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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脱贫摘帽后脱贫质量、稳固脱贫成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23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对年初方案(天政办发202317号)进展调整完善的根底上,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心、省、市和县用于脱贫攻坚
2、的涉农资金。 (一)按中心国办发2023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类29项资金。 (二)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23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经省财政厅调整后的6类56项资金。 (三)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发20231号)文件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名目所规定的7项资金。 (四)县级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依据县脱贫攻坚规划要求,我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共计35519.4102万元,其中:中心资金19094.7988万元、省级资金7408.9014万元、市级资金7061.96万元、县
3、级资金1953.75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状况 (一)用于产业类扶贫工程规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23502.9761万元。其中:用于黄花种植工程502.8万元;用于黄花种植基地配套2468.5万元;用于大伟嘉育肥猪场建立产业工程3835万元;用于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产业园伟嘉种猪扩繁场建立工程3000万元;用于特色产业种植补贴450万元;用于现代农机推广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305万元;用于设施农业建立150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园屋顶式光伏扶贫配套工程200万元;用于装配式内装部品生产基地5835.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茶饮料无菌冷罐装生产建立工程6662.0261万元;用于安家皂村
4、扶贫车间建立工程89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扶持、帮助贫困户产业进展,带动我县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快速进展,形成我县特色精准脱贫产业,着力增加贫困人口自我进展力量,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根底设施建立类工程规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0016.4341万元。其中:用于逯家湾镇李二口村以工代赈根本农田建立工程366.48万元;用于袁家皂村乡村提质工程82万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3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工程3095.5727万元;用于2023年饮水安全稳固提升工程100万元;用于油房夭村饮水安全工程50万元;用于2023年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程30万元;用于2023年饮水安全水源
5、及管道改造配套工程390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修理养护工程50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饮水管道路面恢复40万元;用于宣(家塔)贾(家屯)线(西黑石贾家屯段)路基、路面以及防护工程767.6814万元;用于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万元;用于漂亮宜居示范村建立150万元;用于农田根本建立工程4319.7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立145万元;用于马家皂乡安家皂移民新村护地坝工程100万元;用于谷前堡镇水磨口村道路硬化工程1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工程建立,改善农业根底设施,夯实现代农业进展根底,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农夫生产运输难、群众出行困难等问题,使贫困村根底设施
6、到达漂亮乡村建立标准,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质量。 (三)雨露规划工程600万元,用于资助大中专技校职高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实行资助“全掩盖”,缓解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当完成学业。 (四)金融扶贫类工程规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400万元。其中: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用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带贫主体贷款贴息400万元。 绩效目标:以政府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和贴息,撬动大量的金融信贷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扶持,金融资金助推,破解产业扶贫贷款难问题,为产业进展供应资金投入保障,加快我县产业进展步伐。 四、工程治
7、理 工程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根据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动工程实施,加强工程和资金治理,细化工程建立内容和资金使用规划,加快工程实施,建立标准完整的工程工程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工程标准、资金安全。工程完工后准时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乡镇要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详细安排,仔细推动落实,确保工程准时落地,加强对扶贫工程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工程建立任务。 (二)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工程实施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全过程治理。工程实施完毕后,准时做好工程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对工程资金使用状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状况进展跟踪问效。推动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承受群众和社会的监视。 (四)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状况以及工程实施状况应准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村公开栏等方式进展公开公示,充分敬重广阔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加权、监视权”。 (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乡镇)要仔细组织协调,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高效推动工程实施、监管、督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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