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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奖惩制度15篇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力争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2、力争全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二、奖惩制度1、本单位鼓励职工进行安全经营,对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奖励。2、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本企业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分,实施目标管理,对完不成目标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从严予以惩处。壹佰元。3、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报告者,给予罚款比例的提成奖。扰乱秩序、不按制度、妨碍安全生产,侵犯人身权利;损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情
2、节轻微,尚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处分,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犯安全保卫管理行为,在厂职工和厂外人在厂区内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依照本办法处理。违犯安全保卫管理处罚分为下列三种:1、口头警告2、检讨或公开检讨3、罚款五十元以上,壹佰元以下,加重罚款不超过贰佰元。态度恶劣或当年连续违章二次以上的,必须按当年违章的次数加倍罚款。罚款在裁决后,须下达罚通知单,当事人接到签字罚款口头通知后,三天内到厂部保卫部门签字,凡未按规定时间签好字的,每月在工资内扣除五十元,交厂部财务部门。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3、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
4、“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末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
5、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第八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
6、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
7、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
8、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第七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
9、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2、水上运输事故:市
10、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
11、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
12、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
13、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4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
14、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
15、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更多制度范文,尽在: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
16、每项扣2分。(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
17、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四、奖惩办法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末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年末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
18、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八、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车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车队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车队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打造车队服务品牌,
19、制定此制度。一、车队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任到人。年末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三、本车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2、考核运输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
20、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车队;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3、车队安全部将审查意见提交车队安委会研究决定;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工作。六、奖励细则1、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车队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车队年度优秀驾驶员的
21、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2、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车队和人民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车队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500元。3、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车队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车队奖励500-2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500-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车队存档。违者由安全负责人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末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
22、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所有扣分和罚款均有驾驶员承担。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车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一次未参加车队处以50元违约金;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车队处予50元违约金;4、驾驶员未配合车队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车队处予50元违约金;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6、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
23、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德兴铜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点制度:1.对事故单位和事故相关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000元以上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10000元以下的考核,对责任人给予3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1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2.
24、2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2.3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2.5事故发生后逃匿的。3.发生轻伤事故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4.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事故,对相关管理人员依照下列规定4.2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4.3发生设备事故,按运输部设备事故管理细则考核。4.4发生铁路运输行车事故,按铁路运输行车事故处理办法考核。4.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节严重的
25、,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5.发生一般伤亡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6.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处理的事故;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8.交通事故的处理:8.1根据公通字1991113号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类,具体标准如下。8.1.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8.1.2一般事故:是指一
26、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8.2.2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6%考核。8.2.3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4%考核。8.2.4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2%考核。8.5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
27、000元,考核金额超过20000元时,按20000元考核。8.6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程度极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给予行政处分。8.7事故直接损失是指由事故原因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8.8交通事故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各单位对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员应分别视情况给予停驾待岗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不含二万元)以内的可视情节给予一个月以内的停驾待岗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不含十万元)以内的可视情节给予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停驾待岗处理;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可视情节给予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停驾待岗处理。8.9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
28、理职责,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交通事故,按运输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考核。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1、严格遵守车队规定的各项制度;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4、本年度无投诉。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1、严格遵守车队规定的各项制度;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4、有好人好事记录。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程度评一、安全目标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2、力争消灭轻伤,班组杜绝严重违章,人人正规操作,杜绝三违。二、管理
29、措施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就是抓政治,就是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认真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第一,进一步严格干部作风。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
30、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盯、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盯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现场把关的作用。要加大制止“三违”的力度,狠抓职工的按章作业、正规操作,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第二,加大内部奖惩考核力度,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第三,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现场,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一)安全目标实行风险抵押金奖励制度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兑现:安全目标
31、风险抵押金,实行季度交纳、月度考核、季度兑现。1、季度内每发生一人或发生重大非人身事故1次,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2400元,对副职各罚款20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10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500元。2、季度内每发生一人严重重伤事故,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2000元,对副职各罚款16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5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300元。3、季度内发生一名一般重伤或较大非人身事故1次,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32、。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力争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2、力争全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害事故的发生。二、奖惩制度1、本单位鼓励职工进行安全经营,对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奖励。2、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本企业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分,实施目标管理,对完不成目标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从严予以惩处。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一)控制指标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
33、故以及职业病等。主要内容是:(1)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不突破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1、不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2、其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不突破下达的指标。(3)*和治安事故不突破下达的指标。(二)工作指标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二、考核方法(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年末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
34、,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一、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
35、范(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三、职责与权限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3.2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3.3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36、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制考核4.1.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4.1.4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1.5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4.1.6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4.1.7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4.
37、1.8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4.1.9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1.10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4.1.11审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4.1.12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4.1.1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14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4.2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8、,制定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4.3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4.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4.4.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4.4.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4.4.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4.4.4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4.4.5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4.6本部
39、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4.5.1严重违章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4.5.1.5未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动火、设备内、临时用电、登高等)而进行施工作业;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4.5.2较严重违章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4
40、.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4.5.3一般违章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4.5.3.7劳动保护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残缺不全,卫生差,滤毒罐失效,不及时更换;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4.5.3
41、.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4.5.3.14乱接乱拉电线;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五、考核方法与奖惩5.1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末进行综合考核。5.2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末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
42、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5.3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5.4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5.5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5.6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5.7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
43、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6.1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6.2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6.3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6.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2)杭州市标化工地。(3)杭州市文明工地。努力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安全考核奖惩
44、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第三条奖励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
45、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小调整奖励金额)。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30.75.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
46、/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
47、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根据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
限制150内