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六篇】.docx
《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六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六篇】【篇1】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编号号: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合称“双方”或“各方”,单称“一方”鉴于:1、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乙方持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2、甲方为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甲方委托乙方持股,乙方亦接受该等委托。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持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持股的形式及期限1、乙方持有的公司勺股权为甲方所有,甲方应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甲方委托乙方持有该等股份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至
2、本协议签署之日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公司的有关资料上予以记载的乙方持有的股权比例暂不予以变更;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及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不登记,并在公司的有关资料上暂不予以反映,但甲方作为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3、甲方委托乙方持股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时起至甲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或公司所有股东同意变更登记时止。第二条股东权利的行使甲方委托乙方在股东会中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更换董事、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岀决议、对股东向
3、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岀资作岀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及法律规定的甲方:,身份证号码:股东应享有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1、甲方就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其所有股权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股东权利。2、甲方仅以其持有的股权价值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权获得公司分配的利润。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股权证明,股权证明上应记载出资者的姓名及出资金额。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披露甲方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并在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并配合办理相
4、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条争议解决1、适用法律:本协议及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2、管辖: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均应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其它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各正本具备同等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篇2】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实际出资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
5、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部分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1.5如果出现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权而需要承担这部分
6、股权对应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都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二、委托代持股份: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资对应的股权,交由乙方代持。2.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履行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4.1代持股份项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
7、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若甲方参加公
8、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5.5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
9、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5.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
10、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
11、助及便利。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七、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
12、年_月_日文化有限公司已经知情,并且许可其行为承认甲方的股东身份。(公司盖章、法人签字)【篇3】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甲方(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因个人原因不便在工商机关办理股权登记事宜,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一事达成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代表股权”),乙方仅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公司其他股东对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所持有的股权份额、实际出资额、所应享有的股东权利予以确认和认可。该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二、
13、委托权限甲方仅委托乙方作为代持股权表面形式上的持有人,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在工商局进行股东身份登记。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出资为甲方履行,实际出资权利义务亦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有限公司享有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权、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查账权、提起股东之诉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在对应工商局进行股权登记,对该等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
14、转移到自己或其指定第三人名下,乙方不得干涉,无权拒绝,且均积极配合完成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因此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3.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因该股权转让发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乙方应
15、当配合。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并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行使任何股东权利,作出任何与该等股权有关的处分行为。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乙方须依据甲方书面授权或者明确指示由代甲方发表意见或作出决策,乙方擅自与就以上股权达成某项决议的,该决议无效。5.乙方承诺将因代表股权收到的相关股权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为甲方所有,并承诺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6.甲方有权自由转让“代表股权”,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签署,并对
16、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7.因乙方原因,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必须积极处理,且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机构消除该解封。若不能,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一切合理性支出。8.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或者不再适合作为该等股权的代持人,双方代持关系终止,且在发生该等事由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代持股权转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9.若乙方死亡,乙方名下代持股权不发生继承、不参与分割。乙方继承人不享有任何继承权,且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至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名下。五
17、、委托持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元的代为持股费用。六、投资风险承担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其他指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不对该法律后果和投资风险承担责任。七、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八、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8、提起诉讼。九、送达地址1.甲、乙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邮政编码、以以下确认的内容为准:甲方:地址:电话:邮箱:传真:邮编:乙方:地址:电话:邮箱传真:邮编: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送达地址确认条款所列信息送达。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前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当于上述信息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发至上述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均视为有效送达。4.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投邮之日起算第3日视为送达;文件被
19、拒绝签收的,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5.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2日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方式送达的,以信息内容发送之日视为送达。6.由于合同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履行告知义务、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及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自行承担。十、附则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年。甲方:(签字/公章)_年_月_日乙方:(签字/公
20、章)_年_月_日【篇4】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本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受让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并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转让及代为持股内容甲方有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以下简称“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类似交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该笔出资的所有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对该笔出资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支付转让款甲方在本协议签署
21、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第三条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4.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
22、,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或损失,否则,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4.3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4.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5.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
23、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5.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5.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或损失,否则,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后赔偿责任。5.5在乙方将有关代持股权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据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权的前提下,乙方对于代持股权的相关事宜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六篇 股权 协议书 标准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