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预案(通用8篇).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综合应急预案(通用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应急预案(通用8篇).docx(3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综合应急预案(通用8篇)【篇1】综合应急预案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给员工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休闲娱乐场所,同时为了更合理、有效、安全地用好现有健身器材,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1、健身房由行政办负责组织和管理。2、健身房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13:00-15:00);(周日9:00-11:00;13:00-15:00)。具体时间根据参加人数随时变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健身房是酒店供职工业余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场所,健身房只对本酒店职工开放,谢绝公司外部人员进入。严禁带儿童、幼儿进入健身房,以防受到意外伤害。4、员工进入健身房尽量穿干净的软底鞋。使用健身器材需穿运动服、鞋、禁止穿高跟鞋
2、、皮鞋锻炼,如不清楚请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5、健身房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员工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健身房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6凡在健身房活动者,须遵守健身房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嚼槟榔,不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互爱互让,相互关照,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的氛围。7、健身房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8、员工健身要科学使用体育器械,根据自身条件循序
3、渐进,要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篇2】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切实做好松木塘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益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桃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松木塘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三条
4、【总体要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优化突发事件现场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协同、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第四条【工作原则】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必须坚持党政同责、权责一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坚持专业处置、科技支撑;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路
5、线、共建共治。第五条【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本级应急预案体系中无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参照相应的上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突发事件涉及松木塘镇以外区域的,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跨区域的,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报请桃江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乡镇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发生在本级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其人员涉及其它地区的,应及时与该地区政府联系,必要时由松木塘
6、镇人民政府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的,要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程序报请桃江县应急委处理。第六条【响应启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由松木塘镇党委、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松木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桃江县应急局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必要时,报请桃江县应急委给予支援。启动应急响应后,松木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主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依法依规、有序有力、科学高效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超出松木塘镇人民
7、政府处置能力的,应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由桃江县应急办组织协调相关桃江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有关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松木塘应急指挥部】松木塘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总指挥,松木塘派出所所长及其他上级政府部门驻松木塘镇的派出机构负责人、灰山港交警中队负责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负责人、松木塘镇各部门负责人、松木塘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桃江县松木塘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在松木塘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类突发
8、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疏散和临时安置等应对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下设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应急办),作为松木塘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应急办主任,值班电话:0737-8865001.镇应急办负责统一接收、研判和处理松木塘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协助松木塘镇党委、政府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织协调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松木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和物资装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第八条【镇专项指挥部】镇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具
9、体指挥处置相关领域突发事件;依法协助镇应急指挥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有关行业、领域主责部门、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其他负有有关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第九条【现场指挥部】当突发事件事态复杂、影响严重时,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松木塘镇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松木塘镇党委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到场应急救援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或执行指挥数名。主要负责现场决策会商;协调调动松木塘镇应急资源;组织制订现场应
10、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置工作;按照松木塘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事件信息等。当突发事件超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现场指挥长应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由桃江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对或提供支援。第十条【现场指挥编组】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置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灵活高效的现场指挥编组,明确工作组设置及负责人。设置综合组(综合会商组、综合信息组)、专业处置组(抢险救灾组)、治安交通组、医疗卫生组、通信电力组、新闻协调组、救灾救助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一)综合组(综合
11、会商组、综合信息组)。由松木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现场指挥部开展指挥会商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统一收集、汇总、分析各组工作情况和事件信息,按规定报送信息;对向社会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二)专业处置组(抢险救灾组)。由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会商研判;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指挥长同意后组织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协调、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处置。(三)治安交通组。由松木塘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会同灰山港交警中队和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和交通疏导;核查伤
12、亡人数;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救助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管制;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四)医疗卫生组。由松木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统一汇总上报伤亡人员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五)通信电力组。由松木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电力保障,组织协调恢复受灾区域通信、供电。(六)新闻协调组。由松木塘镇党建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
13、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有序采访,做好记者服务和管理,统筹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七)救灾救助组。由松木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受影响群众基本生活;协调桃江县红十字会组织接受捐赠、援助事务。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处置需要,可授权综合组协调环境、气象、地质、水文监测等其他救援力量参与处置。第三章指挥处置第一节信息报告第十一条【报告职责】镇应急办负责统一接收、研判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事发地村(社区)、事发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如实报告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松木塘镇党委、政府各部门、村(社区)和相关
14、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信息,信息报送应当贯穿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获悉突发事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立即向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消防救援(119)、医疗救治(120)、公安(110)、交警(122)等紧急报警中心报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及时联系、通报和协调。第十二条【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
15、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第十三条【报告要求】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镇应急办立即以电话的形式如实向桃江县应急局、县政府主责部门报告,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部门,并以文字形式报告桃江县应急局。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每30分钟续报一次该事件的人员伤亡、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情况,直到处置基本结束。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节现场处置第十四条【现场管控】以突发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划定安全警戒管控区。由现场指挥部治安交通组组织协调松木塘派出所和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和交通疏
16、导。除参与事件处置的人员和车辆外,禁止与事件处置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为现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物品、建议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现场指挥部可设置于该区域内。当突发事件超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由桃江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现场实施管控。第十五条【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保证安全、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前提下,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
17、制可疑的传染源,组织协调医疗卫生人员在加强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向桃江县人民政府及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和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组织应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应急指挥部立即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事发单位、基层组织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引导救援、后勤保障、人员临时安置等工作,并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信息。第十六条【先期处置措施】各类突发事件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一)及时获取现场信息。
18、组织现场人员,在保障应急处置人员安全、不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不会导致灾害扩大的情况下,可利用手机、无线通信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并传送给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二)组织营救受害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害人员救助工作。(三)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公共卫生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四)组织伤亡人数的核查工作。对涉嫌不报、谎报、瞒报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实施异地管辖;及
19、时公开人员伤亡情况。(五)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现场管控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优先安排、调度、放行应急交通工具。(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性措施。(七)启用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八)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九)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
20、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一)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三)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四)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五)加强对重点单位、主要
21、部位和主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由桃江县人民政府协调公安和驻桃江县部队,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各类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具体措施在松木塘镇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未制定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其先期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上级政府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第十七条【社会动员】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以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自救互救、道路引
22、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可以以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按规定给予补偿;可以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第十八条【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使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有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第三节恢复重建第十九条【善后处置】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
23、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第二十条【救灾救济】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救灾救济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做好因灾伤亡、受灾人数、财产损失等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并如实汇总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第二十一条【灾后重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4、工作结束后,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上级政府的灾后重建计划方案,积极配合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和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第四节调查评估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生产安全类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灾害评估】配合上级政府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分析致灾因素,核定损失情况,评估应对处置方案和措施,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对因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或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不力、导致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 应急 预案 通用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