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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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7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精选7篇)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标准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治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削减烟花爆竹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建立统一指挥、敏捷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加我县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处置力量,确保有效掌握和减轻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后果,维护公众的安全利益。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2、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县域内从事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单位发生的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掌握事故的扩展程度;最大限度地削减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属地治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企业积极参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3)协调协作、信息共享。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亲密协作协作,充分利用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确保
3、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准时精确传递和有效应急,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猜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藏、队伍建立、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烟花爆竹危急源及事故危急性分析 1.5.1现状 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212家。 1.5.2事故危急性分析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单位因安全生产治理不到位或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单位分布在
4、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布局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广。 1.6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事故根据其性质、严峻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特殊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级)、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级)、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级)、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级)。详细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2组织指挥机制 2.1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1)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2)副总指挥:县公安分局局长、县应急治理局局长; (3)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
5、纪委监委、县应急治理局、县公安分局、县消防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规划生育局、县环保分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 2.1.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大事应对法律法规,讨论解决烟花爆竹突发大事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负责组织指挥一般烟花爆竹突发大事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突发大事的先期处置; (3)负责对辖县内烟花爆竹突发大事应对工作进展部署,加强催促检查和指导,向县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状况; (4)当烟花爆竹突发大事超出本县应急处置力量时,恳求上级救援支援; (5)依据需要组建现场指
6、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烟花爆竹突发大事的应对处置工作,准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工作状况; (6)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大事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公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7)负责县烟花爆竹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治理和协调,以及应急物资的储藏保障等工作; (8)依据烟花爆竹突发大事实际状况和进展趋势,打算启动、终止县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 (9)承办县应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 县
7、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治理局,作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治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县应急治理局局长担当。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应急治理局、消防大队、县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规划生育局、县环保分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落实县烟花爆竹指挥部打算; (2)负责县烟花爆竹突发大事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宣教培训与评估; (3)建立突发大事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大事信息,准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展信息
8、报告和通报; (4)负责组织烟花爆竹突发大事的信息公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5)依据需要指导催促街道、相关部门依据县总体预案和县烟花爆竹专项预案制定和落实街道烟花爆竹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 (6)负责专家组的日常治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其他应由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的工作。 2.3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针对现场处置工作,可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综合协调组、治安戒备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应急监测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专家询问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4专家询问组 依据xx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结合县的实际
9、状况,聘请局部县安全生产专家及县内烟花爆竹单位局部人员为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故详细状况,从中选择专家,组成临时专家组,帮助现场指挥部讨论、分析事态进展,提出掌握危急源、减轻伤亡危害的应急对策。 2.5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治理局 (1)负责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故的接报和上报; (2)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依据事故状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建议; (3)向上级应急治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状况,供应事故救援决策的相关技术支持,办理县烟花爆竹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4)参加或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5)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
10、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询问效劳工作; (6)监视检查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及应急预案演练; (7)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消防大队: (1)负责事故的接报和上报工作; (2)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提出事故应急终止、事故扩大应急的建议; (4)救援完毕后指导现场清理工作; (5)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委宣传部 (1)根据县烟花爆竹指挥部的要求,协调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准时公布有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 (2)依据本预案的规
11、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公安分局 (1)治安大队 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戒备方案; 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 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县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县域进展治安治理; 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2)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方案; 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现场县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制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急县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卫生和规划生育局 (1)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抢救、治疗
