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文化宣传课件(辐射科).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核安全文化宣传课件(辐射科).pptx(9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52015年年55月月2727日日主要内容21核技术应用建设工程审批3辐射安全许可期内相关事项4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54 案例剖析 辐射环保现场行政执法 第一局部 建设工程环保审批1 建设工程环保手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的工程 1、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 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2、使用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3、销售含建造、使用类射线装置的;4、新建、改建、扩建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编制报告表的工程 1、制备PET 用放射性药物及其工作场所退役的;2、销售类、类、类放射源的;3、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4、医疗使用类放射源及其工作场所退役的;委托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
2、进行环评编制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15、使用类、类放射源的及其工作场所退役的;6、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7、新建、改建、扩建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其退役的;8、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登记表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填报即可 1、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2、销售、使用、类放射源的即将下放;市环保局负责审批核技术应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下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技术应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向环保部门申请试运行,经批复前方可试运行,应当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方可正式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格式申请验收上报的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申请;2、核技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3、核技术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报告表的工程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竣工验收调查表,登记表的工程填写竣工验收登记卡。1 第二局部 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事项2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事项 1、从事核技术应用的单位,必须申领许可证,且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权限审批的环保部门审批。“放污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五条;“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二条。22、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变更 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十
4、一条;“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2 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33、重新申领许可证、重新申领许可证 一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二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十二条;“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二十三条。44、许可证延续、许可证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为5 5年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 有效期届满 届满30 30日前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十三条;“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二十四条。2 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33、许可证注销、许可证注销 辐射工作单位局部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 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局部 局部变更 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 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十四条;“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二十五条。44、许可证遗失补办、许可证遗失补办 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到所在地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 公告30 30日后 日后的一个月内 一个月内持公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申请补发。“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二十六条。2 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场所防护与安全11、场所入口措施、场所入口措施 警示标志:工作场所入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
6、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第五条。22、使用场所安全措施、使用场所安全措施1、工作场所具 有 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2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保管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源应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 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 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
7、去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来源和去向等事项。“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七条;“放污法第三十一条;“安全许可管理方法第四十一条2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3自我检查 核技术应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 护状况的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定期对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定期对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监管部门 报告监管部门,核实安全隐患消除后,方 核实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可恢复正常作业。“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8、第九、十一条。4人员要求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 工作人员 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 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不得上岗;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 每4 4年接受一 年接受一次再培训 次再培训。不参加再培训或再培训不合格的,培训合格证书自动失效。2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 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发现 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 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 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揭发证
9、机关;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2辐射安全许可证期内相关事项5年度评估 核技术应用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运行与维护情况;二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 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 制定与落实 落实情况;三辐射工作人员变动 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四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 台账;五场所辐射环境监测 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六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
10、况;七核技术利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九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第十二条。“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三十条。“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第十一条。第三局部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责任主体 辐射工作单位是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 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监
11、督检查时,检查者应当如实反 如实反映情况 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提供必要的资料“环保法第六条;“放污法第十二条;“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第三、十六条。3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某医院,为了提高医疗水平,在报请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的情况下,随即购置了一台CT 机、两台X 射线装置,从事放射诊断工作。本情形违反了:本情形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12、建设。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应当在 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情形1未批先建违法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违法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 未依法提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
13、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责令恢复原状。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分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未编制 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
14、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责令停止建设 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 逾期不补办手续 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 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工程审批部门不
15、得批准其建设,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工程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情形1未批先建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 未依法提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责令恢复原状。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分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其他直接责
16、任人员 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未报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 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 可以处10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责令停止建设 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限期补办手续;逾期 逾期不补办手续 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7、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情形1未批先建 某从事无损探伤企业,在2011 年4 月取得该省环保厅关于新建X 射线探伤核技术应用工程的批复后,于2011 年10 月建成探伤室,未申请试运行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直接投入使用。本情形违反了 本情形违反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
18、向环评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该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方法 第十条 第十条“进行试生产的建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 自试生产之日起3 3个月内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 该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该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情形2未按时履行“三同时验收违法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违法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一条“未建造 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
19、放射防护设施,或者 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 未建成、未经验 收或者经 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 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 可
20、以处10 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形2未按时履行“三同时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投入试生产超过3 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 未申请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延期验收 验收或者延期验收的,责令限期办理 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验收手续;逾期未 逾期未办理的 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停止试生产,可以处 处5 5万元以下罚款 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 未经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
