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审查会25314.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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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武汉市房产交易和登记发证中心刘 松二一二年八月一、必要与原则二、架构与内容三、理解与把握一、必要与原则一、必要与原则(一)编制必要性 法制环境的要求 贯彻贯彻物权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社会发展的要求 提供安全、高效、便捷、标准化的服务;登记实践的要求 规范登记行为,明晰合理审慎审查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明晰合理审慎审查职责。提出申请。提出申请。20082008年年1 1月,经部房地产司同意,中国房地产月,经部房地产司同意,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正式提出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正式提出房地产登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记技术规程立项申请。立项申请
2、。正式立项。正式立项。20082008年年6 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印关于印发发2008 的通知的通知,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被列为部行业标准编被列为部行业标准编制计划。制计划。组织编制。组织编制。20082008年年1111月至月至20102010年年1212月,四次工作会,四月,四次工作会,四次公开争取意见(两次司发文征求意见),次公开争取意见(两次司发文征求意见),20112011年年2 2月月2222日通过专家审查。日通过专家审查。通过审查。通过审查。20112011年年2 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房地产房地产登记
3、技术规程登记技术规程审查会。审查专家由最高人民法院、高校、审查会。审查专家由最高人民法院、高校、研究机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登记机构代表组研究机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登记机构代表组成。成。n n发布实施。发布实施。20122012年年2 2月,住房城乡建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设部发布关于发布行业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标准 公告公告(第第13071307号号),批准批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程为行业标准,自为行业标准,自20122012年年6 6月月1 1日起实施。其中第日起实施。其中第4.5.74.5.7、4.5.84.5.8条为强制性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条文,
4、必须严格执行。(二)编制原则遵循法规原则总结地方经验借鉴国际理念 兼顾发展需要规范执行程序细化操着要求 二、架构与内容(一)章节架构(二)创新内容4.1 一般规定4.2 申请4.3 受理4.4 审核4.5 登簿4.6 发证5.1 一般规定5.2 存档范围5.3 纸质档案管理5.4 电子档案管理6.1 一般规定6.2 对外利用6.3对内利用A 登记类型B登记申请材料要求C主要登记类型申请材料清单D登记业务表1.总则2.术语和代号3.登记基本单元编码4.登记程序5.登记归档6.登记资料利用附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架构(二)创新内容1 1、登记基本单元编码、登记基本单元编码统一编码:编码唯一性、方法适
5、用性、赋码统一性统一编码:编码唯一性、方法适用性、赋码统一性2 2、登记程序、登记程序约束机制:约束机制:审核、登簿、质管岗位必须为登记官。审核、登簿、质管岗位必须为登记官。制约机制:制约机制:受理、审核、质官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受理、审核、质官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会审机制:会审机制:设立审核委员会,人以上,登记官不少于设立审核委员会,人以上,登记官不少于1 1/2 2。质检机制:质检机制:定期定量质检。定期定量质检。合并机制:合并机制:合并办理关联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关联登记业务。防伪机制:防伪机制:配置居民身份证读卡器。配置居民身份证读卡器。信息机制:信息机制:发挥官网作用,建立公告查询
6、系统。发挥官网作用,建立公告查询系统。3、登记归档明确纸质档案保管期:明确纸质档案保管期:抵押权登记已注销和查封解除满抵押权登记已注销和查封解除满5 5年;年;地役权、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已注销满地役权、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已注销满2 2年。年。明确纸质档案销毁程序:明确纸质档案销毁程序:成立鉴定组、提出意见、监督销毁。成立鉴定组、提出意见、监督销毁。明确容灾备份要求:明确容灾备份要求:源数据与异地容灾数据存放地点距离不小于源数据与异地容灾数据存放地点距离不小于20Km20Km,地震灾害频发地区不小于,地震灾害频发地区不小于800Km800Km。4、登记资料利用共享机制、时间标注、内部利用共享机制
7、、时间标注、内部利用、附录、附录登记类型、登记申请材料、登记表和主要登记申请登记类型、登记申请材料、登记表和主要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四个附录。材料清单四个附录。三、理解与把握(一)理解技术标准(规范)用语的特殊性及差异,技术标准(规范)用语的特殊性及差异,要求严要求严格程度不同,学习、理解和执行条文时,注意要格程度不同,学习、理解和执行条文时,注意要区别对待区别对待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正面词采用“必须必须”,反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严禁严禁”;2)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正面词采用“
