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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学 2021年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一、指 导 思 想 根 据 区 教 育 局 下 发 的 关 于 开 展 2 0 2 1年 度 襄 阳 市 中 小 学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及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试 行)的 通 知(鄂 人 社 职 管 20205号)和 关 于 开 展 乡 村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定 向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鄂 人 社 职 管 20206号)文 件 精 神
2、,依 照 2 0 1 8年 襄 城 区 卧 龙 中 学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量 化 评 分 标 准(教 代 会 已 通 过),结 合 学 校 实 际 情 况,制 定 本 方 案。二、领 导 机 构 及 职 责 1、.成 立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副 组 长:成 员:职 责: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评 审 工 作,具 体 指 导 评 审 工 作 的 开 展,处 理 评 审 中 发 生 的 各 类 问 题。2.成 立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办 公 室 主 任:成
3、员:3、成 立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专 班(评 委 专 班)教 龄、交 流、任 职 年 限、年 度 考 核、学 历、资 历、水 平 能 力 测 试 块 专 班 组 长:成 员:工 作 量 考 评 专 班(含 教 学 工 作 量 的 认 定)组 长:成 员:教 学 成 绩 考 评 专 班 组 长 成 员:担 任 班 主 任 或 担 任 少 先 队 辅 导 员、共 青 团 干 部、党 政 职 务 情 况 的 认 定,教 育 教 学 成 果(包 含 荣 誉 表 彰、各 类 优 质 课、发 表 文 章)组 长:成 员:任 现 职 以 来 教 学 综 合 评 价 优
4、秀 率 考 评 组 长:成 员:三、职 称 评 审 基 本 条 件 根 据 市 人 社 局、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下 放 中 小 学 教 师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权 的 通 知(襄 人 社 发(2020)4 0 号)精 神,申 报 范 围 及 对 象 如 下:1.岗 位 结 构 比 例 内 申 报(下 称 常 规 申 报)高 级 教 师 职 称:全 校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人 员。2.岗 位 结 构 比 例 内 申 报(下 称 常 规 申 报)中 初 级 职 称:全 校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人 员。3.定 向 申 报 乡 村 教 师 高
5、 级 职 称(下 称 定 向 评 审):全 校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一 线 工 作、在 职 在 岗 的 教 师。乡 村 教 师 通 过“定 向 申 报、定 向 评 审”取 得 高 级、中 级 职 称(以 下 简 称“乡 教 高”),实 行“定 向 使 用”。乡 村 教 师 也 可 按“常 规 申 报”条 件,申 报 评 审 高 级、中 级 职 称。常 规 申 报 的 教 师,申 报 条 件 按 照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试 行)(鄂 人 社 职 管(2020)5 号)规 定 执 行。定 向 申 报 的 乡 村 教 师
