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合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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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合18篇第1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环境噪声现状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
2、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
3、,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20年
4、,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二、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
5、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
6、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三、存在的问题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
7、声环境监测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总结计划(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按照市、区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大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落实,现将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镇幅员面积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余万,镇辖17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开展“秸秆禁烧行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道路扬尘管控
8、行动、散乱污综合整治、散煤禁烧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楼顶清尘行动”等,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数据得到有效改善。二、工作开展情况(一)秸秆禁烧。一是我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由镇班子成员、联村干部、村社区常干开展网格化禁烧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配备2部高倍望远镜,聘请2名专职禁烧瞭望员;秸秆禁烧得到了有效防控。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对我镇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租用1台宣传车每天在主要村道开展4个小时流动宣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发放禁烧宣传资料3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牌2块,横幅80余张,每天播放广播村村响禁烧宣传2小时以上;班子成员分别到辖区内8所学校开展禁烧宣讲,
9、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2万余份。三是强化巡查督导,投入1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巡查、整治工作;成立2个分片督查组,分2条线路每日开展巡查,涉及农户3000余户;每村落实2-3名巡查员对重点区域开展8小时以上巡查。四是强化综合利用,在八一、火花、羊湾等6个村开展试点,为5000亩土地1300余户农户发放堆腐物资:腐熟剂1万公斤、尿素1.25万公斤、薄膜2000公斤。五是强化教育处罚,通过公示栏、微信群、广播等每天通报禁烧情况;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对焚烧秸秆农户实行公开曝光,对两名焚烧秸秆村民分别处罚500元;约谈2个秸秆禁烧组织不力的两个村,并纳入年末考核。(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我镇在前期摸排出2
10、条土路,分别位于革坪西延线和公兴村。目前革坪村合江组100米长土路已硬化、公兴村五组主道270米长土路已硬化。(三)建筑楼顶清尘行动。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的金江、岷江2个社区共计17个小区的楼顶积尘摸排,建立责任人、责任物业单位进行楼顶清尘。对区二中核心管控区域100米范围的教学楼及食堂楼顶每周协调区教体局进行楼顶冲洗清尘。(四)“散乱污”综合整治。5月份对位于我镇长沙村的宜宾国杰商贸公司和北新公馆旁的杨从青水泥砂石销售点2家“散乱污”进行了整治。在6月底进行了“散乱污”小微企业即铝合金、广告、石材加工制作点摸排出91家,下一步将协同区经科局等部门进行整治。(五)散煤禁烧行动
11、。一是位于我镇辖区的4个蜂窝煤生产加工点已整治完成。二是开展摸排建成区内店铺经营性用煤143家、居民生活用煤121户,目前已协同区住建局对有产权的居民进行煤改气76家。(六)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我镇建成区内经摸排无家具厂使用喷漆作业。(七)餐饮油烟整治。对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位重点区域餐饮进行摸排整治,有159家商铺存在油烟问题,目前已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治。(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一是6月4日我镇在金沙江广场集中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二是我镇村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喇叭、端午节院坝会等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三、存在问题村民传统农耕意识还有待转变,我镇秸秆禁烧宣传力
12、度需进一步强化;个别村重视程度不够,村级主体意识不强。四、下一步工作总结计划坚持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坚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整治、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等的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第3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芜湖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13、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
14、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率先制订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出台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336号)目标任务
15、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2015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3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15年增长7.2%;全市地表水-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劣V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4
1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15年减少17.9%:2023年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氨氮化物要求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7.6%:2023年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15年排放量减少8%:2023年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氨氮要求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15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
17、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
18、“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
19、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芜湖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
20、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一)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
21、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二)碧水攻坚战方面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
22、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三)净土攻坚战方面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芜湖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芜湖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
23、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三、2023年工作安排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
24、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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