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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生产合同(5份合同范本)【第1份】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编号: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名称:签订地点:有效期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协议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照执行。二、本协议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签订。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
2、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3、以下简称甲方)已将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与范围:。(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四)工程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承诺(一)甲方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4、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二)乙方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5.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
5、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项目,甲方应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三)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四)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其金额为:。(五)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第
6、四条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甲方提供
7、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中予以明确。(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七)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3.
8、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第五条隐患排查与治理(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三)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第六条安全教育与培训(一)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三
9、)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一)应急准备。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3.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4.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二)事故报告。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
10、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三)事故救援。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2.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3.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第八条安
11、全检查与考评(一)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三)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五)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
12、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二)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4.甲方不能保证与外
13、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5.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7.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8.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三)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
14、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7.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十条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企业主要负
15、责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一、甲方向乙方技术交底的相关情况(一)技术交底时间。(二)甲乙双方参加技术交底的负责人。(三)甲乙双方参加技术交底的其他参加人员。(四)技术交底方式。二、甲方提供乙方的图纸资料情况(一)提交日期。(二)图纸资料清单(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附件2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保证以下安全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的配备,其配备情况见表一、表二和表三。表一乙方安全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岗位持证情况/证号表二乙方特种作业人
16、员持证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岗位特种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号表三乙方设备设施配备情况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安装位置数量【第2份】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通用版甲方(发包方):工作室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风险提示: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审查
17、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乙方(承包方):工程队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为保证施工安
18、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1、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风险提示: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风险提示: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
19、、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
20、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风险提示: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九、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
21、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十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十【第3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书。一、甲方职责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责任。甲方要对乙方操作人员的五证(进京证、做工证、身份证、婚育记录、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进行核查,对乙方的人员发现有证件手续不全;未成年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人员进行清退,并做出相关处理。甲方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国家、建委、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制度,操作规程等条例,并签订安全生产教育登记表格等。甲方随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技术
23、交底的执行情况,监督对违章、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并有文字记录。5甲方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二、乙方职责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市政府、建委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并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对分部、分项、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事先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人
24、进行施工作业之前必须接受进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并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生产教育登记表方准上岗。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督促、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对拖延不改或不认真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施工作业。对严重违章指挥,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总包单位有权发放出指令书,令其停工整顿并按规定给予处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需会同有关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
25、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后,放准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防水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由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乙方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未符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落实整改,合格后放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
26、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各专业承包队(包工队)的负责人应对本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施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状况负责。经常检查本队人员在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纠正,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乙方监督教育本队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服从安全人员的检查指导。对不安全作业环境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14乙方要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三、补充条
27、款1乙方如违反条款的要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自负。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第4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
28、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一、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范围:。二、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至年月日(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一)安全生产目标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2机械、设备事故为零;3火灾事故为零;负同责以上交通事故为零;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6环
29、境污染事故为零;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四、安全生产要求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乙方人员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
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电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乙方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乙方及其员工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6乙方必须执行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7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电梯安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
31、、设备验收制度。11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12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13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护措施。15乙方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16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安全责任。17因乙方
32、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8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
33、;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
34、议决议。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
35、种作业。28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
36、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
37、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3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37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0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
38、,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夜间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45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46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4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
39、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48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
40、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成都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55模板制件安装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55.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
4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55.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2.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2、。55.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
43、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55.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55.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56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56.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
44、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56.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e)达到设计高度后。56.3使用阶段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标志不得超载;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
45、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56.4脚手架的拆除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
46、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
47、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深基坑的安全要求: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57.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临边防护:57.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57.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