12、应急预案; (2)确定专业治疗与抢救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藏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3)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 (4)组织现场抢救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所救治人员状况; (5)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应急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环保分局 (1)准时赶赴事故现场,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县域发出警告,提出掌握措施并随时进展监测;准时将检测数据报告现场抢险指挥组; (2)救援完毕后,指导去除现场遗留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危害物质; (3)负责调查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大事;参加涉及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依
13、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交通运输局 (1)指定抢险运输单位,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2)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预案和操作手册。 县商务局 (1)负责协调应急救援人员生活必需品物资协调供给; (2)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财政局 负责在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根据县烟花爆竹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应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会同县民政局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伤亡职工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拨付; (3)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工业信息化局 (1)依据事故应急需要
14、,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公司协作,成立联合指挥协调机构,建立我县信息通信应急保障队伍; (2)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综合执法局 (1)负责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调配,以及县烟花爆竹指挥部交办的事项; (2)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民政局 (1)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给保障预案; (2)会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会同县人社局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4)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纪委监委 (1)监视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
15、救援职责; (2)参与事故调查,监视落实责任追究。 县总工会 (1)对伤亡职工及家属进展救助; (2)参加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各街道办事处 (1)负责制定街道应急预案和疏散预案; (2)负责组织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和治安治理,并做好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准时上报辖县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 (5)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县气象局 (1)负责制定气象效劳应急预案; (2)负责为事故现场供应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专家询问组 在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展猜测
16、,为救援的决策供应依据和方案。平常应做好调查与讨论,当好参谋。 3预警猜测 3.1 信息监控与报警 由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建立县烟花爆竹事故信息猜测体系,健全完善烟花爆竹事故报警制度,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等渠道收集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重大节假日、灾难性天气等特别时段加大监视巡查力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准时汇总、分析和处置;加强对烟花爆竹信息、自然灾难预警信息、其他突发大事信息、网络舆情等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县应急治理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3.2 预防 (1)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是突发事故
17、防范责任主体。负责对安全隐患进展排查和治理,落实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应急部门审核备案。 (2)县应急治理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所在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治理职责,组织县内烟花爆竹单位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把握全县危急源的数量、分布和根本状况等,建立动态档案库,并对重点危急源、重点县域进展监控。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状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 (3)完善烟花爆竹应急预案体系。县应急治理局催促指导危急源企业制订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完善重点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事故防范体系,准时消退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事故
18、评估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应有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对产品的危急因素、经营过程危急因素、储存时的危急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做出照实评价,提出可行的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需托付有烟花爆竹评价资质的单位实施安全风险评估。 (5)加强烟花爆竹应急支撑保障力量建立。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应急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建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治理培训;加大对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体系建立的资金投入,为烟花爆竹事故防范供应资金保障。 3.3 预警公布 3.3.1预警公布主体 1.事故未发生时:蓝色预警信息由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制作,报县烟花爆竹指挥部批准后以烟花爆竹指挥部名义公布,
19、并通报县政府应急办。属黄色预警信息以上的,由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州应急治理局进展公布或者根据州应急治理局指定由县烟花爆竹指挥部进展公布。 2.事故已发生时:当大事已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因火灾、爆炸可能导致人员死亡的;需进一步扩大疏散、转移周边群众范围的状况消失时,黄色预警信息以上的,由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总指挥批准,以指挥部名义公布并由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报县政府。 3.3.2预警公布内容 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实行的措施和公布机关等。 3.3.3预警公布和传播的形式 运用播送、电视、通信、网站、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
20、逐户通知等方式进展通告,特殊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别人群以及学校等特别场所应当实行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4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公布后,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亲密关注形势的进展态势,准时作出反响;加强值守,实行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预备。 3.4.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 蓝色、黄色预警公布后,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马上做出响应,依据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实行以下措施: (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响应; (2)县应急治理局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准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故信息的渠道,
21、加强对突发事故发生、进展状况的预报和预警工作; (3)县应急治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烟花爆竹应急专家,随时对突发烟花爆竹事故进展分析评估,猜测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 (4)县应急治理局拟定信息,报请烟花爆竹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组织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烟花爆竹事故猜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同时报州应急治理局。县应急治理局会同宣传部门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展治理; (5)县应急治理局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利用电话、传真、短信、播送、电视、微博、喇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准时向社会和可能受到大事危害与影响的公众公布警告,宣传避开、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询问电话; (6)依据现
22、场状况,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通知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特殊是老人、小孩等特别群体,并进展妥当安置,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7)依据事态进展,各单位准时实施调集事故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3.4.2 橙色、红色预警响应 橙色、红色预警公布后,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马上做出响应,在实行相应措施外,还应当针对马上发生的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实行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发动后备人员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预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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