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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作用(1)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建立与健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来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从而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用人单位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不仅减轻劳动强度和消除或减少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威胁,而且推动技术进步,并使劳动者精神愉快地从事劳动,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从人和物两个方面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1页/共49页我国职业安全卫生
2、法律法规体系现状1.宪法:我国劳动法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全国人代大会通过颁布。2.法律: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他法规、标准等的基本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3.行政法规: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而制定的具体化法规(尘肺病防治条例等);国务院通过颁布。4.部门规章和标准:根据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详细规定与标准;各有关部门颁布。5.地方性法规、标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方特点制定;地方政府颁布。第2页/共49页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党和国家确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在
3、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预防为主”是说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第3页/共49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主管,认证负责。即谁主管生产,谁就对生产安全负责;谁是主要负责人,谁就对生产安全负责安全。第4页/共49页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页/共49页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4、生制度用人单位必须针对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保证本企业生产活动顺利地进行。对于没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的用人单位,应将其视为违法,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6页/共49页2.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规程,不得以任何借口降低标准。没有制度视为违法,有制度不执行规程和标准也一样是违法。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
5、设备完好以及生产活动正常运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标准。第7页/共49页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劳动法第五十三条第8页/共49页企业的安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9页/共49页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10页/共49页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11页/共49页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第八条 生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者主要经营管理者管理者对本本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任;分管安全生产的的负责人是人是安全生安全生产直接直接责任人,任人,对安全生安全生产负直直接接领导责任;其
7、他任;其他负责人人对各自分管各自分管业务范范围内的安全生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任 第12页/共49页第九条第九条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应应当具当具备备法律、法律、行政法行政法规规和国家和国家标标准或者行准或者行业标业标准准规规定的安全生定的安全生产产条件;不具条件;不具备备安全生安全生产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产经营活活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页/共49页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应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产规章制度、操作章制度、操作规规程、档案、事故程、档案、事故应应急急预预案和安全案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管理体系,定期进进行安全生行安全生
8、产检查产检查。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对对重大危重大危险险源、重大事故源、重大事故隐隐患,患,必必须须登登记记建档、建档、评评估,制定估,制定应应急急预预案。案。对对重大危重大危险险源,采取相源,采取相应应的防范、的防范、监监控措施,控措施,对对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隐隐患,采取整改措施,并患,采取整改措施,并报报安全生安全生产监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备门备案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4页/共49页深圳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是其所在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其具体职责:(一)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工作;(二)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
9、章和安全标准;(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15页/共49页从业者的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6页/共49页从业者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17页/共49页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从从业人人员应当当严格遵守安全格遵守安全生生产法律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程。从从
10、业人人员有有权对本本单位安全生位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提出批评、检举、控、控告;有告;有权拒拒绝违章指章指挥;发现直接危及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急情况时,有,有权停止作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所。第18页/共49页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该条款指对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动者,必须针对所从事的特种作业内容进行专门的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取得该特种作业资格。第19页/共49页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11、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页/共49页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页/共49页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
12、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2页/共49页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应应当当对对从从业业人人员进员进行与行与其其职业职业相关的安全生相关的安全生产产教育和培教育和培训训,经经考核合格考核合格的从的从业业人人员员方可上方可上岗岗作作业业;从事特种作从事特种作业业的从的从业业人人员员,应应当当经专门经专门的安全技的安全技术术培培训训、考核合格并、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取得特种作业业操作操作资资格格证证,方可从事特种作,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业。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的主要位的主要经营经营管理者管理者应应当当经过经过安全安全生生产产教育培教育培
13、训训和安全和安全资资格考核。格考核。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第23页/共49页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应应当当对对从从业业人人员员进进行与其行与其职业职业相关的安全生相关的安全生产产教育和培教育和培训训,经经考核合格的从考核合格的从业业人人员员方可上方可上岗岗作作业业;从从事特种作事特种作业业的从的从业业人人员员,应应当当经专门经专门的安的安全技全技术术培培训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业操操作作资资格格证证,方可从事特种作,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4页/共49页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全员安全教育计划,加强经常
14、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对新招用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二)安排电工、金属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建筑登高架设、起重机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应安排爆破作业人员和消防特种岗位人员接受公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第25页/共49页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与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与轮机操作;(10)建筑登高
15、架设作业等第26页/共49页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2)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必须有地、市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定的资格;(4)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培训的教学条件;(5)特种作业的教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实践基础。第27页/共49页特种作业资格的具体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按上岗要求进行技术业务理论的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能够遵章守纪者;(4)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劳
16、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此取得从事特种作业的任职资格;(5)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第28页/共49页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第29页/共49页“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主要指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过政府劳动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职业危害作业”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不得不接触有毒的物质,不得不接受放射物质的辐射,不得不在粉尘污染的环境中工作,以及其他受噪声、强光、电磁场等不利身体健康的环境环境与
17、因素影响的作业等。第30页/共49页“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如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必须得有职业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这些措施和设施在建设项目的论证中、设计中、施工中、验收中、投产使用中都与主体工程同时、同步进行。其目的是有效地保证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及设施按要求完成,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第31页/共49页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18、,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第32页/共49页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应应当当为为从从业业人人员员提供提供符合安全生符合安全生产产要求的作要求的作业场业场所和安全防所和安全防护设护设施,施,以及符合国家以及符合国家标标准或者行准或者行业标业标准的准的劳动劳动防防护护用用品。品。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生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位新建、改建、扩扩建工建工程程项项目目(以下以下统统称工程称工程项项目目)的安全的安全设设施必施必须须与与主体工程同主体
19、工程同时设计时设计、同、同时时施工、同施工、同时时投入生投入生产产和使用。安全和使用。安全设设施投施投资应资应当当纳纳入工程入工程项项目概算目概算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第33页/共49页职业卫生标准车间噪声85分贝(连续接触8小时)88分贝(连续接触4小时)91分贝(连续接触2小时)铅烟浓度0.03mg/m3第34页/共49页职业卫生标准高温作业: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第35页/共49页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20、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36页/共49页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劳动法第五十七条第37页/共49页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
21、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条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38页/共49页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事故处理第39页/共49页对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1.
22、关于责任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是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关于权利(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以合法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有效地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确实防止事故隐患发生。(2)劳动者不仅可以拒绝执行上述冒险作业,而且还可以提出批评,甚至可以上诉控告。第40页/共49页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体系内容分类(1)职业安全卫生综合管理;(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3)职业安全卫生教育;(4)劳动保护措施;(5)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6)女职工与未成年
23、工劳动保护;(7)劳动保护用品;第41页/共49页职业安全卫生综合管理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2)尘肺病防治条例;3)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理;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5)爆炸物品管理条例;6)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则;7)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8)消防条例;9)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10)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1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第42页/共49页职业安全卫生设施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建筑陶瓷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4)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5)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6)机械工业职
24、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7)有色金属工厂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8)平板玻璃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9)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10)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1)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第43页/共49页职业安全卫生教育1)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3)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4)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第44页/共49页劳动保护措施1)劳动部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2)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3
25、)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管理办法;4)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45页/共49页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2)职业病报告办法;3)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4)火灾统计管理规定;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7)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9)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第46页/共49页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2)劳动部关于颁发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通知;3)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第47页/共49页劳动保护用品1)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野外地质工作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试行办法;3)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4)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5)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6)关于职工个人防护用品规定。第48页/共49页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咨询中心感谢您的观看!第49页/共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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