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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委会法律、法规 第一篇:业委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五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赐予指导和关心。 第七十六条 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确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运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理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确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
2、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确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实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确实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理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确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修理。修理资金的筹集、运用状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托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
3、人根据业主的托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遵守法律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随便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背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退危险、解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 2
4、或者业主子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样同意,确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接受集体探讨的形式,也可以接受书面征求看法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托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确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 五项和第 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确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实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
5、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确实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确实定事项,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状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刚好了解业主、物业运用人的看法和建议,监督和关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违背物业服务合同商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 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
6、的复函 2003年8月20日 民立他字第46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2皖民一终字第112号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请示报告收悉。经探讨,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未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住宅区规划图等资料、未供应配套公用设施、公用设施专项费、公共部位维护费及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的,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54号
7、) 第十二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自物业区域内物业交付首户业主之日起即可筹备,具备法定表决条件的,应刚好召开,开发建设单位应 4 刚好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业主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担当。 第十三条 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社区居委会人员担当筹备组召集人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派工作人员担当,负责组织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代表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除召集人外,筹备
8、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四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业主举荐,业主也可以自荐或联名举荐。 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履行业主义务等。 第十五条 筹备组成员确定后,应当在物业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告。 其次十五条 业主子数较多,业主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共同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具体方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会议前3日,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业主们的看法,但业主代表不能代替业主本人作出确定。表决书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 5
9、 后,由业主代表送达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 其次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确实定,接受业主的监督,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二定期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报告相关状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刚好了解业主、物业运用人的看法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催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七协作社区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社区建设工作; 八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
10、,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确定的组织实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七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并听取其看法和建议。出现违背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情形的,社区居委会应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报 6 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刚好赐予指导。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认定问 题请示的复函 京国土房管物20031024号 2003年11月27日 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探讨,答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全部权人为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11、理法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方法,国家实行房屋全部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全部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也是对外公示房屋全部财产关系的重要凭证。因此,“业主应指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 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置预售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 因此,夫妻、父母子等关系中,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具有业主身份,可以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未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可以托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因此,
12、夫妻、父母子关系中,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可以书面托付另一方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及业主大会规程建住房2003131号其次十 一、其次十 六、其次十 七、第三十条等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该“身份不应被转让或托付。因此,业主委员会会议须由委员本人参加,不能托付他人代表参加。 此复。 其次篇:业委会法律服务方案 业委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问题关键: 目前总体来讲,上饶的各个小区都有不少问题,大体如下: 1. 房屋质量类:墙体脱落、漏水渗水等; 2. 物业服务类:卫生差、安保不到位、配套不刚好修理、看法不好等; 3. 邻里纠纷
13、类:乱搭乱建、养狗、噪音; 4. 其它类别:车辆刮擦、被盗等。 这些问题,纷纷扰扰,搞得小区不得清静。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之间关系惊慌,如何解决?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建立强有力的业委会。 业委会现状: 虽然如今大部分小区都有业委会,但往往有如下问题: 1. 业委会代表性权威性缺乏:业委会没有经过法定的严格程序成立,缺乏代表性和权威性; 2. 业委会缺乏法律指导,小区的各类问题,归根溯源,就是,这需要专业的法律指导。 基于此,我们认为,小区问题的处理关键在于: 1. 建立业委会; 2. 建立流程; 3. 按部就班处理事务。 我们的服务内容: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将供应有针对性的服务,具体如下: 1
