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实施方案(共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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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证实施方案(共15篇)篇: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建立风险预警与舆情处臵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力度,提高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和相关企业的诚信意识,促进认证市场的规范运行,维护广大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二、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本辖区内已获得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二)组织实施对已获认证证书企业的检查由市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局予以配合。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实行100%覆盖检查,对获其他认证证书企业检查比率不得低于20%
2、。(三)检查内容1.获证企业、产品是否有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2.企业是否有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3.获证企业、产品是否持续符合相应法规、认证规则和标准要求,尤其是在有机产品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HACCP认证领域;4.认证机构发证信息和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与“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是否一致。时间安排(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4月至5月)。认真组织本辖区内获证企业开展自查,全面摸清并核实辖区内获证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制定本辖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计划表(详见附件1)。(二)检查阶段(2012年5月至8月)。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
3、集中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本辖区获证企业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加强对有机产品标志使用、产品销售范围数量与认证数量一致性、产品可追溯体系等环节和乳制品、茶叶、蔬菜等重要产品的风险控制。(三)处理阶段(2012年8月至9月)。通过监督检查,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涉及违法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认证机构发证信息和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与“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不一致的,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2.0版)的通知(认办注函2011212号)规定处理;对获证企业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责令认证机构说明情况
4、或暂停、撤销认证证书,并上报省局。(四)上报材料阶段(2012年9月)。及时分析、总结认证监督检查中的问题和经验,不断探索监管新手段、新方式,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并于9月30日前将2012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总结报告与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一并报送。四、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建立风险预警与舆情处臵机制。要对本辖区内开展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活动、案例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积极宣传,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风险因素主动侦测、及时处臵和上报,舆情监测员要对媒体报道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扩大食品农产品认证社会影响力,增强获证企业、获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对
5、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获证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关注证书有效期并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二)加强沟通协作,加大查处力度。要加强与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各自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有机产品等获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中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三)加强督促检查,力求实效。根据各类认证风险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建立与完善已获证企业的信息档案。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获证企业、产品,要主动、及时的组织查处,并加强监管和巡查。对获证企业、产品存在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督促获证企业及时整改。通过监督检查,提
6、高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促进认证市场的规范运行,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第2篇:认证咨询方案(三体系认证)*公司认证工作方案1第一阶段:了解企业目前状况工作内容第三阶段: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的辩识工作目标1)确定文件编写小组成员,集中编写;2)了解企业现用文件。3)了解企业现状:a、组织机构设置情况b、职责分配情况c、产品种类及服务提供、监控全过程的控制状况4)明确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能,确定生产过程和职责;5)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公司手册及程序文件;6)根据程序文件要求,识别出公司各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与危险源;7)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与重大危险源;8)制定出相
7、应的环境管理方案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9)制定出公司的目标指标,并将目标在各单位进行逐层分解。第3篇:认证认可促贸惠民工作实施方案认证认可促贸惠民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促进我县贸易发展,不断改善民生,全面建设质量强州,根据黔东南州质监局认证认可促贸惠民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质技监量2013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了岑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促贸惠民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认证认可行业为目标,以认证认可“完善制度,凸显作用”为总要求,以大力发展认证认可服
8、务业为抓手,构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立足作风转变和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府职能转变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运行质量、生活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质量强州做好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撑保障。二、主要措施(一)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为实现工业强县、质量强县目标,支持工业建设,积极构建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省、州局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有机产品、有机产品示范区认证等创建活动,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技持,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保证。
9、(二)服务节能减排行动、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积极配合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等政策的实施,引导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推动我县产业升级、绿色低碳发展。在建材、冶金、交通、公共建筑等高耗能产业全面推行能源管理体系,提升用能企业的管理水平。(三)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快认证监管职能转变,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认证培训、咨询及标志备案的监管方式。积极与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在涉及质量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中采用认证认可手段,采信认证认可结果,替代行政审批/许可管理方式。积极引导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协助推动司法鉴定机构采用认证认可手段,提升
10、管理服务效能。(四)深入开展认证认可实践活动,服务广大群众1、认真组织开展消费品认证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产品、有机产品、儿童用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提升活动,严格认证准入条件,严格落实获证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进口以及假冒伪造认证证书、标志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其中,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包括轮胎、汽车内饰件、玩具、电线电缆、灯具、手机、小家电等21种CCC目录内产品。同时,开展有机产品执法整治,严格落实有机产品认证新规,严厉打击各类“假有机”现象,严肃追究认证机构、获证组织、经销单位的违规责任。2、开展认证认可“进社区
11、、进商场、进学校”便民活动,在“质量月”、“实验室开放日”等重要活动日,组织义务检测、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便民服务等公益活动,为消费者讲解有机产品、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等消费知识和辨识方法,普及认证认可知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用获证产品及服务,引导安全消费、绿色消费、低碳消费。3、组织从业机构与获证用户对接帮扶;开展认证认可用户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引导认证认可行业健全诚信体系,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更1好地“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促贸惠民工作作为本年度和今后一项长期性工作,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开展群众路线
