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课件hdjk.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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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8 章 所得税会计8.1 企业所得税概述 8.1.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8.1.2 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8.1.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8.1.4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8.1.5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8.1.6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8.1.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 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8.1.2 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1)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2)指定扣缴义务人。(3)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4)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
2、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8.1.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8.1.4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 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正常)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基于收入来源管辖权进行征税的原则,其适用税率为20%。2)优惠税率(1)小型微利企业。(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3)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中规定的产业
3、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4)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8.1.5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就是税法规定的应纳税的收入,它是在按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再予确认和计量的收入。1)应纳税收入的形式和内容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应税收入总额的具体内容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2)不征税收入 收
4、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8.1.6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免税收入 2)法定减免 3)定期减免 4)加速折旧 5)加计扣除 6)减计收入 7)抵扣税额 8)税额抵免8.1.7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年度 1)纳税地点 2)纳税年度8.2 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8.2.1 应税收入的确认、计量 8.2.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8.2.3 资产的税务处理 8.2.4 应纳税额的计算 8.2.5 特别纳税调整 8.2.6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8.2.7 企业所得税的核
5、定征收 8.2.8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8.2.1 应税收入的确认、计量 1)确认、计量的原则和条件 2)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计量 3)企业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计量 4)企业租金收入的确认、计量 5)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计量 6)财产转让所得的确认、计量 7)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计量 8)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计量 9)其他收入的确认、计量8.2.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2)税前扣除的确认原则 3)税前扣除项目 4)准予扣除项目的确认 5)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和应扣未扣支出的处理 6)不得扣除项目 7)企业亏损的确认和弥补 8)虚报亏损的处理8.2.
6、3 资产的税务处理 1)资产的计税基础 2)固定资产 3)递耗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投资资产 7)存货 8)企业重组8.2.4 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 2)居民企业及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居民企业及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4)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5)境外所得税直接抵免的计算 6)境外所得税间接抵免的计算 7)境外所得税抵免的相关问题8.2.5 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是指企业财务会计对交易、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与企业所得税法规
7、定不符时,按税法进行的调整。以下仅就特别纳税调整予以阐释。1)关联方与关联方交易 2)独立交易原则的涉税认定 3)预约定价 4)收入的调整 5)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 6)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 7)年度关联业务的纳税申报 8)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认定 9)补征税款 8.2.6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必须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另有规定者除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量两者之间的永久差异、时间性差异,将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调整为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和扣除项目,进而计算
8、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1)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2)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3)货币计量单位 4)企业合并纳税 5)居民企业跨省市总分机构的汇总纳税 6)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汇总纳税 7)多缴税款的退还8.2.7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范围(1)依照税法规定可以不设账或应设而未设账的;(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难以查实的;(5)虽然能够按规定设置账簿并进行核算,但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凭证、
9、账簿及纳税资料的;(6)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2)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1)企业在每年第一季度填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简称“鉴定表”)一式三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2)主管税务机关对“鉴定表”审核后,报县(市、区)级税务机关确定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3)征收方式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般不得变更。(4)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该根据企业和当地的具体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类逐户核定其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3)企业所得税的定额征收 定额征收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年度应纳所
10、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征收。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企业,参照以前年度经营情况,可先采用发票加定额的方法测算本年度应税收入总额,然后再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4)核定应税所得率缴纳 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其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能够正确核算的情况下,可按国家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出应纳税额,据以申报纳税。也就是说,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 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小型微利企业不能采用
1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法,也不能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税所得率 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应纳所得税额)时预先规定的比例,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占其经营收入的比例。该比例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销售利润率或者经营利润率等情况分别测算得出。现行企业执行调整后的应税所得率见表81。表81 不同行业企业应税所得率8.2.8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1)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分A 类申报表、B 类申报表;扣缴义务人还应填报“扣缴报告表”,汇总纳税企业应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1 张主表
12、和11 张附表。图81 居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体系附表一:收入明细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四: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七: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8.3 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 8.3.1 所得税会计处理规范概述 8.3.2 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 8.3.3 基于收入费用观的所得税会计差异 8.3.4 基于资产负债观的所得税会计差异8.3.1 所得税
13、会计处理规范概述 各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大致都经历了与所得税法保持一致到逐步分离的过程。在财务会计中,所得税会计准则是对企业涉税事项出于财务报告目标而进行的会计规范,称为所得税会计处理(accounting for income taxes);而体现所得税法要求的所得税会计(income taxes accounting)则属于税务会计范畴。8.3.2 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 1)所得税会计处理目标 2)所得税会计中的所得税性质 3)当期计列法与跨期所得税分摊法图82 所得税的跨期摊配示意图8.3.3 基于收入费用观的所得税会计差异 收入费用观以利润表为重心,认为收益是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与为取得这
14、些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差额。所得税会计差异是会计收益(所得)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额,亦称“计税差异(tax differences)”。在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下,按“差异”在未来是否能够转回,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两类。1)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permanent differences)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标准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2)时间性差异 当收益或费用被包含在某一期间的会计利润中,且同时被包含在另一期间的应税利润中时,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通常称为时间性差异。8.3.4 基于资产负债观的所得税会计
15、差异 资产负债观直接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确认与计量企业的收益,认为收益是企业期末净资产与期初净资产的差额,强调综合收益,收益由排除资本变动的净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之差产生。按照资产负债观理念,真正的利润本质上是净资产的增加,真正的亏损本质上是净资产的减少。在所得税会计中,基于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的不同关系,形成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不同的模式(见本书第1章),具体表现在对待差异的不同处理方法上,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第4 节)。1)计税基础(1)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 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在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
16、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被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扣除的金额。(2)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 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对于预收款项产生的负债,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不征税的金额。2)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temporary differences)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扣税金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17、。(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8.4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4.1 所得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8.4.2 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 8.4.3 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会计处理 8.4.4 企业所得税缴纳、抵免与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8.4.5 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4.6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8.4.7 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处理 8.4.8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18、8.4.1 所得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企业在选择应付税款法时,应设置“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账户。企业在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应设置“所得税费用”、“递延税款”和“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1)所得税费用 2)递延所得税资产(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3)递延所得税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4)递延税款(采用利润表债务法、递延法)5)应交所得税8.4.2 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 应付税款法(taxes payable method)是企业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所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是税法导向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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