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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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状况的 汇 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关于创立省级文明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化生态进展环境。现将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开展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 依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我县在治理措施12个方面中的主要措施有6个方面根本到位,如: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硬化;外脚手架设置
2、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封闭泵送砼;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实施砼硬化;撤除工程设围栏。主要措施中有3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未配备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洒水车;开挖后的土方及砂石堆放及运进、运出土方、垃圾渣土等未采纳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履盖清运;场地硬化加绿化加掩盖未达100%;主要措施中有其他3个方面须在平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和催促。如:施工现场燃烧沥青、垃圾等;风速达5级以上不得进展土方开挖、转运;场地闲置1个月以上要绿化。当前执行治污措施落实率缺乏70%。治理难度:施工现场硬化加绿化加履盖达100%;资金投入的政策未出台,严峻制约了工作开展。治理措施方法虽已出台,但仍需后
3、续治污费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二、我县开展工作状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治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2023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治理工程进展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根据“分片包干”的原则进展,安监股根据工作分片包干,详细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23年新开工工程必需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
4、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展惩罚,并赐予该企业和工程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房屋建筑与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标准施工治理,削减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 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标准及治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立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2.0米的围墙,围墙外侧干净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治理标准,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需进展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掩盖率达80%以上
5、,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需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制止在施工现场燃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4小时进展1次湿化作业,削减建筑扬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掌握建筑污染;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协作县城管局进展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要求逐步推动使用预拌砂浆,削减建筑水泥拌合污染
6、;同时将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掌握水泥尘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状况反应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对比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展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工程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2、我局对在建工地进展了全面检查,截止到2023年3月5日,我局检查了55家次,下达文明施工防扬尘专项整治限期整改通知55份,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工程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度缺乏,未制定防扬尘专项措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掩
7、盖根本未实施。 (3)局部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坦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包揽工程,责任主体不明,治理困难、地面掩盖防尘难推动。 (4)局部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别、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治理不严,治理人员存在脱岗,车辆未掩盖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催促整改下,局部工地已进展了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依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纳入工程预算难以得到落实。因建立单位(撤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施工单位详细工作是担当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立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时候,承诺待文件下发
8、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行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本钱,并在开工前准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立单位共同治理,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展监管,把握动态。详细拨付发放由工程局部阶段向监理和建立单位申请申请,严禁未建立文明措施工程拨款的现象发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工程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 手续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根底设施建立工程
9、,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视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立施工工程,由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展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立的施工工程,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视治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撤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 2023年3月5日 2023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掌握自查报告篇二:房屋建筑与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0、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掌握自查报告 县城乡规划建委:房屋建筑与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爱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详细工作如下: 一、工作布置 我站召集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动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依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工程部要制定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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