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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托合同范文8篇托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图书(音像)出版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付事项:甲方托付乙方办理甲方作品的正式出版手续。(编者)署名为: 二、作品要求:甲方应向乙方供应齐、清、定书稿。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担当。 三、出版时间:本作品定于_年_月_日前出版。乙方必需在甲方书稿、资金到位后快速为甲方办妥出版事宜。 四、出版物的印刷及质量: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应由乙方联系具有合法印刷资格的印刷厂家。印刷质量要求: 五、出版物的规格、
2、印张、印数。该书为开本,计印张,万字,图数,彩页。每套(本)定价元,印数册。 六、费用的担当:出版物的印刷、审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费用概由甲方担当,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应交费用未按时到位,造本钱合同托付出版物不能按时出版,其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七、报送样书:属自费出版的样书,由甲方按出版社规定报样书套(册)。限在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至乙方单位或出版物出版单位。 八、酬劳及支付时间: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图书全部出版费用总计元。(不含税) 九、合同的解除:在出版社未进展审稿以前,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进展审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
3、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十、合同的终止:乙方完成甲方托付出版事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管辖:若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托付合同 篇2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济南富民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授权人:_ 法定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齐鲁软件园D座202 邮编:250110被授权方: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 法定地址: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运营的“富民在线”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
4、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富民在线”电子商务交易平台_(区域名称)的代理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在甲方的监管指导下有选择地进展商铺与会员。只要会员去公司签约的商铺消费,乙方即获得相应的收益。 3、甲方与乙方共享经营及技术资源。如:营销理念、员工培训、文案筹划、业务谈判技巧,平台供销存系统等。 4、甲方在平台及公司网站免费为乙方进展宣传。 5、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供应全部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给。
5、6、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贰万元/店(可用于平台支付担保)。 7、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8、不管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9、假如消失乙方采纳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状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恳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10、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11、一旦成为代理商,只要通过每年的公司考核就可以免费续约,相当于一次投入,终身
6、都可以享有其代理区域的永久代理权。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打算不再加盟,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四、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1、技术支持:公司将供应代理区域内,代理商的治理系统,加盟商家系统,金融治理系统,会员消费结算平台的技术支持。 2、法务支持:代理商在实际工作中(如与商家签约时,解决歧义时),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均可以统一反应到公司,由公司专业,资深的律师为代理商供应效劳。 3、协调与仲裁各级代理商之间的以及跨区域代理商之间的冲突冲突。 五、代理商职责 1、在代理区域内运用力量和人脉关系进展甄别
7、选择进展签约商户。 2、代理商负责所属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家的资质审核,确定其符合加盟条件,并上报平台公司批准,然后签约。 3、在代理区域内与签约商户共同发放富民在线联名消费卡,简称“富民卡”,促进区域内的持卡会员不断增加。 4、代理商需担当代理区域内会员消费POS终端及积分认证终端的建立费用,担当各终端接入平台网络的维护工作,并把签约商户及会员消费卡的信息上传回富民在线平台系统。 六、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状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
8、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展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帮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展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七、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帮助乙方进展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供应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依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忙乙方进展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
9、销和推广活动。(详细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展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需协作,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展促销、推广规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供应,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根底上根据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待。 3、乙方单独进展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前方可进展。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供应。 4、乙方须担当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八、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学问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担当的职工,参与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
10、铺必要的学问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需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与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学问和技术。 4、加盟店担当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展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需参与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展指导和培训。 九、商标、效劳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商标、效劳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全部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效劳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
11、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和效劳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供应良好的效劳,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效劳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学问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连续使用“富民在线”品牌,或以“富民在线”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十、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富民在线”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
12、方推出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效劳,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效劳质量掌握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效劳的全都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需遵守总部供应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对顾客购置金额到达规定标准时,给与“富民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待,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供应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全部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富民在线”持续不断的优质效劳。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效劳质量。 3、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
13、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展进货治理、销售治理、商品治理、商品学问、卫生治理、职工治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治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供应有关信息,帮忙加盟店实施标准化治理。 4、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展信息化治理。如该项治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治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十二、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需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现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乙方的经营技术隐秘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隐秘。 2、以
14、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旧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全部,乙方应妥当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三、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局部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恳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准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盼望出让加盟店或
15、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 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状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 十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连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担当以下义务: a、支付全部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全部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富民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全部带有“富民在线”商业标志的
16、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富民在线”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退任何与“富民在线”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担当违约责任。 2、双方商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供应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局部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
