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期限:30 天。1.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所需材料(一)本市企事业单位:组建单位申请报告(是 2 方以上共同投资的还需各方申请报告);组建单位上级批复;企业章程;可行性报告;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务会计、统计、业务调度、运价结算、安全和司机); 验资证明和报告(必须有不低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最低不低于 5 万元);购车额度表(5 辆以.上新车发票,旧车组建须提供固定资产调拨单、车辆过户保证书、行驶证复印件和达到二级车况等级以上的检测报告);有效的停车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其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 2 倍和 5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提供 1 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营业执照申请表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建立二手车的,必须填写车辆登记表一式两份。(2) 私人申请人:申请报告和购车额度申请表(5 辆以上的新车发票);企业章程;可行性报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人员名册(包括会计、统计、运价结算、安全和司机); 验资证明和报告(必须有不低于车辆价值 5%的流动资金);停车场地证明(须有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2 倍的停车场地和 3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协议(须提供 1 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土地使用
3、证复印件; 司机聘用协议复印件、驾照、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外籍司机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会计专业人员聘用协议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肆份(盖私章和有关部门章)。(三)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设立单位的申请报告(如果是两方以上共同投资,还需要各方的申请报告); 由组织的上级批准; 公司章程; 可行性报告;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统计、营调、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验资证明、报告(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 5%的流动资金、最低不得少于 5 万元); 购车定额表(5 辆以上新车的发票、固定资产分配表、车辆所有权转移担保书、驾驶证复印件、二级以上车况等
4、级的检测报告等必须提供给老旧车辆的建立); 有效的停车场证明(租赁协议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面积不小于实际车辆预计面积的两倍,办公面积超过 50 平方米,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有效期超过 1 年);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伍份(盖组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章)。旧车组建须填写车辆注册清单一式贰份。(四)个体申请者: 车辆卖方关闭通知; 申请报告; 失业或辞职证明;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停车场地证明; 采购发票复印件(二手车转让发票或报废单、新车发票); 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车辆购置附加费复印件;年龄在 18-24 岁的适龄人员兵役证明; 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营业执照申请表一式四
5、份(加盖公章、街道及其他相关部门公章)。(5) 中外合资企业申请人: 设立单位的申请报告;原组建单位申请报告和上级批复;交通部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批复; 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合同、意向书、项目建议书;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购车发票或驾驶证复印件(新车 5 辆以上或二级以上在用车);有效的停车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须有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 2 倍的停车场地和 5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提供 1 年以上的租用合同); 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营业执照申请表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6、印章); 填写车辆登记表一式三份。2、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本市企事业单位: 经营者向企业登记区、县土地运输管理处(办)申请开业;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审批; 上海市陆运管理办公室应当在 15 日内作出批准决定,经批准的,由上海市陆运管理办公室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 方可领取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 私人申请人:经营者向企业注册地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提出开业申请; 区、县土地交通管理办公室(部门)自验收之日起15 日内完成审核,报上海市土地交通管理办公室批准;上海市陆上
7、运输管理处在 15 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三)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经营者向企业登记区、县土地运输管理处(办)申请开业;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审批; 上海市陆运管理办公室应当在 15 日内作出批准决定,经批准的,由上海市陆运管理办公室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 方可领取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 个人申请人:经营者向企业注册地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提出开业申请; 区、县土地交通管理办公室(部门)自验收之日起15 日内完成审核,报上海市土地交通管理办公室批准;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在 15 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五)中外合资申请者:交通部立项批准文件; 上海市陆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凭交通部的项目批准文件接受,15 日内完成审核,15 日内报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批准;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领取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