8、应应”,反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应”或或“不得不得”;3)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正面词采用“宜宜”,反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宜不宜”;4)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可”。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n n4.5.7 4.5.7 记载于登记簿的时点应符合下列规定:记载于登记簿的时点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电子登记簿的,应以登记官将登记事项使用电子登记簿的,应以登记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在登记簿上记载完
9、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以登记官将登记事项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以登记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n n4.5.84.5.8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登记簿。当登记簿记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登记簿。当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时,应按更正登记程序进行更正。载的事项有误时,应按更正登记程序进行更正。(二)把握、总则、总则范围:范围:原则:法定机构、法定人员、法定程序、原则:法定机构、法定人员、法定程序、主体一致、在先已登记、依法查询主体一致、在先已登记、依法查询衔接:现行标准、机构(企业)标准衔接:现行标准、机构(企业)标准、术语和代
10、号 房地产 房屋 固定界限 房屋登记基本单元 利害关系人 合并办理 登记资料 3 3、登记基本单元编码、登记基本单元编码 一、一、一、一、登记基本单元编码概述登记基本单元编码概述登记基本单元编码概述登记基本单元编码概述 (一)房屋编码的作用(一)房屋编码的作用 定位作用定位作用 关联作用关联作用 交互作用交互作用 (二)现行的编码模式(二)现行的编码模式(二)现行的编码模式(二)现行的编码模式 各地现行房屋编码的模式包括两大类:各地现行房屋编码的模式包括两大类:1 1、时间顺序号法、时间顺序号法 自然流水号法自然流水号法 竣工年份号法竣工年份号法 2 2、地理位置法、地理位置法 坐标法坐标法
11、分宗法分宗法 分幅法分幅法二、登记基本单元编码释义二、登记基本单元编码释义 3.0.1 3.0.1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为房屋编制房屋登记基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为房屋编制房屋登记基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为房屋编制房屋登记基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为房屋编制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应具有唯一性本单元代码。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应具有唯一性本单元代码。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应具有唯一性本单元代码。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应具有唯一性、确定性、不得随意变动。、确定性、不得随意变动。、确定性、不得随意变动。、确定性、不得随意变动。一、房地产登记机构为房屋登记基本单元编制一、房地产登记机构为房屋登记基本单元编制代码
12、的部门,应按规程确定的原则编制房屋基本单代码的部门,应按规程确定的原则编制房屋基本单元代码。元代码。二、房屋编码的基本特性包括:二、房屋编码的基本特性包括:唯一性、确定性、不得随意变动唯一性、确定性、不得随意变动 3.0.3 3.0.3 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应为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应为2626位,前位,前2525位为本体码,最后位为本体码,最后1 1位为校验码。位为校验码。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由本体码(房屋登记基本单元代码由本体码(2525位)位)=行政行政区划代码(区划代码(9 9位)位)+幢代码(幢代码(1212位)位)+户号代码(户号代码(4 4位)位)及校验码(及校验码(1 1位)共位
13、)共2626位组成。位组成。3.0.9 3.0.9 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合并、分割,应重新编码,原代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合并、分割,应重新编码,原代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合并、分割,应重新编码,原代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合并、分割,应重新编码,原代码不宜再赋予其他房屋登记基本单元。码不宜再赋予其他房屋登记基本单元。码不宜再赋予其他房屋登记基本单元。码不宜再赋予其他房屋登记基本单元。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屋面积增加或房屋面积增加或者者减少的;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减少的;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
