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课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cuxp.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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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文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2一、改革内容综述二、政策法规内容三、系统实际操作四、需注意的问题3变逐笔核销的行为管理为总量核查的主体管理。n取消核销制度。企业不再办理核销,出口报关和申请退税时不再提交核销单。注意:取消核销,并非取消管理。通过系统对货物流与资金流比对、监测。n建立对企业进出口统一进行主体管理的新制度。-全面采集进出口和收付汇数据,通过企业报告剔除干扰因素;-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动态监测,锁定排查范围;现场核查,核实可疑情况;-确定企业分类,实行分类监管。绝
2、大多数A类企业贸易获得便利,极少数企业被分为B类或者C类,适用严格政策,受到重点监管。345政策法规内容名录管理名录管理外汇收支业务管理外汇收支业务管理企业报告和登记企业报告和登记非现场核查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分类管理分类管理6名录管理名录登记名录登记1.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2.货物贸易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货物贸易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 或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副本;4.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
3、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 登记的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或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等 等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6.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7名录管理名录变更名录变更 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 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 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在变更之日起 在变更之日起30 30日内,持
4、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 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手续。更手续。1.1.名录变更申请书;名录变更申请书;2.2.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 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 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 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3.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8名录管理名录注销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 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 30天内 天内主动 主动到所在地外汇 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1 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2 2、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被工
5、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3 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 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直接 直接其从名录中 其从名录中注销 注销:1.1.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2.2.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3.3.外汇局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 外汇局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 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4.4.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外汇局认定的其他
6、情况。9名录管理辅导期管理 外汇局对 外汇局对8 8月 月1 1日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期 日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期限为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 限为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 90 90天,企业应当在辅 天,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 导期结束后10 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 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 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 逐笔对应情况。情况。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1)注销名录后 注销名录后,经申请再次列入名录的企业 经申请再次列入名录的企业,视为新企业纳入辅导
7、视为新企业纳入辅导期管理。期管理。2)2)辅导期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 辅导期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 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 B类企 类企业。业。10外汇收支业务管理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范围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范围进出口货款、从离岸帐户进出口货款与境外机构境内帐户进出口货款、深加工结转下境内收付货款、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境内机构境外开设的帐户进出口货款收入。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单证的填写 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单证的填写(一)向境外付款(包括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付款)的,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二)向境内付款的,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内付款
8、承兑通知书;(三)从境外收款的(包括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款),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四)从境内收款的,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11外汇收支业务管理贸易外汇收入的审核贸易外汇收入的审核 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A类企业:银行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并完成申报后,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B类企业:银行通过监测系统扣减企业对应的可收汇额度后,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超过出口可收汇额度的,凭外汇局出具的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办理收结汇。办理收结汇。C类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货物贸易外汇登
9、记表办理收结汇。办理收结汇。12外汇收支业务管理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 贸易外汇收入待核查账户的支出范围 结汇或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登记的其他外汇支出。注意:1)待核查账户内资金不得相互划转;2)待核查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不得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外汇融资或理财业务;3)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凭强制执行令等直接从待核查账户划款。13外汇收支业务管理贸易外汇支出的审核 企业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 企业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定提交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以信用证、托收方式方式结算 一)以信用证、托收方式方式结算 按
10、国际结算惯例提供有关商业单据(根据具体银 按国际结算惯例提供有关商业单据(根据具体银行定),比如合同、开证申请书等。行定),比如合同、开证申请书等。(二)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二)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 进口合同或形式发票。进口合同或形式发票。(三)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三)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 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商业发票。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商业发票。14外汇收支业务管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管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管理 支出:支出:1 1、依据不同结算方式提交有关单证、依据不同结算方式提交有关单证 2 2、先支后收项下:提交出口合同、先支后收项下:提交出口合同 先收后支项下:提交出口合同和收汇凭
11、证 先收后支项下:提交出口合同和收汇凭证 收入 收入:1 1、银行收到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入企业待核查、银行收到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入企业待核查 账户;账户;2 2、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划转或结汇时,向银行提交:、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划转或结汇时,向银行提交:出口合同、进口合同、收汇及付汇凭证;出口合同、进口合同、收汇及付汇凭证;3 3、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金额超、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 过相应支出金额20%20%时,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 时,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凭外汇局出具的 业务登记手续,凭外汇局出具的 货物贸易外汇登
12、记表 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 办理收结汇。办理收结汇。15外汇收支业务管理代理业务管理代理业务管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代理方付汇、收汇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代理出口业务项下,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议将
13、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给委托方。16外汇收支业务管理退汇业务的原则是原路退回。贸易收汇的退汇:1、错误汇入产生的退汇,提供原收汇凭证;2、其他原因产生的退汇,提供原收入申报单证、原出口合同。贸易付汇的退汇:1、错误汇出产生的退汇,提供原支出申报单证;2、其他原因产生的退汇,提供原支出申报单证、原进口合同。注意:对于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办理退汇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17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报告类型按业务性质分 贸易信贷 远期信用证 转口贸易 差额 主体不一致 辅导期 存放境外 其他报告类型按法
14、规约束力分 义务性 主动性按报告方式分 网上报告 现场报告报告时限要求报告违规处理18为什么需要报告,为什么要重视报告?u 非现场总量核查的需要外汇局在总量核查中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将不匹配的资金流、货物流调整到同一核查期。外汇局在总量核查中将剔除有关差额交易的数据,不纳入核查。外汇局在总量核查中将剔除有关主体不一致的数据。u 贸易信贷比例管理的需要对贸易信贷实施比例管理。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19 贸易信贷报告报告范围、期限、内容 A类企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30天以上
15、(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备注:信用证报送方式与延期付款报告途径、方式一致。19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20贸易信贷报告p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 企业勾选 企业填写 会计科目预付货款申报单号 进口日期/金额 预付账款预收货款申报单号 出口日期/金额 预收账款延(远)期付款报关单号 付款日期/金额 应付账款延期收款报关单号 收款日期/金额 应收账款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21 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单笔
16、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企业应当在收(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付(收)款日期、付(收)款金额等信息。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22 差额报告 对于单笔进口报关金额与相应付汇金额、单笔出口报关金额与相应收汇金额存在差额的,企业可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如是银行手续费一般不需报告,主要以金额判断。5000美元以下一般可以不报。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23 特别提示 企业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
17、汇局报告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 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或因企业报告信息错误且严重影响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24 贸易主体不一致(企业分立合并、捐赠)业务报告 企业在收汇或进口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贸易主体不一致的原因、需报告的收汇或进口数据及其变更后的企业代码和名称、企业所属外汇局、相应的收汇金额或进口金额);2)出口合同或进口合
18、同;3)收入申报单证或进口货物报关单;4)捐赠协议(仅捐赠业务提供);5)相关部门出具的分立、合并证明文件(仅企业分立、合并的提供);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企业超过规定期限报告的,还应说明未能及时报告的原因。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25 辅导期业务报告 辅导期企业应当根据辅导期内实际业务发生情况,逐笔对应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或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与支出数据,如实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并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告表报送所在地外汇局。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内容包括:1)出口/付款与相应收款/进口的逐笔匹配情况;2)转口贸易收入与相应支出的逐笔匹配情况。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2
19、6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 经外汇局登记办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每月月末之前,通过监测系统,分交易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其他)、分账号(币种)如实报告上月境外账户的收入、支出、同名划转以及余额情况。注意:1)按月报告。2)单一型企业和集团型主办企业还应当报告月末对账单余额及对账单日期。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对于货物进出口与贸易收付款业务中发生的其他特殊交易,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27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报告小结28转口贸易超比例收入登记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从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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