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意见.docx
《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意见.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意见 一、建立统一的市区土地有形市场 三条高速大路构成的环内用地是市区将来城市进展的规划用地(以下简称规划用地)。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实行土地集中治理,建立统一、标准的土地市场。市级土地有形市场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在规划用地范围内,以下情形的用地必需进入市级土地有形市场公开进展: (一)房地产、商业、旅游、消遣等经营性工程和其它具有竞争性工程的用地; (二)政府征用、收回、收购储藏的用于出让的用地; (三)企业以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行转让的用地; (四)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行转让、租赁以及以土地联营合作的用地; (五)实现抵押权涉及到划拨土
2、地使用权转让的用地; (六)法院判决需要变现用于归还债务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用地; (七)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涉及享受过减免土地出让金(租金)的用地等。 对上述经营性建立用地的出让,统一在市级土地有形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价方式进展交易。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不低于宗地的挂牌价成交。 严禁经营性建立用地协议出让和私下交易。凡应进入市场而不进入市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未到达合同商定条件的经营性建立用地,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 三、实行经营性建立用地的规划掌握 在标准经营性建立用地市场治理中,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严格
3、掌握建立用地供给总量。对规划用地范围内建立用地实行城市规划和供地规划的双掌握。 对经营性建立用地,依据市场需求,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市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立与进展的重点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年度供地规划。实施规划用地范围内年度新增房地产等经营性建立用地的规划掌握。对城市已建、新建及规划建立道路两侧用地进展掌握,优先用于城市经营。 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年度供地规划由市进展规划委员会会同国土、规划、建立、房产、财政、物价、土地储藏等部门和单位编制,经市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争论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发挥城市规划在经营性建立用地市场治理中的龙头作用。凡在
4、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经营性建立用地,必需严格执行规划,符合城市建立与进展的重点方向和目标,经过市规划、建立部门审核,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有规划地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市规划、建立部门应准时供应城市改造与建立重点区域的具体规划以及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资料,在市级土地有形市场上公布。 三、完善市区地价体系 为了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地价体系。市物价、国土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评估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调整1次。详细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要依据基准地价,合理评定标定地价。规划用地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土地,由市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
5、导小组或托付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都县、城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土地储藏交易中;心代表,依据基准地价和市场供求状况,争论确定底价,最终成交价由市场打算。 建立工业工程用地地价协调制度。对规划用地范围内主要是3个开发区的工业工程用地的出让价格,由市政府协调小组定期协商,确定协议出让价。协议出让价不得低于省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的请示的通知中规定的最低标准。 建立地价公布制度。市物价和国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定期确定、公布城市经营性建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引导土地价格的合理形成。在市场交易中,不得低于底价出让经营性建立用地。 四、加强建立用地的合理利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规范 经营 建设 用地 管理工作 意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