14、变更登记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1、房屋基本单元变更应符合、房屋基本单元变更应符合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基本单元基本单元划分的有关规定。划分的有关规定。2 2、房屋编码一经赋码,基本单元不得自行随意进行分割、房屋编码一经赋码,基本单元不得自行随意进行分割合并。合并。3 3、房屋基本单元编码变更应履行相关变更程序。、房屋基本单元编码变更应履行相关变更程序。4、登记程序、登记程序 一、登记程序概述一、登记程序概述 1 1、登记程序制定考虑的因素、登记程序制定考虑的因素 2 2、登记程序问题导致的行政诉讼、登记程序
15、问题导致的行政诉讼 3 3、登记程序确立的几个制度、登记程序确立的几个制度 (1)(1)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检查制度 (2)(2)疑难业务会审制度疑难业务会审制度 (3)(3)合并办理制度合并办理制度 (4)(4)申请材料确认制度申请材料确认制度 (5)(5)登记官岗位责任制度登记官岗位责任制度 二、登记程序释义 4.1.3 审核委员会制度审核委员会制度 1、设立的原因和必要性 2、人员构成情况 3、具体解决何种问题 4、会审结果的效力 4.4.1审核工作应包括的内容审核工作应包括的内容 会审工作开展的具体程序 4.2.7 申请材料的确认制度申请材料的确认制度 1、哪些申请材料需要申请人确认 2、
16、自然人确认方式 3、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方式 4.4.2 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 即做到:三一致 1、主体身份信息与申请材料、登记簿记载一致 2、登记客体信息与申请材料、登记簿记载一致 3、实地查看结果与申请材料、登记簿记载一致 4.4.3 合法性审核的内容合法性审核的内容 1、材料形式符合法律等规定 2、初始登记或在建抵押房屋合法建造 3、预告登记的预购房屋在可以销售范围内 4、其他登记类型房屋在登记簿范围内 5、房屋符合基本单元要求 6、登记事项没有登记簿记载的限制要求 7、需要公告的房屋没有成立的异议5、登记归档、登记归档 一、登记归档概述一、登记归档概述一、登记归档概述
17、一、登记归档概述 (一)房地产登记档案、房屋登记簿、登记材料的定义(一)房地产登记档案、房屋登记簿、登记材料的定义 (二)制定本章节的必要性(二)制定本章节的必要性 1 1、登记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登记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缺乏操作性。缺乏操作性。2 2、登记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明确,致使档案库房紧张、登记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明确,致使档案库房紧张。3 3、登记档案数字化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登记档案数字化还没有统一的标准。4 4、登记档案管理体制不顺、登记档案管理体制不顺 ,管理水平不一。,管理水平不一。二、条文释义二、条文释义二、条文释义二、条文释义 5.1.1 5.1.1 登记事
18、项登簿后,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将登登记事项登簿后,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将登记申请材料、登记审核材料和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记申请材料、登记审核材料和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定期或永久保存。除本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定期或永久保存。除本规程第规程第5.3.95.3.9条中列入可销毁范围的登记档案为定期条中列入可销毁范围的登记档案为定期保存外,均应永久保存。保存外,均应永久保存。【释义释义】归档是登记材料转化为登记档案的关归档是登记材料转化为登记档案的关键环节。完成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是对键环节。完成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是对房地产登记机构的一项基本要求。合理确定登记档房地产
19、登记机构的一项基本要求。合理确定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既是建立登记档案的前提,也是加案的保管期限,既是建立登记档案的前提,也是加强登记档案管理的有效手段。强登记档案管理的有效手段。5.3.9 5.3.9 下列登记的纸质档案可列入销毁范围:下列登记的纸质档案可列入销毁范围:1 1 抵押权登记已注销满抵押权登记已注销满5 5年。年。2 2 查封登记已解除满查封登记已解除满5 5年。年。3 3 地役权登记已注销满地役权登记已注销满2 2年。年。4 4 预告登记已注销满预告登记已注销满2 2年。年。5 5 异议登记已注销满异议登记已注销满2 2年。年。【释义释义】关于销毁部分不必要永久保存的纸质关于销毁
20、部分不必要永久保存的纸质登记档案的呼声较大,规定哪些纸质登记档案可以登记档案的呼声较大,规定哪些纸质登记档案可以销毁以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本规程借鉴了一些金销毁以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本规程借鉴了一些金融机构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融机构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民民法通则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纸质登记档案销毁后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纸质登记档案销毁后,其对应的电子档案不应删除,以备查询利用。,其对应的电子档案不应删除,以备查询利用。6、房地产登记资料利用、房地产登记资料利用 6.1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6.1.1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依法提供房地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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