14、. 关心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权威性的业委会,关心建立健全业委会架构; 2. 关心建立和完善业委会日常事务处理流程: A) 对内,如何受理业主的各项诉求争议; B) 对外,如何代表业主处理与物业等各方的业务; 3. 处理日常事务,给出法律看法和建议; 4. 应业主邀请做普法活动。 1、2是基础,完成之后,将来的处理方式就是: 出现问题反馈问题业主判定问题归属业委会法律顾问业委会出面解决业委会法律顾问进入案例库。 第三篇:业委会章程 业委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本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本小区业主担当。本会是业主
15、的常设机构,对业主负责。 其次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 屋全部权和土地运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平安运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建整齐、秀丽、平安、舒适的环境。 其次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举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若干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
16、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委员。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 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 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管理方法; 3、 接受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对本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管理合同; 4、 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支配、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5、 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 6、 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 本会义务 1、 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报告工作; 2、 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 执行并催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扬教化; 4、
17、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践; 5、 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 本会作出确实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背业主大会确实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第九条 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实行会议或书面征求看法等形式。 第十条 以下人员经本会确定可获得适当津贴: 1、 本会主任; 2、 本会副主任; 3、 本会执行秘书; 4、 本会委员。 第三章 会议 第十一条 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 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有关资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一次性书面托付
18、代理人参加。 第十三条 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四条 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运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当本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需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 第十五条 本会会议确定问题,实行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已已投过的一票外,再投一票确定票(赞成或反对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
19、的事项。 第十六条 本会执行秘书必需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本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 委员 第十七条 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数,最多不超过15人。 第十八条 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确定的组织实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当。 第十九条 本会委员的撤换、增加,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确认。 其次十条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当本会委员,已担当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丢失履行职责实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义
20、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其他缘由不相宜担当本会委员的。 其次十一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需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帐以及属于本会的全部物品移交给本会。 其次十二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有权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 2、 有选举、被选举和监督权; 3、 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 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指责权。 (二) 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本钱会交办的工作; 3、 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的公益事业; 4、 向本会的工作供应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经费与办公用房 其次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由宽阔业主集资支出。 其次十四条 本
21、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本会会议费用;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业委会主任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向业主公布。 其次十五条本会的办公用房由开发商解决。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确实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其次十七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按照业主大会确实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确实定解散或终止。 其次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篇:业委会总结 各位业主: 金风送爽,硕果飘香。又是一年中秋月圆时。在这个人人企盼团聚、庆祝团聚的温馨佳节,我们团聚一起,同渡佳节、共庆中秋,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业委会向大家致以
22、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 “心随皓月同升起,血与沧波共漫流,兴都花园业主来自四面八方,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安家立业,“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个让人滋生思乡的唯美夜晚,大家会有许多身处异乡、远离亲人的思念,但是大家能主动融入这样一个团结、和谐、温和的小区,我深感欣慰与傲慢! 兴都花园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各委员攻克了道道难关,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节点的成就;一些老同志更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为小区的进展指引着方向。委员们上下一心,肝胆相照,为小区的管理无私奉献。 回顾过去,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了质的飞跃,小区面貌面貌一新,清理并接受了前期物业管理承包负责人刘先生提前超收的2022年2月份含2月份
23、以后的各项费用1.15万元,合理折价收购刘先生前期投入的物业管理设施;安装聊小区监控系统;安装价值了约4600元的秀丽户外公告栏;购置了小区中心音响及报警系统;先后投入专项资金累计约6000元,完成小区外门楼灯饰,安装道路平安凸镜、小区内增加了9盏路灯和大树安装节日灯等工程,不断美化、亮化了小区的环境和提高平安 保障措施;发动小区业主自费更换了部分楼梯防盗门超静音门锁、清理了各楼的卫生间化粪池现仅B3栋双号楼房未清理和安装了40多个防蚊地漏盖;加强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小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美丽,引来彩碟飘舞、鸟儿欢叫。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越来越得民心顺民意,受到梅江区综治委的充分确定并颁发“
24、平安文明小区的奖牌。 明月当空洒银泄玉,中秋正至喜事悦人。昨天的成果造就今日的辉煌,今日的辉煌又是明天的起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关系大家日常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的小区业主能享受30元/户/月含清运垃圾及路灯用电等的服务费用,是靠业委会全体成员和个别热心业主的无私奉献和义务服务的结果,但长期靠小部分业委会全体成员和个别热心业主的义务服务,存在着困难和挑战:有库车主占用公共空间停车、无库汽车乱停车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为此,今日特借联欢会平台让大家探讨解诀方法。同时也呼吁宽阔业主要提高自觉性,否则,长此以往业委会将很难接着管理,最终可能只能将管理工作推向社会物业公司管理。 社会物业公司管理的利
25、与弊,谅大家是清楚的,何去何从,兴都的业主们,请深思! 正是风起时,扬帆济沧海。兴都的业主们,请大家主动上台献言建策,大家同心协力,同舟共济,共同为谋兴都的将来吧! 第五篇:业委会通知 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其他小区实际阅历,为了 2、3号楼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我小区要在上级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以便掉回全体业主购房时所缴纳的大修资金,存入该账户。由业主自主管理,至少可以得到利息以用于小区修理和改造。为建设奇妙和谐家园供应些资金支持。 建立账户需全体业主签字共同申请。 为此,确定于六月十五日周日晚19:30分,在号楼室就该项事宜具体说明,并就其他事项一并通报,请各位业主届时参加。 2、3号楼业主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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