17、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六、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七、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托付代表(签字):托付代表(签字): 托付合同 篇3 托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 (二)甲方保
18、证托付拍卖标的是甲方全部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供应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托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 2)。甲方对供应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其次条、拍卖标的的保存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存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 1)。 (二)保存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以下第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托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担当。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展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担当。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_年_月_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展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
19、的保管 (一)双方商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完毕之日起_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现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进行日前_日展现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现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_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
20、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托付方根据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托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托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商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缘由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 第十四条 其次、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商定:。
21、 第十二条、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商定:。 (一)甲方不得参加竞买,也不得托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头前,甲方有权撤回托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托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商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担当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存价时,甲方可降低保存价连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存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托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托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担当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
22、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托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托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存价;不得低于拍卖保存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托付拍卖标的消失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逝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商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托付合同 篇4 开发人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讨论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讨论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托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托付开发合同讨论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讨论开发人未按规划实施
23、讨论开发工作的,托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讨论开发规划并实行相应的补救措施。讨论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讨论开发规划的,托付人有权解除合同,讨论开发人应当返还讨论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托付人所造成的损失。 2、讨论开发人将讨论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托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讨论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讨论开发工作。经托付人催告后,讨论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讨论开发工作的,托付人有权解除合同,讨论开发人应当返还讨论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托付人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讨论开发人的过错,造成讨论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商定条件的,讨论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讨论开发人的过错
24、,讨论开发工作失败的,讨论开发人应当返还局部或者全部讨论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托付人违约责任 托付人的违约责任是指托付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托付开发合同。主要有以下几项: 1、托付人拖延支付讨论开发经费,造成讨论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讨论开发人不担当责任。托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讨论开发经费或者酬劳的,讨论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托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酬劳,赔偿因此给讨论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托付人未根据合同商定供应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完成协作事项,或者所供应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讨论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托付人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25、。托付人逾期两个月不供应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讨论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托付人应当赔偿因此经讨论开发人所造成的损失。 3、逾期承受讨论开发成果的责任。托付人逾期6个月不承受讨论开发成果的,讨论开发人有权处分讨论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商定的酬劳、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托付人。如所得利益缺乏以抵偿有关酬劳、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恳求托付人赔偿损失。 托付开发合同条款内容 (一)工程名称 本条款应当用简洁、标准的语言精确地表述托付开发合同中讨论开发课题的名称,从名称中能反映合同性质。如“生测室专用生物光照培育箱的开发”或“球玻面干预仪的研制开发”,既明确了开发内容,也明确了合同的性质。
26、 (二)技术成果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条款是合同的中心条款,必需用标准、标准的语言阐述讨论开发课题所属技术领域和工程内容、技术构成、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的目标及提交讨论开发成果的方式。技术范围和对技术的详细要求要详细写明,所提交讨论开发成果的形式,可以是产品设计、材料配方等技术文件,或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或样品、样机等设备。 (三)讨论开发规划 讨论开发规划是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指导性文件,是顺当完成技术开发工作的关键。根据合同商定制定和实施讨论开发规划是讨论开发方的核心义务。一般状况下,讨论开发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讨论开发目标、现有的技术根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开发的方法、攻关目标
27、和内容、讨论开发试验的方法、讨论开发应到达的技术水平、经费预算及技术人员安排、讨论开发进度安排等事项。 (四)讨论开发经费或者工程投资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托付开发合同中托付方应当按商定支付全部讨论开发经费。讨论开发经费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按实支付。当讨论开发经费缺乏时,托付人应当补充支付;讨论开发经费剩余时,讨论开发人应当如数返还;二是包干使用。结余的经费归讨论开发人全部,缺乏的经费由讨论开发人自行解决。如合同没有商定经费结算方式,一般应按包干使用处理。 (五)利用讨论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合同中应明确商定为履行合同购置的珍贵设备和仪器的产权。假如当事人没有商定,凡讨
28、论开发经费实行按实支付的,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产权应当返还托付人;讨论开发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产权归讨论开发人。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该条款应包括托付开发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开发讨论工作的期限、供应开发讨论成果的地点,以及以何种方式完成开发讨论工作、交付开发讨论成果等。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法第337条规定,若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技术开发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项,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除,应将其与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区分。 (八)风险责任的担当 技术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责任是指讨论开发方在讨
29、论开发过程中,虽然经过主观努力,但是由于现有熟悉水平、技术水平和科学学问及其他现有条件的限制,无法实现技术开发合同目标,而导致讨论开发工作全部或局部失败而引起的财产责任。在风险处理上,当事人可事先商定风险责任的担当。假如事先无商定的,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假如当事人无补充协议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所谓合理分担并不是平均分担,而应充分考虑到技术开发合同履行中的详细状况,如合同标的、价款、风险程度等,并斟酌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使合同双方对由于技术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在托付开发中,履行合同中因消失无法克制的技术困难,而导致讨论开发失败的,讨论开发方仍负有义务向托付方交付
30、有关讨论开发数据、报告及实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在合理分担损失时,这局部也应考虑进去。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共享 托付开发合同中当事人可在合同中商定所完成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共享的原则、方法,当事人既可以商定托付开发的成果属于托付人,也可以商定属于双方共有。 (十)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托付开发合同中应明确验收工程的范围、各项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包括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样品等是否齐备、合格;依照合同商定供应的技术效劳和技术指导是否合格;讨论开发成果是否到达商定的技术经济指标。 (十一)酬劳的计算及其支付方式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酬劳是指讨论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讨论开发人员的工作酬劳。技术开发合同可
