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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合同法学 主讲人:吴一平盐城师范学院教学课件1合同法学第十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买卖合同第三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四节 赠与合同第五节 借款合同2第十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其财产所有权转移于他方,而他方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类型。二、法律特征 1.合同的标的物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非禁止流通的有体物。2.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3.合同既可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三、种类 合同法规定了买卖合同、互易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五种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3第十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节 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四、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承担及孳息归属五、特种买卖合同六、房屋买卖合同4第二节 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4.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5第二节 买卖合同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一)交付标的物(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三)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四)物的瑕疵担保义务6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一)交付标的物 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
3、转移给买受人实际占有和控制。1现实交付 现实交付(实物交付),是指实际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使出卖物处于买受人的事实管领之下。2拟制交付 拟制交付,是指在标的物不能实际移转占有或者不需要移转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代替实物的交付。(1)简易交付,是指标的物在出卖前已经被买受人实际占有。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2)指示交付,是指在出卖物在出卖前由第三人实际占有,出卖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3)占有改定,是指由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实际占有,而买
4、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7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一)交付标的物 例: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8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三)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
5、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是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有担保其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的权利负担的义务。10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四)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瑕疵担保,是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保证其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1物的瑕疵 2物的瑕疵的认定依据 3物的瑕疵担保的效力11第二节 买卖合同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一)给付价金的义务(二)受领标的物的义务(三)对标的物检验和通知的义务12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一)给付价金的义务 给付,须依合同约定的价金数额、
6、给付期限、地点和方式进行,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序良俗。(二)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一般认为,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受领义务。13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三)对标的物检验和通知的义务 1按约定的时间检验和及时检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2通知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
7、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14第二节 买卖合同四、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承担及孳息归属(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原则(三)孳息归属15四、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承担及孳息归属(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
8、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例1:甲卖一母牛给乙,价3000元,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有。随后甲于5月31日将牛交到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D)A.5月31日 B.6月1日 C.12月1日 D.11月28日16四、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承担及孳息归属(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原则 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原则,指买卖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分配给当事人哪一方负担。17(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原则1.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
9、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6月2日,杜某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某使用。6月8日,刘某某向杜某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某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0日,该耕牛遭雷击身亡。对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由谁承担?()A杜某某 B刘某某 C杜某某与刘某某各承担一半 D杜某某承担1/3刘某某承担2/318(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原则2.特别规定(1)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2)出卖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路货风险负担),除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负
10、担。(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自提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负担。19(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原则2.特别规定 例: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末前往提货20四、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承担及孳息归属(三)孳
11、息归属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21第二节 买卖合同五、特种买卖合同(一)分期付款买卖(二)样品买卖(三)试用买卖(四)拍卖(竞争买卖)22五、特种买卖合同(一)分期付款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即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买卖标的物,而买受人分期支付价金的合同。1分期付款买卖分期支付价金。2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3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直至付清为止。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
12、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4标的物自交付之日起,其风险转移于买受人。23五、特种买卖合同(一)分期付款买卖 例: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59)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24五、特种买卖合同(二)样品买卖(货样买卖、凭
13、样买卖)样品买卖,指买卖双方约定样品,出卖人应交付与样品质量相间的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25五、特种买卖合同(三)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系指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并以买受人于约定期间内对试用标的物的承认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七十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26五、特种买卖合同(三)试用买卖 例1: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
14、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例2: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B.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C.试用期间届
15、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D.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27五、特种买卖合同(四)拍卖(竞争买卖)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争的办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受人的买卖方式。1买受人公开竞争,由出卖人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2对出卖人来说,拍卖可能出于自愿,但也可能是被迫或强制的,而买受人则是自愿的;3拍卖的表示一般为要约引诱;4应买的表示一般为要约;5当拍卖的表示为要约引诱时,拍定为承诺;当拍卖的表示具有要约的性质时,拍定只有宣示的效力;6强制拍卖时,拍卖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其他的拍卖,出卖人应负瑕疵担保责任。28第二节 买卖合同六、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
16、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一)一般要求 1房屋买卖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1优先购买权及其成立条件 2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3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三)商品房屋销售中的欺诈行为29六、房屋买卖合同(三)商品房屋销售中的欺诈行为1.整体双倍赔偿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
17、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最高院解释第9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
18、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30六、房屋买卖合同(三)商品房屋销售中的欺诈行为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009-58)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31六、房屋买卖合同(三)商品房屋销售中的欺诈行为2.部分双倍赔偿规则 最院解释第14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
19、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
20、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2第二节 买卖合同 例1: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
21、章。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请回答以下8588题。85.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有权代理B.属于无权代理C.属于表见代理D.属于间接代理86.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A.委托合同B.买卖合同C.行纪合同D.间接代理合同87.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A.存货人B.仓单持有人C.仓储合同受让人
22、D.货物受领人88.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A.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受领交付,但要求按一级品价格付款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因受欺诈合同无效 D.主张因受欺诈撤销合同33第二节 买卖合同 例2: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请回
23、答9193题。()91.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92.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93.下列关于乙的权利义务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若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B.若房屋未焚毁,法院应确认该房屋为乙所有 C.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 D
24、.乙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34第二节 买卖合同 案例分析1: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地震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
