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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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_乡镇地质灾害总结市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市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避开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国家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发2023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立部关于加强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5号)、山西省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
2、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难。1.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削减突发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亲密协作,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分级治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难级别分级治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治理体制。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视。消失超出事发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处置力量,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中型以上的地质灾难时,市政府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难应
3、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省政府总指挥部负责大型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国务院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市指挥部负责中型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贾联亭副市长副指挥长:莫文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有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魏长卿市民政局副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立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市通信公司、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大路分局、市供电分公司、*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4、。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型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推断成灾或屡次成灾的缘由,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展紧急援救;协调市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快速组织指挥部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县(市、区)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难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有明担当,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和志胜担当。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合、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状况;提出详细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政府指挥部的指示和部
5、署,协调有关县(市、区)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催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难进展趋势,对灾难损失及影响进展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供应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公布;起草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预备和整理归档;担当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发生地质灾难或者消失地质灾难险情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地质灾难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难抢险救灾指挥机构。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开展地质灾难调查,编制地质灾难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难群测群
6、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掩盖全市的地质灾难监测网络。市政府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亲密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的地质灾难信息系统,准时传送地质灾难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3.1.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难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难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展地质灾难中、短期趋势猜测,建立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3市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 市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2预防预警行动3.2.1编制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
7、本级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难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难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难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难点的威逼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详细有效的地质灾难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难的监测、预防责任人。3.2.2地质灾难险情巡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难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难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觉险情时,要准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准时划定灾难危急区,设置危急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准时提出应急对策,组
8、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状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于已造成建筑工程破坏与坍塌或者危及建筑工程安全的地质灾难,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讨论避让、预防、治理的对策。3.2.3“防灾明白卡”发放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力量,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难危急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详细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难隐患点威逼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难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3.2.4建立地质灾难预报预警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准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
9、社会公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难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比“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预备工作。3.3地质灾难速报制度3.3.1速报时限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消失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马上照实向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
10、到当地消失中、小型地质灾难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3.3.2速报的内容灾难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消失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难类型、灾难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进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难,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难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地质灾难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级)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难险情为特大型地质
11、灾难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难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2)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级)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为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大型地质灾难灾情。(3)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级)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为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
1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中型地质灾难灾情。(4)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级)。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为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小型地质灾难灾情。5应急响应地质灾难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依据地质灾难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5.1大型、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消失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县(市)、市、省人民政府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
13、质灾难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准时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准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国土资源部组织协
14、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专家组调查地质灾难成因,分析其进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5.2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消失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中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县(市)、市人民政府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难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准时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
15、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中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建立、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准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3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消失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小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准时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
16、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小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市)人民政府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建立、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准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难消失地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难现场,帮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难应急工作。5.4应急响应完毕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已消退,或者得到有效掌握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
17、的地质灾难危急区,应急响应完毕。6部门职责6.1紧急抢险救灾*军分区、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展工程抢险。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帮助灾区政府发动受灾难威逼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状况危险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实施营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危急化学物品泄漏等次生灾难进展处置,消退隐患。市建立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市供电分公司负责实行有效措施,消退可能发生的灾难隐患,爱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市旅游局负责催促被毁的旅游
18、根底设施和旅游效劳设施的修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当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6.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供应地质灾难发生实况、地质灾难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难进展趋势进展猜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解险情灾情进一步进展。市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难引发的次生洪涝灾难的处置。市气象局负责供应地质灾难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展监测预报。市地震局负责供应地质灾难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难有关的地震趋势进展监测猜测。6.3
19、医疗抢救和卫生防疫根据大事级别由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掌握和卫生监视工作,预防和有效掌握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发生。市卫生局依据需要,对事发地卫生部门供应技术支持。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掌握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和掌握动物疫病的爆发流行。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6.4治安、交通和通讯市公安局负责帮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扰乱、破坏灾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快速组织交通治理和疏导,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准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
20、发大事,紧急启动疏堵保畅预防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抢险救灾车辆顺当通过,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当进展。市交通局、*大路分局和铁路部门负责实行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准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市通信公司、市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6.5根本生活保障市民政局负责帮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当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对救灾款物安排、发放的指导、监视和治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6.6信息报送和处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
21、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逼、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把握险情灾情动态,准时分析、猜测进展趋势;随时依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省人民政府总指挥部;准时公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状况。6.7应急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及使用的指导、监视和治理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重大救灾工程的协调安排和监视治理。7应急保障7.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难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立,确保灾难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气准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
22、,平常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藏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给。7.2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立,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掩盖全国的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7.3应急技术保障7.3.1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专家组由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供应技术询问效劳。7.3.2地质灾难应急防治科
23、学讨论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讨论,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难趋势猜测、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讨论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难预报预警科学讨论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7.4宣传与培训加强公众防灾、减灾学问的宣传和培训,对广阔干部和群众进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难防治学问教育,增加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7.5信息公布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的公布按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新闻公布应急预案执行。7.6监视检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展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准时总结地质灾难应
24、急防治实践的阅历和教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8预案治理与更新8.1预案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治理地质灾难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8.2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依据评审结果进展修订或更新后报市政府批准。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9责任与奖惩9.1嘉奖对在地质灾难应急工作中奉献突出需表彰嘉奖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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