31、以商定讨论开发经费的肯定比例作为酬劳,合同中没有单独商定酬劳的,可理解为酬劳已包含在讨论开发经费中,从讨论开发经费的结余中支付。 (十二)保密义务 本条款明确是哪一方应负保密义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的期限和泄露技术隐秘的责任。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由有关保密机关核定密级后,根据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十三)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合同的违约金是指违反合同的损失赔偿额。违反合同的一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再计算和赔偿损失。合同特殊商定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当补偿违约金缺乏局部的状况除外。 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或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假如没
32、有商定,应依据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法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发生争议时,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假如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其中一种方式解决。当事人选定适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则不得再将同一纠纷诉诸法院,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所以在条款中应明确商定是采纳仲裁或是诉讼的解决方式。 (十五)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为避开对关键词和术语的理解发生歧义而引起争议,合同中应对不特定的词语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误会。 托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与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事宜,现托付乙方指派的田
33、武、李凤仪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师的详细法律事务为:向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照实反映状况,供应材料协作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依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依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托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托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头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值理由终止托付,应支付双方商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
34、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殊商定: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晰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确实切含义。 甲方:乙方: 20xx年11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 托付合同 篇6 托付合同是托付人和受托人商定,由受托人处理托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托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之所以这样规定,缘由在于托付合同具有特殊的性质,它的成立大多建立在对当事人特别信任的根底上
35、,而信任关系具有肯定的主观性,在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时,就应不问有无确凿的理由,都可以允许托付人或者受托人随时解除合同。否则,即便牵强维持双方的关系,也可能招致不良后果,影响托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463页。因此对于托付合同的解除,除了遵循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定之外,还给予了它不同于其他合同解除的特殊规定,即托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还可以随时或任意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托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托付合同”。这里的“随时”有些国家或地区用的是“任意”“,解除”有的国家或地区用“终止”;本质上说,它们大同小异。
36、且合同法410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任何种类的托付合同,而在法条规定上对行使该项解除权未作任何限制,这便成认了当事人可以双方信任根底不存在为由解除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因此,尽管合同法有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定,托付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一般规定商定、处理彼此间的权利义务,但合同法授予当事人的随时任意解除权,使其他法定或商定的内容都失去了意义。由此带来的现实后果是:托付合同当事人可以“失去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为由,随便地解除合同,由此不行避开会产生肯定的负面影响。司法实践也证明,行使这一任意解除权,有时会消失不适当的结果,进而使托付合同的违约责任特殊是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成为法院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加之合同
37、法对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对托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讨论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我国托付合同任意解除权存在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托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托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行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法律往往允许任何一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托付合同。即不管相对人是否同意,托付合同有无期限,托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段落,托付合同是有归还是无偿,也不管是否具有肯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合同,这也是托付合同在解除权的行使方面与其它合同相比所独有的特征。尽管在实践中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往往要提出肯定的理由,但其理由如何
38、以及是否成立,只是对解除合同后的责任担当有影响,并不因此而影响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律这种不详实的规定导致了在实践中运用该规定消失了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一方当事人在托付合同中预先商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条款的效力问题。我国法院在处理托付合同的任意解除时,常常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的诸如“非有重大理由不得终止或者解除”等条款的效力存有争议,即对该商定是否能排解法定的随时解除权意见不一。有的法院认为,从敬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动身,可以认为当事人的商定是排解了随时解除权的适用。参见(20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373号判决书。广东怡法律师事务所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案。有的法院认为当事人限制
39、解除的商定是无效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即便是商定了无重大理由不得解除,当事人也应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托付合同参见重庆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瑞驰地产参谋有限责任公司地产托付销售合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xx)渝一中民终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当事人的托付销售合同中商定了无重大理由不得终止托付合同,一审法院认定该商定有效,否认托付人的随时解除权。二审法院认为托付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随时解除合同。后判决托付人应赔偿受托人的损失(不过受托人没有证据证明而法院未予支持),并支付已销售局部房屋的佣金,而不应支付未履行完合同局部的酬劳。可见,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还
40、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 其次:托付合同是否应区分有归还是无偿。我国合同法中的托付合同,是以有偿托付为原则,还是以无偿托付为原则、有偿托付为例外,学者之间观点不同。韩世远教授认为,我国实行了与德国、法国、瑞士等国家同样的做法,即托付合同以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高富公平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中托付合同的规定是以有偿为原则,无偿为例外。参见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598页;高富平。 托付合同 篇7 甲方: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乙方:_XXXX_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 在托付合同中,应对托付事务的根本信息进展精确、具体商定,尤其是托付事务的详细要求,以确
41、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托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需在托付人授权范围内进展活动,假如受托人超越权限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托付人削减其相应的酬劳。甲方因_XXXX_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甲乙双方根据诚恳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托付合同中要明确商定托付事务,应对期限进展明确商定。托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托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托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患病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托付人自行担当;若托付
42、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托付代理事项乙方承受甲方托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当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二、托付代理权限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种: (1)一般代理。 (2)特殊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成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恳求,代为参与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X等。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托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当完
43、成托付事项,假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晰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当甲方 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协作完成帮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托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推断,向甲方进展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依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准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状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标准,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当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托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准时地向乙方律师表达案情,供应与托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协作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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