12、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措施上扎实有力,把促贸惠民作为认证认可“完善制度,凸显作用”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二)层层落实,强化责任。认真督促获证企业、实验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健全自律机制,坚持诚信认证、诚信检测,公正认证、公正检测,责任认证、责任检测,自觉抵制不诚信、不公正、廉洁的行为,守住安全底线和道德底线,要通过设置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用户回访、认证效果调查评价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推动促贸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三)完善机制,长效推进。通过促贸惠民行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认证认可行业能力建设、文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风队伍建设,大力倡导公正、诚信、责任
13、等行业价值观,从制度上、机制上全面提升认证认可的有效性和公信力。2第4篇:双软认证实施计划双软认证一,双软认证的申报程序是:1、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2、软件产品测试,3、软件产品登记,4、软件企业认定,5.批准取证二,实施过程大体操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1、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公司主要准备以下材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申请表2)申请者身份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源代码(前30页与后30页)5)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前30页与后30页)2、软件测试准备以下工作:1)安装与卸载、功能、用户界面2)样品盘3)硬件运行环境4)网络运行环境5)软件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其
14、他应用软件)6)测试类型(模拟测试、现场测试)3、软件产品登记,查阅http:/:8081/lnsoa,按网上的表格试填写4、软件企业认定准备以下材料,1)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具原件;3)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4)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证明:若通过ISO9000或CMM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企业,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通过的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须提供质量手册或相关的质量保证手段与能力文件5)经审计过的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出具原件;若无审计报告,企业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三,填表格1、草填“双
15、软材料”文件夹的各表格信息,2、请辽宁软件产品测评中心审核合格后,再填写正式表格,3、组织编制上述材料,形成正式文本(一式三套),带包装、标识的软件产品一份上报3,经辽宁省信息产业厅审核、批准,发证整个过程、大约三个月时间获证四,经费(以人民币、正式发票结算)1、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800元2、软件产品测试:15003000元3、软件产品登记:500元、4、软件企业认定:500元5、证书费:200元6、总计:¥35005000元第5篇: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05年第11号【发布日期】2005-06-02【生效日期】2005-06
16、-0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1号)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程序和管理基本要求的一致性和认证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7号)的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告。本规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二五年六月二日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OG-001:20051.目的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程序和管理基本要求的一致性和认证的有效性,根据中
17、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的认证活动。3.依据标准GB/T19630.119630.4-2005有机产品4认证程序4.1申请4.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人至少公开以下信息4.1.1.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范围和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范围;4.1.1.2认证程序和认证要求;4.1.1.3认证依据标准;4.1.1.4认证收费标准;4.1.1.5认证机构和申请人的权利、义务;4.1.1.6认证机构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程序;4.1.1.7批准、暂停和撤销认证的规定和程序;4.1.
18、1.8对获证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的标识和名称的要求;4.1.1.9对获证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认证证书的范围进行正确宣传的要求。4.1.2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4.1.2.1申请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当申请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或加工者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与各方签订的书面合同;4.1.2.2申请人及有机生产、加工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基地)/加工场所的名称、产地(基地)/加工场所情况;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包括对农事、病虫草害防治、投入物使用及收获情况的描述;生产
19、、加工规模,包括品种、面积、产量、加工量等描述;申请和获得其它有机产品认证情况。4.1.2.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块分布图、地块图、面积、缓冲带,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的说明等;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4.1.2.4申请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计划,包括品种、面积、预计产量、加工产品品种、预计加工量、销售产品品种和计划销售量、销售去向等;4.1.2.5产地(基地)、加工场所有关环境质量的证明材料;4.1.2.6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4.1.2.7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的声明;4.1.2.8有机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4.1.
20、2.9其它相关材料。4.2受理4.2.1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评审,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4.2.2同意受理的,认证机构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2.3认证机构的评审过程应确保4.2.3.1认证要求规定明确、形成文件并得到理解;4.2.3.2和申请人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解决;4.2.3.3对于申请的认证范围、申请人的工作场所和特殊要求有能力开展认证服务。4.2.4认证机构应保存评审过程的记录。4.3检查准备与实施4.3.1下达检查任务认证机构在检查前应下达检查任务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3.1.1申请
21、人的联系方式、地址等;4.3.1.2检查依据,包括认证标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4.3.1.3检查范围,包括检查产品种类和产地(基地)、加工场所等;4.3.1.4检查要点,包括管理体系、追踪体系和投入物的使用等;对于上一年度获得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次认证应侧重于检查认证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的执行情况等。4.3.2认证机构根据检查类别,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查员,并应征得申请人同意,但申请人不得指定检查员。对同一申请人或生产者/加工者不能连续3年或3年以上委派同一检查员实施检查。4.3.3文件评审认证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应对申请人/生产者的管理体系等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其适宜性和充分性及与标准的符
22、合性,并保存评审记录。4.3.4检查计划4.3.4.1认证机构应制定检查计划并在现场检查前与申请人进行确认。检查计划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访谈人员、检查场所及时间安排等。4.3.4.2检查的时间应当安排在申请认证的产品生产过程的适当阶段,在生长期、产品加工期间至少需进行一次检查;对于产地(基地)的首次检查,检查范围应不少于2/3的生产活动范围。对于多农户参加的有机生产,访问的农户数不少于农户总数的平方根。4.3.5检查实施根据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管理体系进行评估,核实生产、加工过程与申请人按照4.1.2条款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确认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检查过程至
23、少应包括:a)对生产地块、加工、贮藏场所等的检查;b)对生产管理人员、内部检查人员、生产者的访谈;c)对GB/T19630.4-2005: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4.2.6条款所规定的生产、加工记录的检查;d)对追踪体系的评价;e)对内部检查和持续改进的评估;f)对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对有机生产可能产生污染的风险的确认和评估;g)必要时,对样品采集与分析;h)适用时,对上一年度认证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i)检查员在结束检查前,对检查情况的总结。明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确认。允许被检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4.3.6产地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估和确认4.3.6.1认证机构在实施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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