6、,申 报 条 件 按 照 省 人 社 厅、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开 展 乡 村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定 向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鄂 人 社 职 管(2020)6 号)规 定 执 行。高 级:1、(常 规 申 报)常 规 申 报 的 教 师,申 报 条 件 按 照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试 行)(鄂 人 社 职 管(2020)5 号)规 定 执 行。2、(定 向 评 审)在 乡 村 学 校 连 续 工 作 3 0周 年 以 上,(2 0 2 1年 9月 3 0 日 前 要 退
7、休 的 教 师 不 得 申 报 高 级 职 称 评 审),退 休 时 间 在 2021.10-2024.08之 间,且 在 八 级 工 作 岗 位 上 工 作 满 3 年 以 上 者,通 过 评 选 获 得 高 级 职 称 者 可 享 受 直 接 聘 用;在 八 级 岗 位 工 作 不 满 3 年 的 教 师,也 可 报 名 参 加(非 八 级 岗 位 教 师 不 参 与 报 名),如 果 通 过 评 选,必 须 在 八 级 工 作 岗 位 满 3 年 后 方 可 兑 现 聘 用;不 符 合 以 上 条 件 的 教 师 不 参 与 定 向 评 审 评 选。定 向 申 报 的 乡 村 教 师,申
8、 报 条 件 按 照 省 人 社 厅、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开 展 乡 村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定 向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鄂 人 社 职 管(2020)6 号)规 定 执 行。中 级:1、(常 规 申 报)常 规 申 报 的 教 师,申 报 条 件 按 照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试 行)(鄂 人 社 职 管(2020)5 号)规 定 执 行。2、(定 向 评 审)在 乡 村 学 校 连 续 工 作 3 0周 年 以 上,(2 0 2 1年 9月 3 0 日 前 要 退 休
9、的 教 师 不 得 申 报 中 级 职 称 评 审),退 休 时 间 在 2021.10-2024.08之 间,且 在 H一 级 工 作 岗 位 上 工 作 满 3 年 以 上 者,通 过 评 选 获 得 中 级 者 可 享 受 直 接 聘 用;在 十 一 级 岗 位 工 作 不 满 3 年 的 教 师,也 可 报 名 参 加(非 十 一 级 岗 位 教 师 不 参 与 报 名),如 果 通 过 评 选,必 须 在 十 一 级 工 作 岗 位 满 3 年 后 方 可 兑 现 聘 用;不 符 合 以 上 条 件 的 教 师 不 参 与 定 向 评 审 评 选。定 向 申 报 的 乡 村 教 师,
10、申 报 条 件 按 照 省 人 社 厅、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开 展 乡 村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定 向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鄂 人 社 职 管 2020)6 号)规 定 执 行。四、申 报 程 序(一)个 人 申 请:个 人 在“诚 信 承 诺 书”亲 笔 签 名,对 其 申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二)单 位 推 荐:根 据 局 通 知 要 求 及 局 职 评 量 化 评 分 办 法(2018年 5 月 下 发,教 职 工 代 表 已 通 过)成 立 工 作 专 班、研 究 制 定 推 荐 方 案、召 开 教 代 会 或 教 职
11、工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推 荐 方 案、报 教 育 局 审 核 备 案,方 案 原 则 上 三 年 内 不 能 修 改。公 示 推 荐 方 案、组 织 实 施 评 审 推 荐 工 作、校 委(支 部)会 研 究 申 报 对 象、公 示 申 报 人 员 信 息、上 报 材 料 等 环 节。各 类 申 报 材 料 在 单 位“公 告 公 示 栏”公 示 5 个 工 作 日。(学 校 职 评 方 案 需 交 教 育 局 备 案)制 定 职 评 年 度 推 荐 方 案 时,将 师 德 师 风 作 为 教 师 评 价 的 重 要 标 准。根 据 新 时 代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业 行 为 十 项
