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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化节旅游安全督查方案 为确保第届中国文化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稳定,爱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治理、条块结合、属地治理、各方联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管和强化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旅游行业不出大的安全问题,为旅游行业安康快速进展营造良好的旅游进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第届中国文化节旅游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成立由分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伟牵头,抽调市安监、交通、消防、卫生、林业、技
2、术监视、旅游、文物、宗教、园林、体育等职能部门组成市旅游安全综合监视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副局长李振奇同志担当。主要职责是:负责第届中国文化节期间的旅游安全监管。催促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正确履行旅游安全监视治理责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 (二)各县(市)区政府是旅游安全监视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旅游安全工作方案和预案,成立旅游安全综合监视治理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内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旅游安全。 (三)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快速启动完善各种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的安
3、全隐患排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旅游安全监视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旅游安全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旅游经营单位进展安全检查。要成立相应的旅游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协调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旅游治安、旅游消防安全工作的治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及旅游景区(点)实施监控和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客车源头治理,对道路旅游车辆驾驶人员资质的监视检查和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打击超速、超载、超时驾驶等行为。 (三)交通部门:负责旅游大路设施的规划、建立、旅游客运行业治理和道路旅游客运车辆
4、资质的治理;旅游车辆、船舶综合性能检测和旅游运输驾驶人员、船员的培训治理;重点打击无证(牌)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查处不签订旅游运输合同,不按规定路线行使或擅自转变团队运行线路和停靠点,不按规定配备双驾,不按旅游客运效劳质量标准供应效劳等各类旅游客运违规行为。 (四)安监部门:负责催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履行监视检查职能。负责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机场、车站、码头、民航、铁路等单位和场所安全生产状况的监视检查,查处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五)卫生部门:负责全市旅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对旅游企业餐饮食宿卫生状况进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餐饮食宿等违规行为,
5、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质量技术监视部门:负责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实行强制性治理的安全认证,对与质量技术监视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视治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的客运索道、滑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治理及安全监查;查处擅自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违规行为。 (七)林业部门:负责森林公园及林业部门治理的旅游景区(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治理;做好森林防火和通往景区道路及景区内道路、景区内简单发生人员拥挤的步行道路的安全监视和治理;查处破坏森林安全设施、设备、违规私带火种上山等违规违法行为。 (八)宗教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点)宗教活动
6、场所的监视和治理。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对各种宗教活动的安全进展监视,特殊是对香炉、殿堂文物的消防安全保障。 (九)旅游部门:负责代表本级政府监管旅游效劳质量和行风建立。受理旅游者有关旅游安全以及效劳质量的投诉,并妥当处理。 (十)文物部门:根据文物爱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全部文物爱护单位的安全状况进展监视检查。对开放的文物景区(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展监视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监控,消失人员大量聚拢、拥挤危急状况时,马上进展疏散,确保旅游者安全。 (十一)体育部门:根据市体育经营活动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化对我市从事水上漂流工程企业的源头化治理,对工作人员的资质进展监视检查和
7、安全培训教育;对滑雪、攀岩、滑翔、攀岩、蹦极等特种旅游工程的设备进展安全治理;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敲诈游客等行为。 (十二)新闻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视作用,从正反两方面报道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到位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辖区内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第届中国文化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值班工作的部署,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催促本辖区内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依法查处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以及不马上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
8、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逃匿的行为。 (二)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完善道路安全设施,确保道路安全。特殊是快速通道、通往景区道路及景区内道路、景区内简单发生人员拥挤步行道路的安全监视和治理。各道路旅游客运汽车公司要严格落实“两险四证”,加强以客运司机为主的驾驶员治理,依法打击“黑车”,严格查处无道路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效措施,杜绝驾驶员的违章驾驶、疲惫驾驶以及“三超”(超员、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确保水库、湖泊等水上旅游安全措施齐全、安全状况良好。 (三)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生产
9、经营单位的治理,确保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客运电梯安全牢靠、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星级饭店要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以及健全“三防”措施和制度。 (四)加强对景区(点)危急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的隐患整治。各旅游景区(点)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严禁景区(点)内使用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对景区(点)内巡游设施设备,特殊是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滑道、游山道路的安全标识、防护设施、技术标准、观光车和旅行社团队运行安全等进展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辖区内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行为。 (五)标准旅游生产单位的经营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
10、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监视治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及旅游景区(点)实行时段流量掌握,消失人员大量聚拢、拥挤危急状况时,马上进展疏散。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停车场所,确保旅游车辆和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加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治理。第届中国文化节期间的各种大型集会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必需预备足够的人员、物资、装备(包括可移动发电机、卷扬机、手动倒链、钢丝绳、千斤顶、气割、安全绳等),如单位不具备以上物资的,必需知道以上装备的详细位置及数量,以便随时调用。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大事的发生。 五、开展
11、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方法。 1、企业组织自查。时间:3月18日3月20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对影响旅游安全生产及景区(点)周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展全面排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逐部位,逐岗位查找薄弱环节,积极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空档。对本单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到位前必需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事故发生。各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点)、道路旅游客运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一进展自查、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县(市)区组织检查。时间:3月21日3月26日。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监视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仔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12、不定期的抽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发觉的重大问题要责令落实整改,并准时上报。 3、市督导组督查。时间:3月27日4月4日。在各企业自查和各县(市)区政府检查的根底上,由市旅发委办公室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至少3人,各组长单位要派一名副局长带队,协同新闻媒体对各县(市)区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全面督查,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县(市)区进展表彰,对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单位进展曝光。 (二)督查方法。 实行分组包干责任制。实行明查、暗访的形式,听取各单位检查、自查状况汇报及第届中国文化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部署,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反应检查状况。并于4月6日前将第一次督查状况报市旅发委
13、办公室。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单位:市旅游局 其次组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第三组组长单位:市技术监视局 第四组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第五组组长单位:市消防支队 第六组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全生产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底线底线”。各单位、各部门肯定要上高度重视,充分熟悉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积极行动,细化责任,扎扎实实做好第届中国文化节期间的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二)制定方案,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旅游行业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14、把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落实到每个详细单位和详细岗位,快速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仔细整改。完善突发大事处置机制,确保安全制度到位、安全设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马上停业。对不仔细履行职责导致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在4月10日5月10日期间,各县(市)区要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进展抽查;各督察组要准时督察,确保节期间的旅游安全,真正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 (三)各司其职,协同协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团结一心,亲密协作,狠抓落实。要根据“统一领导、分级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各司其职
15、,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第届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四)强化责任,把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旅游安全、消防排查责任双重追究制,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消退事故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五)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各单位要仔细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第届中国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重大大事专报制度。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必需保持战备状态,保证救援设备、设施性能良好,确保接到险情后能在第一时间组织有效救援。旅游行业各单位的值班名单必需于3月25日前报市旅发委办公室。 (六)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专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民族宗教局、文物局、园林局、林业局、龙门管委会等单位要落实在每个旅游景区(点)有一名副县级安全专员的制度,负责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每个企业也必需设立一名安全专员,负责企业安全工作。同时,在第届中国节期间实行旅游安全日报告制度,即每日16:00前将各县(市)区的旅游安全状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旅发委办公室,有状况报状况,无状况报平安。 各相关委局及旅游企业的安全专员状况(姓名、职务、电话、手机)于3月28日之前报市旅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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