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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3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1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依据现场的详细状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需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需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干净;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立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爱护。电源线要完好无暴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
2、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仔细承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2 为了准时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状况,准时发觉事故隐患,消退担心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熟悉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无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状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状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状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状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
3、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准时表扬和嘉奖;对无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展严厉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担心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牢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与,组成检查组,对全部工程工程进展检查。检查和整改状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工程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工程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展检查,检查和整改状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工程部参与,定期进展。并将检查和整改状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工程,必需作好具体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需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精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展,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状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常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需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需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治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需结合自
5、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展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常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担心全因素,肯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工程、定时间、定详细完成工程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工程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工程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需参与,无故不参与者,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赐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
6、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工程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状况,每次大型活动后沟通阅历。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立工程安全生产监视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7、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立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撤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立工程安全生产的监视治理,必需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立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立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立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担当建立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舞建立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讨论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建立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治理。 第六条建立单位应当向
8、施工单位供应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播送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精确、完整。建立单位因建立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准时供应。 第七条建立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商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立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立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立单位不得明示或者示意施工单位购置、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9、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立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供应建立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立工程,建立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立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
10、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撤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负责中心治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治理,并承受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市、县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视治理,并将监视检查中发觉的企业违法行为准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 其次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
11、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经建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
12、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急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立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心治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
13、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心治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立主管部门供应以下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状况或者供应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立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
14、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展整改,整改合格前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立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
15、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马上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纳建立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视治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16、证的监视治理。建立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展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治理,承受建立主管部门的监视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发觉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或者其上
17、级行政机关发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立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赐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治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状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
18、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治理状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和监视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承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其次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其次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觉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
19、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准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和监视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承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其次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其次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峻的,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次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
20、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工程停顿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连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工程停顿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连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其次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承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其次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状况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赐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哄骗、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惩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治理机关打算;其他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打算。 第六章附则 其次
22、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连续进展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6 为使广阔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熟悉,增加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开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立工程顺当进展,必需对员工普遍、深入、常常地进展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学问、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
23、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需经过从公司级到工程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需承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阅历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学问考试合格者,由工程部进展二级教育(工程级)。内容有:本工程工程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留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学问考试合格后,安排到班组进展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
24、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别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别工种工人,应参与专业强化训练班,进展专业安全技术学问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常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殊要加强对工人进展常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依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展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阅历沟通,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工程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规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
25、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 C、分析讨论事故发生状况,承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展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学问的教育。 E、沟通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阅历,进展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展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争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判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展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需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展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展特地安全
26、生产学习,再进展补考,仍不合格者要依据状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7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规划和年度规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依据本单位的详细状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工程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规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27、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拒绝,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状况进展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治理与经济责任制严密挂勾。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8 第一节:安全治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治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意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28、。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局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方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实行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展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到达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掌握和消退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治理上实行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
29、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修理保养和治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治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治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治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到达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治理制度,进展准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到达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状况及安全留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
30、,把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展目标治理,到达猜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其次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准时消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准时、照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程经理安全职责 1.工程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31、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程和标准; 3.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治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常常进展安全检查,消退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展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准时上报并仔细分析事故缘由,提出和实施改良措施; 8.做好本工程工程的劳动爱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爱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需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工程和实施措施并组织
32、实施。 4.监视对职工进展安全技术教育。 5.准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良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视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展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爱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治理制度。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治理上不断探究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治理方法和手段。
33、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讨论,制定政策。 10.参与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催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榜样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仔细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展安全检查,发觉问题马上实行改良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马上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
34、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讨论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治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工程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牢靠。 5.参与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展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前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
35、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展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仔细消退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马上上报,爱护现场,参与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干净,做好文明生产不任凭撤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爱护用品。 3.学习安全学问,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准时反映处理担心全因素,
36、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承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无视职工安全安康的错误打算和行为提出批判或控告。 7.上岗前,仔细做好安全检查,发觉特别状况应准时处理,然后马上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依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工程和标准。 其次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展单项检查。 第四条:
37、常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展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治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展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常常进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依据检查要求,配备力气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仔细、具体记录,特殊是隐患的记录必需详细。 第九条:依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展安全评价,讨论对策,进展整改和加强治理。 第十条:
38、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退前必需实行牢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要马上停顿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赐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嘉奖,赐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嘉奖。 其次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奉献、显著成绩者,公司赐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嘉奖。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赐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惩罚;赐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惩罚。 第四条:
39、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担当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赐予其五百元惩罚,并不得参与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工程部奖惩罚法,依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方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详细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视执行。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工程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工程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需参与,无故不参与者,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赐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
40、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工程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状况,每次大型活动后沟通阅历。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公司全员安全治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削减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爱护员工安全和安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进展,特制定本制
41、度。 其次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治理阅历和施工生产实际状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治理必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治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治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视治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视治理。 第五条坚持根据上级要求,有规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标准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
42、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其次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治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中最根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依据“管生产必需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加了各级治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治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协作,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治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43、、监视、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动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工程部成立以工程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治理职能,增加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力量,使施工全过程人的担心全因素和物的担心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工程安全目标治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治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治理目标层层分降落实,公司安全治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工程部,工程局部解到治理人员,并对治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工程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工程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纳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治理目标的实现状况,公司实施监视检查,并将检查的状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详细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治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工程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