12、 准 则 和 新 时 代 幼 儿 园 教 师 职 业 行 为 十 项 准 则 规 定,在 中 小 学、幼 儿 园 教 师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中 实 行 师 德 失 范“一 票 否 决”。(三)网 上 申 报:正 高 级、高 级 教 师 职 称 申 报 人 选 确 定 后,申 报 人 员 须 按 时 完 成 网 上 信 息 填 报 工 作。中、初 级 职 称 申 报 实 行“纸 质 申 报”。1、网 上 申 报 路 径:湖 北 政 务 网-选 择 省 人 社 厅-查 找“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点 击 在 线 申 请。2、注 意 事 项:(1)常
13、规 申 报 和 定 向 申 报 人 员,须 在“职 数 单”栏 上 传“2021年 度 事 业 单 位 职 称 申 报 情 况 核 定 表”。核 定 表 上 应 有 学 校、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县 级 人 社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及 公 章。(2)“连 续 任 教 满 3 0 年、离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不 满 3 年 且 仍 在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教 师”申 报 高 级 职 称 时,须 在“职 数 单”栏 上 传 学 校 出 具 的 证 明(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并 加 盖 公 章)。(3)“双 肩 挑”人 员 申 报 时,须 在“职 数 单”
14、栏 上 传“2021年 度 事 业 单 位 职 称 申 报 情 况 核 定 表”,表 格 中 应 注 明“双 肩 挑”人 员 姓 名 及 申 报 类 别。(4)援 疆 援 藏 教 师 申 报 高 级 职 称,须 在“职 数 单”栏 上 传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5)所 有 申 报 人 员 应 上 传“能 力 业 绩 证 明”附 件 3。证 明 材 料 中 课 时 量 不 足,或 担 任 班 主 任 年 限 不 足(含 担 任 少 先 队 辅 导 员、团 干 和 中 层 及 以 上 干 部 年 限),或 教 学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率 没 有 达 到
15、规 定 比 例 的,实 行“一 票 否 决”,不 能 申 报 正 高 级、高 级 教 师 职 称。3、未 按 规 定 时 间 完 成 网 上 申 报,或 提 交 材 料 不 全,或 未 如 实 填 报 信 息 的,责 任 由 申 报 人 员 自 行 承 担。4、单 位 推 荐 审 核 上 报:推 荐 单 位 同 步 进 入 以 上 栏 目,用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分 配 的 账 号 密 码 登 陆 系 统,对“网 上 申 报”材 料 对 照 原 件 逐 项 进 行 审 核,对 照 申 报 目 录 和 一 览 表,对 于 不 符 合 上 传 要 求 的 材 料 或 者 上 传 不 规 范 之
16、 处 及 时 提 醒 申 报 教 师,审 核 合 格 后 按 管 理 权 限 将 申 报 人 申 报 材 料 推 送 到 上 级 主 管 部 门。推 荐 单 位 的 高 级 职 称 审 核 入 口 为:http:/S9.175.218.203:8081/zcsbo注 意:提 醒 申 报 教 师 在 关 网 前 关 注 个 人 申 报 信 息,对 不 合 格 或 申 报 材 料 不 全 的,区 级 主 管 部 门 会 随 时 在 申 报 界 面 告 知 本 人 或 者 单 位,及 时 补 充 完 善。(四)报 送 纸 质 材 料:所 有 申 报 材 料 由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区 教 育
17、 主 管 部 门 及 人 社 部 门 逐 件 逐 级 审 核,审 核 人 逐 级 签 名 并 签 署“已 核 原 件”字 样,审 核 单 位 盖 章,按 规 定 顺 序 装 订 装 袋 上 报。五、申 报 材 料 及 内 容 填 写 要 求(审 核 时 请 严 格 按 照 以 下 要 求)1、评 审 材 料 目 录(贴 在 评 审 资 料 袋 正 面)。2、毕 业 证 书 或 学 位 证 书(高 级 网 申 拍 照 上 传,复 印 件 经 办 人 签“复 印 属 实”并 签 名,加 盖 公 章,原 件 上 级 审 核 后 退 回)。3、教 师 资 格 证 书(高 级 网 申 拍 照 上 传,复