25、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6)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35第二节 买卖合同 案例分析2: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
26、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
27、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2)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3)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36第十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三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一、概念和特征二、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7第三节
28、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一、概念和特征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属于连续供给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供给一定种类、品质和数量的物于他方,而由他方给付价金的买卖合同。1具有公益性 2是持续性合同 3是格式合同38第三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二、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和权利(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和权利39二、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和权利 1按标准安全供电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
29、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通知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及时抢修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
30、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40二、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和权利 1交付电费义务 2安全用电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用电人最主要的权利是安全地获得电力。41第十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四节 赠与合同一、概念和特征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三、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四、赠与合同的解除与撤销42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人受领该赠
31、与财产的合同。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称赠与人,受领赠与财产的人称受赠人。例: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43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赠与合同的特征1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3.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例: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32、.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C.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D.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44第四节 赠与合同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三)赠与人的义务45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1任意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任意撤销权的行使 3任意撤销权的限制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2款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46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例1: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
33、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00万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效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 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效力,但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 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效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 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效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 例2: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乙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的法人代表更换,不愿意履行赠与合同。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尚未交付设备,
34、故可以撤销赠与 C.乙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若甲书面通知乙不予赠与,则甲不再承担责任47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1法定撤销权的概念2法定撤销的事由3撤销权人4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5行使撤销权的效果48(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1法定撤销权的概念 法定撤销权,是指具备法定事由,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49(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2法定撤销的事由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1款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50(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35、3撤销权人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1款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51(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4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2款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2款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52(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4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例1:甲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与甲及其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甲之子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36、?()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若甲行使撤销权,应在2000年12月1日之前行使 D.甲可以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例2: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C.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53(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5行使撤销权的效果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54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三)赠与人的义务 1转移赠与标
37、的物的义务 2对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瑕疵担保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5二、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三)赠与人的义务 例: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
38、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56第四节 赠与合同三、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人的权利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2.受赠人的附随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57第四节 赠与合同三、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例: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39、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6)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58第四节 赠与合同四、赠与合同的解除与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例: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
40、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59第十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五节 借款合同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贷款人权利和义务三、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利率限制60第五节 借款合同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 2.借款合同是否为有偿合同,应区分商业借贷和民间借贷而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
41、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3.商业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1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4.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并需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5商业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单务合同。61第五节 借款合同二、贷款人权利和义务(一)贷款人的主要义务 1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第1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不得滥用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
42、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62第五节 借款合同三、借款人的主要义务1前合同义务2依约提供担保3依约定用途使用贷款4归还借款本金5按约定支付利息63三、借款人的主要义务1前合同义务2依约提供担保3依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64三、借款人的主要义务4归还借款本金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
43、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例: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65三、借款人的主要义
44、务4归还借款本金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例: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66三、借款人的主要义务5按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
45、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例:下列4份借款合同,双方对支付利息的期限均无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义务应当如何履行?()A.甲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则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B.乙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年,则应当每满6个月时支付一次利息 C.丙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3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时支付利息 D.丁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5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50个月时支付利息67第五节 借款合同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利率限制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例:甲与乙结婚后因无房居住,于 2000年8月1日 以个人名义向丙借10万元购房,约定5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04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偿还10万元及利息B.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甲偿还10万元C.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甲和乙分别偿还5万元D.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及利息68盐城师范学院教学课件谢谢各位!吴一平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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