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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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9篇)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状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25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细心部署,对比检查内容逐项进展仔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状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编制状况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2023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藏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23】45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同时,因我局原担当的“土地出
2、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6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24名,领导职数未变。2023年3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藏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藏局”。20xx年9月,根据关于给市土地储藏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41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20xx年11月,根据关于银川市土地储藏局规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88号)文件,我局规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享受正处级待遇1名,享受副
3、处级待遇1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3副,其他人员11名。 二、机构职能调整状况 20xx年,我局将原担当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藏资金治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担当。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2023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担当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依据城市建立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藏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藏土地的整理和治理;根据市政府土地供给规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藏信息等。 20xx年,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方法(银政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
4、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担当。 20xx年,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藏土地治理实施方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4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藏治理方法(市政府令3号),由我局担当我市土地储藏详细职责,并担当储藏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屡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根据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掌握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三、机构编制自查状况 1、能仔细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2023年前后主要
5、担当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治理等重要职能,2023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治理职能,2023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藏、储藏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屡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根据调整后的职责仔细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协作,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当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仔细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治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
6、治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治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转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状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构造比例、领导职数内进展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消失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根据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规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状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全部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根据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
7、制或者超编进人状况。 3、能仔细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治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治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根据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标准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20xx年10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治理系统,能按要求准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根据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藏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20xx年10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准时公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立根底。 从自查状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治理执行状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标准,成效明显,没有消失违反机构编制治理有关规定的状况
8、。 四、存在的问题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2023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藏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23】45号),经3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展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 【篇2】机构编制执行状况的自查报告 依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展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状况进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根本状况 1、机构根本状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
9、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根据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根据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治理。 3、领导职数配备状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治理状况 我办仔细贯彻落实中心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根据编制类别治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
10、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治理,根据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状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状况 严格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根据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标准治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篇3】机构编制执行状况的自查报告 依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治理规定执行状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治理规定执行状况纳入政府目标治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
11、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治理规定执行状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治理规定执行状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治理总体状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
12、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治理规定执行状况 依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治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治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治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
13、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治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治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治理文件,进一步标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治理。 (一)严格掌握机构编制,标准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治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治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治理的通知(肥编2023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需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掌握。少数单位的确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23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
14、县内调剂。 在详细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状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治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治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治理局每年对全县全部登记的事业单位进展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标准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治理数据,建立标准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与年检的168
15、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与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治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治理统计软件中进展治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展实名登记治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治理 在严格掌握机构编制增长的状况下,依据社会经济进展需要,在总量掌握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展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展了调查摸底,依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立留下肯定的余
16、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依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展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立。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状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依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动身、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状况 (一)机构变
17、动状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削减3个行政部门。根据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逝、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逝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赐予撤销;对职能已大局部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穿插、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展了合并;对面对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效劳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展改制;保存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
18、减状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展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局部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削减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准备 我县机构编制治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肯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构造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
19、能准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拟严峻。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治理。严格落实皖编2023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连续加强机构编制治理。掌握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准时订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存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20、【篇4】机构编制执行状况的自查报告 依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22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治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状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治理总体状况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
21、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二、机构编制治理规定执行状况 (一)严格机构编制治理工作,仔细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需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掌握。 (二)在详细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根据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治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治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治理统计软件中进展治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展实名登记
22、治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准时、真实、精确。 三、事业单位登记治理状况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治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治理局每年对全县全部登记的事业单位进展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标准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治理数据,建立标准的档案库。2022年我局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状况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准备 我局机构编制治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
23、关怀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肯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治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连续加强机构编制治理。掌握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篇5】机构编制执行状况的自查报告 依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机构编制治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状况进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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