18、 印 件 经 办 人 签“复 印 属 实”并 签 名,加 盖 公 章,资 格 证 注 意 要 与 申 报 学 段 和 学 科 一 致,原 件 上 级 审 核 后 退 回)。4、职 称 证 书(高 级 网 申 拍 照 上 传,复 印 件 经 办 人 签“复 印 属 实”并 签 名,加 盖 公 章,原 件 上 级 审 核 后 退 回)。5、水 平 能 力 测 试 合 格 证 书(乡 村 学 校 教 师 提 供 学 校 证 明 或 者 证 书,高 级 网 申 拍 照 上 传,复 印 件 经 办 人 签“复 印 属 实”并 签 名,加 盖 公 章)。6、现 聘 岗 位 襄 阳 市 事 业 单 位 岗
19、位 聘 用 人 员 登 记 表 复 印 件(从 档 案 室 复 印,经 办 人 签“复 印 属 实”并 签 名,加 盖 公 章,若 高 级 网 申 需 上 传 照 片 栏)。7、2 0 2 1年 度 事 业 单 位 职 称 申 报 情 况 核 定 表 附 件 4 复 印 件(设 岗 情 况 按 照 标 准 岗 位 设 岗 审 核 表 填 写,已 聘、待 聘、空 岗 情 况 据 实 填 报,申 报 人 员 姓 名 及 专 业 栏 填 写 模 式 如:XXX(乡 村 教 师)+申 报 专 业 类 别、XXX(双 肩 挑)+申 报 专 业 类 别,单 位 审 核 盖 章,教 育 局、人 社 局 审
20、核 盖 章,高 级 网 申 需 拍 照 上 传,单 位 中、高 级 申 报 均 需 提 供 此 表 并 保 持 一 致)。8、诚 信 承 诺 书 原 件(附 件 5,申 报 人 员 填 写 并 手 写 签 名 并 按 红 手 印 确 认)。9、单 位 量 化 评 分 排 序 表(含 各 项 目 类 别、得 分 明 细、总 分 排 序 情 况,单 位 审 核 盖 章 公 示,学 校 中、高 级 评 分 表 必 须 保 持 一 致)。10、近 五 年 的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复 印 件(2 0 1 6-2 0 2 0年)或 者 提 供 年 度 考 核 备 案 表 复 印 件,经 办 人 签
21、“复 印 属 实”并 签 名,加 盖 公 章。新 入 职 教 师 未 确 定 等 次 申 报 初 级 职 称 的,可 由 所 在 单 位 出 具 年 度 考 核 证 明。11、能 力 业 绩 证 明(附 件 3,一 式 1 份)。任 现 职 以 来 教 学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率 必 须 达 为 8 0%以 上 方 可 申 报 职 称 评 审。能 力 业 绩 证 明,申 报 人 员 如 实 填 写,证 明 人 三 人 手 写 签 名,单 位 审 核 人 对 证 明 材 料 的 内 容 进 行 审 核、手 写 签 名、盖 章。证 明 人、审 核 人 代 签 打 印 无 效。12、专 业 技
22、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印 刷 版,中 高 级 一 式 1 份,蓝、黑 墨 水 笔 手 填。单 位 在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上“基 层 推 荐 意 见”栏 目,出 具“申 报 人 员 工 作 岗 位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规 定,个 人 信 息 和 业 绩 材 料 已 经 审 核,均 真 实 有 效,同 意 上 报”的 推 荐 意 见,经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名 盖 章,报 送 教 育 部 门 审 核。)13、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综 合 材 料 一 览 表(申 报 正 高 级、高 级、一 级 教
23、师 职 称 综 合 材 料 一 览 表 一 律 按 照 附 件 2 填 写,A 3 纸 双 面 或 者 多 张 打 印,申 报 正 高 级 教 师 一 式 1 5 份,申 报 高 级、一 级 一 式 6 份,一 览 表 右 上 方 贴 小 2 寸 彩 照 一 张。经 单 位 负 责 人 对 申 报 材 料 真 实 性 签 署 审 核 意 见 并 签 名 盖 章,报 送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审 核。)14、农 村 任 教 工 作 经 历 证 明(学 校 审 核 签 字 盖 章,区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盖 章 证 明,申 报 高 级 职 称 要 在 网 上 上 传)。15、任 现 职 以
