合关停全区不达标的现有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市人民政府对区的规划,抓紧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三星级以
6、上)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使人民群众能尽快吃上“放心肉”。在此背景下,市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区龙冈镇纬一路北、规划道路西建设区定点生猪屠宰场项目。该项目实施后解决当地生猪定点屠宰问题,能够为生猪产业链下延企业提供丰富的原材料,有利于当地产业的发展以及产业链的延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N轻工 98、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及以上”的应编制报告书,本项目年屠宰36万头生猪,故应编制报告书。为此,市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一)。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
7、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1.2 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的主要特点有:(1)该项目拟建日屠宰1000头生猪屠宰线,即年屠宰36万头生猪,其中28.8万头生猪屠宰后以二分体冷却肉出售,7.2万头生猪屠宰、精分割后以冷冻分割肉出售。(2)本项目屠宰生产线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实现连续机械化、规模化生产,保证原料利用率、能源利用率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提高废物资源化水平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可达到增效、节能、降耗、减污的清洁生产目的,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3)本项目产生的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和屠宰废料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企业不
8、设焚烧炉自行处置,见附件八。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图1.3-1 评价工作技术路线框图本次环评工作过程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2017年5月21日,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环评的委托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环评单位工作组赴建设地踏勘调研,开展资料收集、项目初筛、工程分析等工作;2017年5月25日-6月8日,建设单位在区环境保护公众信息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在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许桥村、鞍湖社区等处张贴公告;2017年6月1日,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现状监测;2017年6月3日,环评单位工作组整理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及现状数据等工作,进行影响分析、采取防治
9、措施的分析,得到初步环评结论;2017年6月26日7月7日,建设单位在区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在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许桥村、鞍湖社区处张贴公告,同时在项目周边开展现场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经建设单位确认修改初稿;2017年7月10日7月15日,经建设单位确认,形成评审稿;2017年7月22日,召开本项目技术评审会。1691.4 项目初筛项目初筛表1.4-1。表1.4-1 项目初筛表初筛项目备注1、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为屠宰项目,年屠宰36万头生猪,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
1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2013年修正)、区龙冈镇镇区、鞍湖中心社区集中区及输变电及节能装备产业园规划等文件中相关要求。2、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是否相符根据区龙冈镇总体规划(2012-2030)及附件十三,该地块为工业用地,与用地性质相符;区龙冈镇镇区、鞍湖中心社区集中区及输变电及节能装备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输变电及节能装备园区产业定位:以输变电设备和节能环保装备为主的机械加工项目。禁止引进排放恶臭,有毒和“三致”物质废气项目,产生剧毒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国家、省和市命令禁止的项目入区,禁止建设含电镀工艺的机械企业
11、和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一级的含表面处理的机械企业。”根据该规划环评报告书中“规划范围内一级、二级保护区禁止产业园项目排放江苏省禁止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名录、市化工类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排放、禁止排放的化学品和禁止建设的额项目名录(2008年)中的污染物”。本项目不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不外排上述名录中的物质,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禁止类项目;且根据附件十二,故本项目符合输变电及节能装备产业园产业定位。3、建设项目是否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是否相符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蟒蛇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103米,不在生态红线管
12、控区范围内;根据监测数据结合预测,本项目未突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电用水由产业园区集中供应,本项目用水量取0.5m3/头,未超过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中的用水定额,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地无相关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文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的,关注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在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内项目运营后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300米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均已列入产业园规划工程拆迁,目前正在拆迁中,预计2017年8月全部完成搬迁)5、项目所在地环保基础设施是否能支撑本
13、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在龙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内,本项目水质、水量均符合接管要求6、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其他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环境制约因素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生猪待宰圈、屠宰车间、急宰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屠宰、分割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有机物含量高,可生化性较高,废水治理能否达标接管问题; (3)病死猪、不合格酮体及内脏、屠宰废料的处置问题; (4)充分论证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合理性;(5)选址可行性。1.6环境影响报告的主要结论市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区龙冈镇纬一路北、规
14、划道路西建设区定点生猪屠宰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屠宰36万头生猪的产能。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屠宰分割车间、待宰圈、急宰间;项目产生恶臭通过UV高效光解除臭设备处理达标后外排,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龙冈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 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选址符合区域发展、环保等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所采用废气、废水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废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运营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根据建设单位提
15、供的公众参与篇章材料,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 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199677号令);(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主席200771号令);(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200813号令);(7)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2008年7月9日);
16、(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9)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1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17、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5)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2015年4月24日修订);(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19)关于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52号);(20)国务院关于印发
1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648号令);(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8月1日);(2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4)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5)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2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第三次修订);2.1.2江苏省地方法律法规与政策(1)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1
19、99338号令);(2)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38号令);(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4)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998年6月);(5)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苏发20037号);(6)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329号);(7)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5月1日);(8)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9)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10)关于
20、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316号);(1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22号);(12)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1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4号,2012年2月1日起施行);(14)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2号);(15)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16)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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