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制度汇编参考模板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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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公开制1(二)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3(三)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问责任制度5(四)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顶岗补位制度7(五)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制度 9(六)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责任追究制度11(七)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文明服务制15(八)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咨询规范17(九)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非现场咨询规范19(十)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网上功能规范21(十一)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场所管理规范25(十二)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公开与保密、档案管理27(十三)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监
2、督检查和评价规范29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公开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公开制的术语和定义、内容。2 术语和定义指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范制度。3 内容3.1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公开公开本单位许可服务事项分管领导、窗口(服务大厅)负责人、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及联系电话等。3.2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理依据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许可条件以及在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等。3.3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流程、服务
3、承诺时限、申请表格、涉及的前后置许可条件及相关程序、行政许可事项决定机关、核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限等。3.5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事项办事结果等。3.6行政许可服务涉及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公开行政许可服务过程中的收费标准及依据等。3.7咨询渠道公开公布咨询电话、行风评议热线等,开通网站信箱、我要咨询、投诉功能,畅通举报、投诉、监督渠道。3.8其他内容公开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或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在许可服务过程中应当公开的其他内容。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告知制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告知要求、责任追究。2 术语和定义指申请人到窗口(服务大厅)办
4、理有关事项时,受理人员须一次告知其有关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3 原则3.1 群众至上原则3.2 热情服务原则3.3 便民高效原则。4 告知要求4.1 对申请人办理的事项,相关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现场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也应书面告知其法律依据。4.2 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在承诺时限内办结。4.3 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窗口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
5、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后方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4.4 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印制成窗口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4.5 凡需一次告知的有关内容(除电话咨询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5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市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和市违反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问责任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首问责任制度的术语和定义、事项范围、要求、责任追究、结果运行等。2 术语和定义指申请人直接或间接(电话咨询等)到窗口(服务大厅
6、)办理各类事项时,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负责提供必要的指引、介绍、答疑、办理等服务,使其得到便捷、满意服务的制度。3 事项范围申请人的业务受理、查询和投诉或电话电传咨询、投诉等。 4 要求4.1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符合审批条件的按承诺及时受理办结,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耐心解答,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办理程序。4.2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详细告知相关窗口(服务大厅)的位置、联系电话,或主动联系有关窗口(服务大厅)负责人,对老、弱、病、残的申请人要陪同到具体经办窗口(服务大厅)。4.3凡不属于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尽可能地给予指导和帮助。4.4电话、信件咨询的,按上述原则及时给予答
7、复。4.5举报或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后,及时告知相关科室。4.6在接待申请人时,应熟练使用中心服务文明用语,做到热情、礼貌,不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5 责任追究首问责任人在处理来人来电咨询、业务处理、投诉、查询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扯皮现象,一经查实,首次给予效能告诫,再次建议原单位调离窗口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6 结果运用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窗口(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顶岗补位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定岗补位制度的术语和定义、内容、结果运用等。2 术
8、语和定义指本单位窗口(服务大厅)内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管理制度。即两个相近(相似)岗位互为A、B岗,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各类事项,确保审批渠道畅通。3 内容3.1 A岗责任人因公(出差、休假、学习、考察)或因事、因病离岗时,由窗口首席代表协调与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或由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3.2 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应认真做好本岗和A岗的主要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同时对A岗的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3.3 在工作繁忙和处理重要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相互支持,甘当助手,共同完成任务;3.4 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
9、失误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3.5 窗口(服务大厅)应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确保岗责任人能高质量地办理岗所有工作。4 结果运用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制度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承诺制度的原则、内容、要求、责任追究等。2 原则2.1 恪守职守、勤政为民。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钻研业务、诚实可信、恪守纪律、勤政廉政、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 内容对市政府规定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保留审批的项目按照政务公开的承诺办理。凡需要到大厅审批办理的项目只要资料齐全,程序到位,保证在规定的工作
10、日内办理完毕;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和答复,对受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对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理的重要案件报请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意,适当延长办案时间。4 要求4.1 首问必办,提高效率。建立首问责任制,在项目批复、立项、呈报核准中,只要符合政策要求,条件具备,资料齐全,实行首问必办,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有问必答,保证质量,提高效率。4.2 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进行鉴证、裁决和处罚。对需要实施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属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以教育整改为主不予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确需处罚且规定了处罚幅度的,取下限不取上限。4.3 强化责
11、任,有错必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公开承诺、岗位职责的,因执法过错、影响执法公正的追究执法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5 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责任追究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调查方式、追责情形等。2 原则2.1实事求是原则2.2客观公正原则2.3有责必问原则2.4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3 调查方式通过走访、监督评价等方式。4 追责情形4.1 追究窗口(服务大厅)及其负责人责任情形。4.1.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1.2应当
12、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擅自决定不进入4.1.3应当下放的审批权不下放或者以备案、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行政审批4.1.4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单位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4.1.5不按规定编制和上报单位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或者擅自更改流程时限表导致延误办理4.1.6不按规定向社会承诺本窗口单位办理事项时限或者不按规定上报重点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办理情况4.1.7本窗口单位出现服务窗口无人值班或者机关工作人员粗暴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等现象4.1.8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补办4.1.9并联审批项目牵头部门不负责任或者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延误审批4.1.
13、10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4.2 追究窗口单位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责任情形4.2.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4.2.2在服务窗口值班时擅自离岗4.2.3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4.2.4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4.2.5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出具书面凭证4.2.6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4.2.7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机构造成延误办理4.2.8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4.2.9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行政管理相对
14、人补办手续4.2.10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4.2.11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4.3 从重或者加重处理情形4.3.1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4.3.2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4.3.3干扰、阻挠行政责任追究调查4.3.4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4.3.5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应当加重处理的情形4.4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4.4.1主动赔礼道歉,行政管理相对人已谅解4.4.2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4.4.3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4.4.4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文明服务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明
15、服务制的要求、内容。2 要求将办事指南公示,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做到政务公开,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接受人民监督。3 内容3.1制定服务公约和承诺,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做到举止文明、热忱待人、公正严明、恪守职责、依法行政、勤政廉洁。3.2按时作息,准时到岗。上班时间不得误岗、串岗、脱岗,干私活。3.3上岗期间,保持衣貌端庄、风纪严谨,行为规范。3.4接待服务对象,做到笑脸相迎、言语礼貌、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做到来有招呼声、问有解答声、走有道别声。3.5办理业务,认真负责、测算细心、票款相符,收费找零,唱收唱付,避免失误差错。3.6遇到问题,态度冷静、弄清事实、分清是
16、非,耐心解决。3.7大厅卫生,勤于清理,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高声喧哗,保持清静整洁的工作环境3.8 设立休息座椅、饮水处,保证开水供应,为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提供方便舒适的环境 3.9设置指引标识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咨询规范1.举止大方,文明礼貌。2.言行举止温和、谦恭、庄重、得体,坐姿端正,站姿挺立。3.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4.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5.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6.服务过
17、程中,应表现出训练有素、有条不紊的素质,要始终面带微笑,给服务对象以大方、亲切、健康之感。7.应主动维护窗口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保证整体工作有序运行。8.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9.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10.办理许可手续、证件时,应对服务对象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话语;11.严禁使用“我不管,问别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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