24、来 获 奖 证 书、成 果 鉴 定 证 书 等 主 要 业 绩 材 料 原 件。(同 时 提 供 复 印 件,学 校 经 办 人 签 署“已 核 原 件”并 签 字 盖 章)16、任 现 职 以 来 正 式 发 表、出 版 的 论 文、著 作、教 材,主 持 或 参 与 课 题 项 目 的 立 项 书、结 项 书,以 及 其 它 代 表 申 报 人 学 术、技 术 水 平 的 材 料 原 件 或 复 印 件。(复 印 件 学 校 经 办 人 要 签 署“已 核 原 件”并 签 字 盖 章,刊 物 类 要 复 印 封 面、目 录、文 章 页)。17、个 人 业 务 工 作 总 结 1 份,签 名
25、 处 需 手 写。注 意:以 上 要 求 所 提 交 的 原 件 均 需 随 材 料 逐 级 提 供 审 核;提 交 的 复 印 件,审 核 经 办 人 员 需 注 明 已 核 原 件”“复 印 属 实”并 签 字,加 盖 公 章;所 有 参 评 资 料 不 能 涂 改。六、有 关 政 策 和 要 求 L 关 于 学 历 资 历 相 关 条 件 解 读。根 据 鄂 人 社 职 管(2020)5 号、6 号 文 件 精 神,申 报 正 高 级 教 师 任 职 资 格,应 具 有 高 级 教 师 职 称、聘 用 到 高 级 教 师 岗 位(含 专 业 技 术 五 级、六 级、七 级 岗 位)满 5
26、 年 以 上 且 现 聘 用 到 专 业 技 术 五 级 岗 位;申 报 高 级 教 师 任 职 资 格,应 具 有 一 级 教 师 职 称、聘 用 到 中 级 教 师 岗 位(含 专 业 技 术 八 级、九 级、十 级 岗 位)满 5 年 以 上 且 现 聘 用 到 专 业 技 术 八 级 岗 位;申 报 一 级 教 师 任 职 资 格,应 具 有 二 级 教 师 职 称、聘 用 到 初 级 教 师 岗 位(含 专 业 技 术 十 一 级、十 二 级 岗 位)满 5 年 以 上 且 现 聘 用 到 专 业 技 术 十 一 级 岗 位。2.关 于 班 主 任 工 作 年 限 条 件 的 解 读
27、。担 任 少 先 队 辅 导 员、共 青 团 干 部 或 学 校 中 层 以 上 干 部 的 经 历 可 视 作 同 等 经 历。3.关 于 学 校 教 师 荣 誉、获 奖 证 书 类。学 校 应 逐 年 登 记 并 存 档 每 位 教 师 历 次 获 得 的 各 项 获 奖 荣 誉 类 证 书,对 于 来 历 不 明、无 法 查 证 真 伪 的 证 书,学 校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小 组 可 以 根 据 相 关 规 定,不 予 认 定。4.关 于 申 报 正 高 级 人 员 的 信 息 填 写。申 报 正 高 级 职 称 人 员,担 任 单 位 行 政 领 导 或 党 内 职 务 的,在
28、 填 写 评 审 表 和 网 上 信 息 时 应 注 明 清 楚。没 有 如 实 填 写 担 任 的 行 政 或 党 内 领 导 职 务 的,调 查 确 认 后 取 消 当 年 职 称 申 报 资 格 或 任 职 资 格,三 年 内 不 能 申 报 正 高 级 教 师 职 称。5.科 学 合 理 地 安 排 职 称 申 报 和 材 料 审 核 工 作。逾 期 没 有 完 成 信 息 推 送 和 材 料 报 送 的 单 位 和 个 人,视 同 放 弃 本 年 度 职 称 申 报,不 再 另 外 安 排 时 间 审 核。6.职 称 评 审 中 所 有 涉 及 时 间 的 计 算。任 职 资 格 时
29、 间 和 业 绩 材 料 时 间 均 计 算 截 止 到 2 0 2 1年 9 月 3 0 日。7.网 上 申 报 时 间。2 0 2 1年 9 月 3 0 日 截 止,未 按 规 定 时 间 完 成 网 上 申 报,由 个 人 承 担 相 应 责 任。鉴 于 网 络 申 报 拥 堵 和 审 核 补 充 完 善 问 题,建 议 提 前 一 个 星 期 完 成 网 上 申 报。网 上 材 料 审 核 通 过 后,方 可 提 交 纸 质 材 料。8.纸 质 材 料 受 理 时 间 安 排。纸 质 材 料 报 送 时 间 为 9 月 6 日 至 1 0 月 3 0 日。七、评 审 费 用 按 鄂 财
30、 综 发(2011)3 2 号 文 件 规 定 收 取,高 级 每 人 3 0 0元,一 级 每 人 1 5 0元,二 级 每 人 6 0 元。报 送 纸 质 材 料 时 一 次 性 交 清 八、量 化 评 分 办 法 具 体 量 化 评 分 办 法 见 襄 阳 市 襄 城 区 教 育 局 发 2 0 1 8年 5 月 8 日 文 件(教 代 会 已 通 过),文 件 复 印 件 附 后。九、补 充 说 明:L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试 行)(鄂 人 社 职 管(2020)5 号)、省 人 社 厅、省 教 育 厅 关 于