21、令停止生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 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 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形2未按时履行“三同时验收 核技术应用单位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受检时拒绝提供资料,成心隐瞒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本情形违反了 本情形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 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 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 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 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放射性同位
22、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销售、使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责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拒绝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3、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 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情形3拒不接受检查 某从事无损探伤的企业在工作场所入口未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探伤室没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并且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不全,无应急预案及措施。本情形违反了:本情形违反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
24、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四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五条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五条 辐射工作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 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 使
25、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情形4警示不标准、制度不健全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责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 一不 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 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二不 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 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方案 制定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应急措施的 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
26、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一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一条未按照 未按照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不依法履行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的,对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
27、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 放射性标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令停产停业,并处2 2万元以上 万元以上20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4警示不标准、制度不全某县环保部门对该县人民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医院放射科共15人,有3名工作人员在辐射工作现场操作时,未佩戴个人剂量计;3名工作人员及1名管理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取的合格证上岗。同时,通过查阅该医院提供的资料档案,上述3名工作人员无个人剂量监测记录,且该医院上一年度未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
28、和防护年度评估工作。本情形有多条违法行为:本情形有多条违法行为:1 1、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对其工作人 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安全教育、培训 员进行放射性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 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 操作人
29、员以及辐 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 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情形5未进行年度评估、工作人员管理不标准 2 2、工作人员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工作人员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九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二十三条 理方法第二十三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 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标准,对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对本单位的辐
30、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 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 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 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及时报告辐射安全许可 许可证发证机关 证发证机关。“3.3.未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工作。未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工作。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条 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十二条 管理方法第十二条核技术应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 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 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
31、度评估,并于每年 并于每年1 1月 月31 31日前 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情形5未进行年度评估、工作人员管理不标准 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责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五十五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第五十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
32、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三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四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五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条“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33、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 2万元以上 万元以上20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5未进行年度评估、工作人员管理不标准某企业购置了一台含V类放射源的测厚仪,用于在线测量其生产的薄膜厚度。2008年该企业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期限2008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但2013年8月,该企业因自身管理原因,企业法人进行了变更,更改了营业执照。但直到2013年10月,发证机关仍未收到该企业许可证变更和延续的申请。本情形违法行为:本情形违法行
34、为:1 1、许可证未及时变更。、许可证未及时变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方法第二十二条“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 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 20日内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 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变更手续。2 2、许可证未及时提出延续申请。、许可证未及时提出延续申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方法第二十四条“许可证有效期为
35、 许可证有效期为5 5年。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 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有效期届满30 30日前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提出延续申请。情形6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及时变更、延续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 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撤消许可证 撤消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
36、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缺乏10 万元的,并处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 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 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第六十三条违反条例规定,被依法撤消许可证被依法撤消许可证的单位的单位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的单位,55年内不得年内不得申请领取许可证。申请领取许可证。情形6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及时变
37、更、延续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 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方法 第三十八条“使用 类、类、类、类、类放射源 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合同规定,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 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 3个月内 个月内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 废旧放射源交回
38、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使用 使用 类、类、类放射源 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 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 3个月内 个月内将废旧放射源进行包装整备后送交有相应资 送交有相应资质 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单位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在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者送交活动完成之日起 送交活动完成之日起20 20日内 日内,向其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情形7对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安全送贮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39、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方法 第三十条“使用放射源的单位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 单位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事先将本单位的放射源依法转让、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废旧放射 依法转让、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贮存 源收贮单位贮存,并承担 承担上述活动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责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40、法行为,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处置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体废物的单位承担,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7对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安全送贮的辐射环保现场行政执法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实施时间:二一二年三月目录一、辐射工作单位相关资料 二、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辐射工作场所要求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三、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四、验收文件及批复五、从
41、持证年度开始,每年的年度评估报告六、辐射环境监测报告、记录,个人剂量监测报告七、放射源转移转让审批文件、备案文件八、涉及许可证延续的,许可证延续材料 一、辐射工作单位相关资料九、各项规章制度:1、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2、辐射安全管理制度;3、设备操作规程;4、辐射工作岗位职责;5、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6、设备检修维护制度;7、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8、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防措施;9、监测方案;10、从业人员培训方案等其它相关制度。一、辐射工作单位相关资料十、辐射防护设施、防护器材十一、辐射监测仪器十二、辐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十三、放射性废物处置制度、处置记录十四、废源送贮资料、备案表十五、放射源档案十六、历次环保部门检查记录十七、人员培训证书二、检查程序中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表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E-mail、辐射安全许可证号、许可种类与范围。2、辐射安全与防护: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学历、专业、电 话、辐射工作人员数量其中:取得相应级别培训合格证人数:在有效期内 人数其中:个人剂量监测人数3、放射源及射线装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