31、 开展 乡 村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定 向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鄂 人 社 职 管(2020)6 号)自 2 0 2 1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原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资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修 订 试 行)(鄂 职 改 办 2013122号)同 时 废 止,以 往 有 关 规 定 与 本 条 件 不 一 致 的,以 本 条 件 为 准。(要 求 在 单 位 职 工 会 议、信 息 群、公 示 栏 宣 传,让 大 家 知 晓)2.已 经 申 报 乡 村 特 设 岗 位(原 绿 色 通 道)评
32、 审 的 中 高 级 职 称 的,若 单 位 有 空 岗,可 在 单 位 岗 位 结 构 比 例 内,再 进 行 常 规 申 报。(2021年 8 月 1 7 日 襄 城 区 教 育 局 职 评 会 议 正 式 提 出)3.关 于 水 平 能 力 测 试:申 报 职 称 前,乡 村 要 参 加 单 位 组 织 的 水 平 能 力 测 试。申 报 职 称 前 学 校 要 将 水 平 能 力 测 试 试 卷、打 分 排 序 表 及 公 示 情 况 说 明 报 教 育 局 备 案。公 示 情 况 说 明 中 要 注 明 常 规 申 报、定 向 申 报 教 师 名 单。当 年 未 参 加 水 平 能
33、力 测 试 的 教 师 不 得 参 加 当 年 职 称 评 审。4.受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期 间,不 得 申 报 职 称 评 定。涉 及 违 纪 违 规 问 题 正 在 调 查 处 理 期 间,暂 无 结 论 的 不 得 申 报 职 称 评 定。5.2 0 2 1年 9 月 3 0 日 前 要 退 休 的 教 师 不 得 申 报 中、高 级 职 称 评 审。2 0 2 1年 9 月 3 0 日 后 要 退 休 的 教 师 可 以 申 报,要 签 订 告 知 书,退 休 前 若 因 岗 位 聘 期 不 足 三 年 等 政 策 问 题 有 可 能 不 能 兑 现 岗 位 工 资 待 遇 的,
34、提 前 签 字 予 以 承 诺。6.在 乡 村 学 校 连 续 任 教 满 3 0 年、离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不 满 3 年 且 仍 在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教 师,在 符 合 职 称 申 报 条 件 的 情 况 下,如 果 学 校 有 空 缺 岗 位,可 以 参 与 岗 位 结 构 比 例 内 申 报(常 规 申 报);学 校 无 相 应 空 缺 岗 位 的,可 不 受 本 校 岗 位 结 构 比 例 限 制 定 向 申 报 乡 村 教 师 职 称(“乡 教 高”)。女 教 职 工 年 满 5 2 周 岁 时,可 以 定 向 申 报 乡 村 教 师职 称(“乡 教 高”),但
35、不 能 再 延 迟 退 休 时 间。7.初 级 职 称 申 报:按 照 湖 北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条 件(试 行)(鄂 人 社 职 管(2020)5 号)学 历 资 历 条 件、能 力 业 绩 条 件 要 求 申 报,提 供 身 份 证、学 历 及 认 定 证 明、年 度 考 核 表(若 年 度 考 核 不 确 定 等 次 的,单 位 出 具 证 明)原 件 和 复 印 件,复 印 件 审 核 签 字 要 求 同 上,上 报 教 育 局 现 场 审 核,现 场 确 认。8.按 照“谁 审 核、谁 签 字、谁 负 责”的 原 则,学 校 对 申 报 人 员 岗 位、工 作 经 历 及 业 绩 材 料 的 审 核 把 关 负 主 要 责 任。凡 用 人 单 位 未 按 程 序 推 荐、审 核 把 关 不 严、协 助 弄 虚 作 假 的,一 经 查 实,将 相 关 问 题 移 交 主 管 部 门 或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处 理。十、未 尽 事 宜,由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解 释。附 1:城 区 卧 龙 中 学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量 化 评 分 标 准 中 学 2021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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